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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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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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9 12:13: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qingbo0221 发表于 2013-3-18 19:49
看看
谢谢!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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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0 10:17: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5  自  觉

   1.5.1  “时间差”与分化

    生命实体作为一种具体的相互作用者,也是由作为要素的物质实体以某种特定的时空方式构成的结构体,因此,在参与相互作用时也不可能在瞬间就实现所有的相互作用,也要经历“接触—— 比较与判断 —— 反应与改变”的全过程,也可以分解为从间接相互作用到直接相互作用的过程。

    从过去的分析中可见,间接作用的物质过程中携带了对象的元间实体,也就意味着,在直接作用发生之前,一个作用者的元间实体中的一些成分有可能先于物质实体,提前到达作用对象,有可能先发生元间实体之间的间接作用,之后再逐渐发生物质实体之间的直接作用。物质作用和元间作用之间出现了时间差。如果,生命实体能在与对象发生实质性的物质作用之前,就通过先期到达的间接作用中裹挟着的元间成分,提前判断出对象的性质,根据这些元间与自己需求的比较做出决策,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就可能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这个时间差对于脆弱的生命物质实体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实际的物质直接作用发生之前,通过间接的作用中携带的对象的部分元间,提前了解到了对象的性质,知道了这个对象是否与我契合,是否适于作为实现自己需求的对象,提前做出判断,就能提前做出趋向或回避的措施和反应。显然,具有这种能力的生命体将具有更多的生存机会。

    这就要求生命实体本身的整体和部分之间也产生相应的分化,按照“接触—— 比较与判断 —— 反应与改变”的模式,将自己也区别为这样三个环节,其中“接触”和“反应与改变”这两个环节都是与对象直接发生相互作用的环节,“比较与判断”环节就有两种意义,作为物质作用,是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的,作为元间的比较与判断就可以是间接的,可在自己内部单独进行。

“接触”环节是相互作用过程的初始阶段,相互作用的初始阶段也可以根据作用程度的差异分析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一般来说,直接作用以物质作用为主;间接作用以元间作用为主。也就是说,生命体为了尽可能地保持与环境的更高水平的契合,自己的也应具有这样的分化,自己的接触环节也应该分为以物质接触为主和以元间接触为主这样两种能力。

    通常,把实现这个过程的第一个环节称为“感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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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1 08:40: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5.2  从感觉到记忆

     如果所有的相互作用都可以分析为是一个接触 —— 比较与判断—— 反应与改变的过程,那么,所有的相互作用者也可以被分析成这三个环节的组合体。特别是对于作为自为需求主体的生命体,从最初的自在物体逐渐演变生成自为的生命体的过程也可以被看作是作为相互作用者的这三个环节的不断分化、展开和积累的过程。

    分工本身是分工的动力和原因,需求本身是新需求的动力与原因,这样的正反馈过程将原本蜷缩着的相互作用的三个环节逐步展开,成长为一株分化发育的生命之树。感觉和感觉器官就是这生命之树上一束绚丽的花朵。

    早就没有必要用推论的方式追寻感觉器官生成的途径了,重要的是,站在现代科学实验成果的立场上,界定感觉能力的出现在进化史上的意义。

接触环节的展开,其实就是对于相互作用间接性的展开,尽可能在与对象发生实质性作用之前就从与对象的间接作用中提前捕获对象的信息,事先获得对象的元间特征。因此,感觉的意义也就在于:通过与对象的间接作用特别是元间作用,尽可能提前、全面、更逼真地获取对象的元间。

感觉器官是怎样实现这些功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这些功能?

