黄佶为了推翻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采用想当然的手法编造了许多“等价交换”的稻草人。
第一个稻草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某学者的观点:“一个有许多葡萄酒而没有谷物的人,同一个有许多谷物而没有葡萄酒的人进行交易,在他们之间,价值50的小麦和价值50的葡萄酒相交换了。这种交换不论对哪一方来说都不是交换价值的增多,因为每一方通过这次行为得到的价值,是和他在交换以前握有的价值相等的。” (23,179)
这个例子清楚地告诉我们,劳动价值论所说的“等价”,是指不同商品(如葡萄酒和小麦)的专业生产者通过交换得到的那个商品的价值(如葡萄酒价值50)与他之前已有的商品的价值(如小麦价值50)是相等的。而不是一种商品(如仅仅是葡萄酒)的专业生产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如价值50)与非专业生产者生产这种商品可能需要的成本(如200)之间是相等的。
而黄佶却把上面那种不是劳动价值论的“等价”强加给了劳动价值论:“等价交换的前提是买方也是这种商品的专业生产者,生产成本能够和这种商品的专业生产者一样低。”(《新画的图,更清楚地看出斯密想当然的荒谬》,1067楼)进而通过证明这种“一样低”是不可能的而宣布自己证伪了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
第二个稻草人
劳动价值论所说的等价交换既然是不同商品的专业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那么判断是不是等价交换就不能只看每一种商品卖的价格是多少,而要看卖出的商品与买进的商品的价值是否相等。
例如,价值50的葡萄酒不管卖出的是50还是100的价格,只要买入价值50的小麦所支付的也是同样的价格,那么这里的交换依然是价值50的葡萄酒与价值50的小麦相交换,因而依然是等价交换。
这是因为,在以货币充当交换媒介的场合,因为货币的币值是会变化的,因此,要判断是否等价交换,就必须拿商品之间的价格比与它们的价值比进行比较,只要两者是相等的,那么就是等价交换。
而黄佶却脱离了商品之间的价格比与它们的价值比的关系,从而不顾币值的变化,想当然地把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说成是与其他商品无关的单纯的某一种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关系,进而把在所谓“贵卖”中实现的商品之间的价格比等于它们的价值比也说成是不等价交换。
第三个稻草人
劳动价值论认为,因为受到竞争与供求的影响,因此,就商品的每一次交换来看,经常是不等价的(价格经常偏离价值);只是在与竞争和供求相互影响的过程中,长期地平均地来看,商品交换才是趋向于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比趋向于它们的价值比)。
而黄佶却说劳动价值论认为交换双方“自觉等价交换”,每一次交换只能等价交换。并论证说:“建立价值论的目的就是解释价格。如果价格偏离某个价值论描述的价值,那么这个价值论就失败了。”(《看图识理:建立理论时为什么不能打补丁》,501楼),所以,劳动价值论就只能用价值这个唯一的因素来解释价格,只能是每一次交换都是等价交换。
按照他的这个逻辑,经典力学的目的是要解释物体的运动,因此就只能用力这个唯一的因素来解释物体的运动,而不能再加上惯性等因素来解释物体的运动。否则,一旦用了两个或以上的因素来解释物体的运动,经典力学就失败了!
可见,黄佶强加给劳动价值论的每一次都是等价交换不仅不符合劳动价值论的事实,而且也是完全违反逻辑的,因此,就是他想当然编造的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