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简介
F. A. Harper
随着人们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兴趣日增,对价值概念的若干方面做简要说明也许是有益的。这是因为,价值的概念是这个学派的理论的核心。这里的“学派(school)”不是指任何学院或社团的建筑群,而是指经济学的一个理论体系。它主要是在十九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奥地利发展起来的。然而,这个术语会令人误解,因为类似的价值概念在这之前就得到了发展,而且在这同一时期,其他学者也得出了类似概念。
“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分析概念是如下说法的基础: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或两者相互决定。先于“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分析概念,在17世纪和18世纪,一些法国和意大利经济学家就已经在基本形式上提出了十分类似的概念。之后,最主要的英国经济学家迷失了理论上的大方向,是“奥地利学派”使之重新回到了正确的方向上。要理解为什么英国经济学家会偏离法国和意大利经济学早先确定的方向,我们最好十分简要地概述在经济学的历史中价值理论的一些要点。
首先,应该强调,价值理论在经济学这门科学中的极端重要性。经济学研究生活的某些方面,这些方面能够在市场交换中支配一个价格。这种情况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想要的东西没有丰富到足以让我们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地享用它们。一种东西要成为经济活动中人们关注的东西,它必须既是人们想要的,又是稀缺的。缺少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它就不再受人关注。无论是物质的,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要一种东西既是人们想要的,又是稀缺的,那么,对于从这两个角度关注它的任何人来说,它都有价值。于是,价值是每一种经济考虑的根本基础。回避价值理论就是回避经济科学的本质。
当经济理论的早期阐述者研究价值概念时,他们中多数人从这样一个假定开始:一种东西以某种内在的方式有价值。他们把价值理解为类似一个红色铅笔的颜料那样的性质,是铅笔本身固有的,因此如果你把铅笔扔出窗外,颜料仍包含在铅笔之中。如果你把一只铅笔永远地丢失在了丛林之中,颜料仍然内在地存在。从这个内在价值假定出发,十分自然和符合逻辑的是,下一步的任务是发现或发明客观地测量价值的手段,即以某种方式,两个或多个人能够就具体一件东西内在地包含的价值量达成共识。在想法设计这样一个科学度量时,它们简单遵从旧的自然科学的思路。
例如,一旦有了距离的想法,有不变刻度的测量尺就被发明出来了,使得任何两个人都能够同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距离。类似,当人们有了质量的想法时,秤随之出现了,使得许多人能够同意一勺香料的重量。于是,以类似方式,早期经济学家们很自然和毫不迟疑地试图精确确定价值到底是什么,如此就能够提出客观和定量地测量价值的办法。一点儿也不令人吃惊,这些早期经济学家会有如下想法:正是生产一个东西所需要的劳动使其具有价值。在他们看来,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有价值的每件东西都必须被“生产出来”,都需要一定时数的劳动或思考才能将其弄成想要的形状和弄到想要的地点。如若不是这样,这种东西就会变得十分丰富,以至于每个人的需要都会得到满足,它就不再是我们的环境中的经济物品。因此,在经济理论的早期,产生了得到广泛承认的“劳动价值论”。事实上,它在今天仍然影响深远,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出现。
很多人试图客观地确定价值,尤其在早期,假定它依赖于用时钟测量的劳动时数。敏锐的人很快发现了这个计算中的错误,因为人们的生产能力十分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的生产能力也不同。为了改正这个明显的错误,尝试用劳动投入来衡量价值,这里劳动投入等于工作时数乘以工资率。表面上看,这个过程改正了生产力上的差异,因为不同的人的小时工资率不同。但是,细心的人发现,工资率至多反映劳动者预计将会生产出什么,而不是实际生产出什么。此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工人的产出随时间有大幅度变动时,工人的工资率却保持不变。
