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给你举了一个例子,符合你的要求。
…………
对于我所提出的要求,你首先应当知道,我们讨论的到底是什么,不然你所举的例子只能是胡扯。
zhengyr《<资本论>茶座(1)起点》的发言中涉及到了作为商品的劳动产品与自然物的关系,并在本主题的109楼提出:“对于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的交换事实上是不存在你说的‘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从而已经是这样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了。’!”
针对他的这一说法,本人在114楼提出:“劳动产品的交换是商品交换的最基本形式,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的交换只能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的。因此,讨论商品交换首先就必须讨论劳动产品的交换。在搞清劳动产品的交换之前把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的交换扯进来,那就是逻辑的混乱。”
这里强调的“关系”就是自然物的交换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本人在他的《起点》主题下又做了专门论述:“现实的商品世界中,虽然也有许多的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下面统称为自然物),但是,自然物通常都是与劳动或劳动产品相交换的,即便是自然物之间的交换,那也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的。但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却可以不以自然物的交换为基础。
这就意味着,自然物的交换依赖于劳动或劳动产品的交换,是从属于后者的。”
由此可知,本人所说的自然物交换与劳动或劳动产品交换的关系可分为直接相交换的关系和不直接交换但却不能离开劳动或劳动产品的交换而独立存在与发展的关系。
而你138楼所说的“换来的不单是劳动产品,也是土地的产品。”表达的就是自然物与劳动产品直接相交换的关系,而根本就不是两者无关的关系。
针对你的这句话我才说了“如果土地所有权所交换也是纯粹的自然物,那就与劳动或劳动产品无关。”这里的“无关”当然是与你的话相关的“直接交换”的关系。
不然,你是不是认为你所说的“换来的不单是劳动产品,也是土地的产品。”表达的是自然物的交换与劳动产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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