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3-6-15 15:58
这个问题一直在讨论。我国老一代是说不同地方是不同社会——意思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一样。
供求是 ...
在分析这类实际问题时,马克思的理论要进行拓展,应为《资本论》之研究了最基本的情况。
首先,关于价值决定问题,涉及到“个别”“一般”的问题。
比如,劳动生产率有“个别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劳动生产率”之分;当商品在一国内交换扩展到国际市场交换时,原来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变成了“个别(国别)劳动生产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
价值规律在不同条件下表现为下面几种形式:
定理1:个别劳动生率与单位时间创造的商品价值量或单位个别价值量包涵的一般价值量成正比。
定理2: 一般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成反比。
定理3:一般劳动生产率与价值总量无关。
定理4:个别劳动生产率与一般劳动生产率,进而个别价值与一般价值,相互转化。
定理5:在国际市场存在的条件下,国内价值转化为国别价值,社会生产率转化为国别劳动生产率;国际商品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国际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按国际价值等价交换;国际价值与国际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国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至于长期的问题,不同时期的劳动不能直接拿来比较;但时间变了,等量时间相交换的原则不变(当然是在完全竞争、要素能自由利用,且没有成本的假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