经济思想的发展中的另一个值得一提的特征是所谓有贡献的生产要素。在有影响的理论家那里,要素的分类有:(1)只有劳动;(2)土地和劳动;(3)土地、劳动和资本;(4)土地、劳动、资本和管理等。这个方面的分歧主要集中于特定要素是否独立于另一种要素。例如,只有劳动的学说的一位主要支持者承认,无论从经济上说还是从物理上说,生产过程中都包括资本工具。但是,他认为,资本实际上是最初支出在工具的生产中的劳动,如果我们关注的是生产的本质而非其表面形式,我们就会将其看作产生价值的劳动,并进而决定价值。关于管理,有类似观点,管理只不过是劳动的众多形式之一。
在把其他要素简约为劳动时,土地是一种特殊情况,相当不同于工具和管理。有些理论家说过,我们所说的土地(不仅包括农民心目中的土壤,或城市居民在建造房屋时想到的一块地方,还包括煤田、铁矿和地球大气层的空气)是没有被人类的手和劳动改变过的、宇宙的自然状态的一部分,以及经由人类的努力改变过的一部分自然材料。所以,这些人推论,一个运行中的农场,部分是土壤及其肥沃,部分是类似于工具那样的东西。他们常常宁愿把前者称作“土地”,把后者称作“改进”。
可以看到,关于价值的含义的这些思想都源于试图找到一个客观的原因,从而找到价值的一个客观度量。无论一个人选择其中的哪一个作为答案,他都是在试图为在市场上出售的任意一个东西找到一个在任何人看来都“公平的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如此客观地度量的公平价格,这个东西的定价都是不公平的,无论定价过高或过低。而且,按照公平的这个检验标准,给商品不公平地定价的人应该因为经济犯罪而受到指责。在观念上,他还应该补偿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买者,就像公然的偷窃那样。最起码,他应该被揭露,并不再犯罪。
早期大多数经济理论家的著作都因为这些价值概念而黯然失色,出现了很多矛盾的地方。虽然他们中的一位看似把价值理论建立在劳动时间或劳动成本的基础之上,在他的著作的有些地方,他感觉到自己的基本前提不确定。这种感觉也许更多地是潜意识的,就像在从未怀疑的地方隐约看到的真相。
简而言之,奥地利学派关于价值的工作不能说完全是独创的。如上所述,它的基础早在17世纪就出现了。奥地利学派的杰出贡献是,在经济理论的发展中,第一次有了一个完全和一致的价值理论,它使原有的理论不仅看似在细节上是错误的,而是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奥地利学派的价值概念要理解奥地利学派的概念,第一步是要认识到,价值完全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因此,价值是个人在一组纯粹私人尺度上的权衡,而不是一个公共尺度上的权衡。不可能找出类似用于测量距离的尺子或测量重量的天平那样的东西来用它衡量价值,使得两个人能够看到,并就一个“公平价格”达成共识。
按照奥地利学派的价值概念,没有这样的东西。要以这种方式发现价值,类似于试图发现一个动物的踪迹,并进而发现这个动物,但事实上没有这样一个动物。因此,在同一时刻,任意两个人不会,也不必就同一个东西的价值达成共识。倘若他们意见一致,那也只是巧合,无助于客观地发现有关的价值。在任何给定的时刻,对于任意一个东西来说,每个人都以一种令他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规定他自己的价值。他考虑到很多事情,其中很多事情是他独有的,是如此地主观的,以至于他甚至无法向另一个人描述它们。于是,根据奥地利学派的前提,价值不是固有的,不能用某种手段客观测量。的确,物品的有些性质是固有的和可测的,并影响这个人或另一个人的价值判断。但是,它们以不同方式影响不同的人的价值判断,至多是价值的来源的一小部分。
一个例子是,对于有些人来说,存放时间越长的干酪或鸡蛋越有价值,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则相反。只需花几分钟时间参观一个杂货店,注意人们如何做生意,就很容易理解早期经济学家寻找一个通用和客观的价值度量的错误。你看到过一个主妇在决定是否花费29美分购买一条面包前寻问生产一条面包的劳动时数或劳动成本吗?或者,同样地,你见过店主在从面包师那里购买或向主妇出售面包时谈到过劳动成本吗?这些因素并非丝毫和价格无关,但准确地说,关于是否决定购买,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不超过其他数不清的因素。在进行交换的时候,在主妇或杂货商的心目中,大概最不关心的事情就是关于总劳动投入的事实。要验证这一点,只需随便问一名主妇或杂货店主人,在付款的时候,是否曾经充分考虑劳动投入。他们是否真的知道你正在谈论的事情,无论你将其解释得多么简单和清楚。不!此类事情如何能够决定一条面包的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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