    1、“灵敏度”极限与失真

    感觉器官是通过与对象的间接作用获取对象元间的专门装置。既然是间接作用,对象的元间都裹挟在较弱的物质作用中,相互作用就可能改变对象的本征状态,也就是说,观察过程破坏了、干扰了、掺杂了对象的本征元间,使得获得的元间会是一个失真的元间。

因此,最理想的感觉器官是接近于极限的“纯粹被作用者”。事实上,这是一个难以达到的极限,具体的感觉器官以及各种人造的传感器都在离开这个极限的某个具体位置取一个具体的值。

    要获得对象的元间,就必须与对象进行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过程必然对于对象造成改变,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有通过感觉器官或传感器获得的对象元间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对象的本征元间,都是发生了不同程度改变的、失真了的、被掺杂了观察者自身因素的、变了形的元间,都是对象的间接意义上的元间。因此,感觉器官的灵敏度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2、窗口性

    生命作为需求主体,获取对象元间的目的仅在于实现自己的需求,所有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具体生命,它的需求都是有限的。因此,有限的生命与环境的契合也是局部的、有限的,只与环境中的一部分作用者,或这些作用者的一部分作用相契合。因此,一种感觉器官、一种生命实体的全部感觉器官作为作用者,所希望获取的元间,所主动参与的相互作用仅仅于这个生命实体的需求相关,这些行为永远小于、少于对象世界所实际拥有的全部内容。所以,每一种感觉器官,所有感觉器官感觉能力的总合相对全部的环境元间内容来说,是窗口性的,只对全部外在元间中的一小部分起作用。

    综合上述两点,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得到没有与我们发生相互作用的对象的元间,也不可能得到被我们的作用改变之前的对象的本征元间;也不可能得到我们感觉能力之外的对象的元间。康德把这些不能被我们直接把握的对象称为“物自体”。我们可以相信他们的存在,但是,始终缺乏感觉上的证据。

    3、元间的分离与抽象

    对象通过间接作用改变了感觉器官的“感觉界面”上的物质状态,将对象的元间转移到了这个界面上。也就是说,在这个窗口里,感觉器官的感觉界面上的物质分布和状态是跟随对象的元间分布形式与状态变化的,这个变化过程是感觉器官与对象的间接作用共同构成的一个统一的事件,是一个物质与元间的具体事件。这个事件中包含着对象的元间,包含着这个窗口范围内、这个波段内的对象的元间。

    接下来,奇迹发生了。

    感觉器官的感觉界面上已经获得的元间被分离了出来,被送到了一个“编译界面”,被变换成了一种代表这些元间形式的“编码”和“符号”。这个编译过程实际上是将所获得的对象元间,准确说,将因对象作用所造成的感觉界面上新状态中的元间分离了出来,将这部分元间用另外的一种物质方式重新表达,将对象元间的物质形式统一转换、调制成了这个生命体所能方便处理和易于理解的另一种形式。显然,这种变化只是对于元间的调制形式和媒体的变化,不是对对象元间本身的变化,对象的元间依然实现了转移。

    接着,被编译后的对象元间通过并行或串行等等不同的传输途径,被送到“存储记忆界面”或器官保存下来。直到这时,感觉的任务才算是告一段落。

    被记忆下来的对象的元间才真正脱离了对象本身,被从对象的连续不断地变化中分离了出来,从对象自身的物质成分中分离了出来,不再继续跟随对象本身的发展进程而改变,成为相对独立的、元间实体;成为具有确定性的元间实体;成为相对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状态来说更纯粹、更抽象的元间实体,实现了元间抽象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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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2 08:39: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5.3  元间抽象的革命

    为什么要选用“革命”这个极端的词汇呢?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件。

虽然从感觉器官转移至记忆器官的元间并不都是纯净的对象元间,但是,已经脱离了产生这个元间的势态环境,脱离了与这个环境的相互作用,作为不再与原先物质过程、物质实体相关的、独立于原先作用过程的独立的元间实体,被转移到了另一种物质载体上。

    而这种新的物质载体对新来的元间实体不产生任何明显的改变,新来的元间实体也不明显改变载体的性质,只改变作为记忆载体的物质实体的一小部分状态或分布方式,而且,这种改变是可逆的。因此,从感觉器官送来的元间实体实际上也相对独立于记忆器官的物质实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元间实体。

