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末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资本论,第一卷,p.341) 马克思在建立剩余价值理论时,也是这样论证雇工存在剩余劳动时间,剩余价值被无偿占有。
工人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就没必要为资本家打工了。正因为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去打工。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可能只有 8 小时,肯定会超过 8 小时,比如说 15 小时。
工人为资本家打工,使用他的生产资料,每天必须劳动 12 小时:8 小时必要劳动时间,4 小时为资本家劳动。但是相比自己原先每天要劳动 15 小时,才能得到相同的收入,可以节约 3 个小时。显然,为资本家打工对工人是有利的。
实际上,没有生产资料时,必要劳动时间远超 8 小时,甚至每天劳动 24 小时,收入都不如打工多。
在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时,资本家会把工人工资压低到极限,工人非常贫穷,但这不是劳动者受雇于资本家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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