    当记忆器官里存储的元间实体不断增加、不断积累之后,元间实体互相之间就成了相对者,成为元间差别者,各自相对于其他元间实体,成为相对所有其他元间实体的新的存在者,从此,元间实体成为一种新的存在者。

    所谓元间的抽象、抽象的元间,都是相对具体元间而言的。具体的元间是处于与物质载体密切相关之中的元间,元间形式的实现和表达都是具体的物质成分和物质状态的实现和表达,元间的变化只能通过具体的物质的变化来实现。尽管抽象的元间也无法最终彻底摆脱这个原则,但是,由于可以用一种物质载体实现所有元间形式的表达,相对来说,元间的变化就远远大于了物质的变化,物质的变化就变得无足轻重。这意味着,已经接近或到达了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关系的极限位置。站在这个极端的位置上看,元间已经是抽象的了,元间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元间实现了相对于物质的抽象,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纯粹的元间实体。

    差别与差别者的对立统一关系通过积累和发展,生成了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时,物质都是元间的,元间都是物质的,元间相对脱离的只能是某个具体的载体,从一种物质转移到另一种物质上,这种转移所产生的只能是近似的、互补的元间,产生的是新的元间形式,而不是纯粹的、本征的元间。此前,自然界中,最大相似程度的元间复制和转移就是通过DNA两次复制成生的DNA副本。不过,这依然还是具体的元间,因为这样的元间直接依赖于构成这种元间的物质素材本身的性质。只有在生命进化出专门的记忆器官之后,只有在进化出大脑组织这种特殊的物质实体之后,记忆物质与所记忆的元间内容的无关性才使得接近和达到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极限成为可能,才使得元间抽象成为可能。因此,抽象元间的产生是自然进化史上最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重大进展。

    在大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实体中,元间实体的存在与活动仅凭借极少量物质和能量为依托,处在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原则的边缘和极限位置上,物质作用和元间作用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分离,元间实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抽象,元间实体可以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实体而存在了。元间实体互相之间成为了直接的相对者,元间实体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体,成为相对独立的存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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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bo0221 发表于 2013-3-22 09:59: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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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ong626 发表于 2013-3-22 13:08: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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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fangxf 发表于 2013-3-22 14:20: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研究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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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2 17:47: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angxf 发表于 2013-3-22 14:20
这个研究很好
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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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5 08:32: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5.4  元间抽象产生的逻辑革命
     最基本的逻辑关系是差别。
        差别有两个极端形式:同一性和差异性。物质实体互相之间的是绝对区别的,只有差别性这一种关系,而元间实体之间具有同一性和差别性这样两种极端的状态或选项,以及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无数不同状态和具体形式。只是由于物质和元间的对立统一性,元间实体对于物质实体的依存性使得元间实体不可能彻底实现自己这两种极端性质中的同一性,每一个元间实体都必然附着在一个特定的唯一的物质实体之上,元间实体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因此,互相之间也只能是绝对区别的,无法实现元间实体互相之间的可同一性。所以, A = A 的逻辑关系除了自身等同之外没有更多的意义。
    当元间实体实现了抽象之后,一个元间实体不再必然依附于唯一的物质实体,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在不同物质实体之间方便地转移和复制,元间实体的变化不再必然引起自己所依附的物质实体的本质变化,这时,元间实体的两种性质才能被充分地实现,a = a的逻辑意义才得以实现。a = a 不仅说明同一个元间实体的自身等同,由于同一个a 还可以处于不同的物质实体中,处于不同的处境中,因此,a = a还说明不同条件下的a是同一个元间实体。
    同一性和差异性是根本的逻辑基点,整个形式逻辑学大厦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作为自然现象,这个基点只是当元间实体实现抽象之后才开始建立,而元间抽象只有通过生物方式,在生物进化达到神经组织出现之后的阶段里才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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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lgw 发表于 2013-3-25 11:09: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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