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你举例,就是要说明:经济,就是指交换。进而说明:公有制只有分配,没有交换,所以谈不上“公有制经济”。
您这里可能存在逻辑错误。经济不能与交换分开,并不意味经济就是指交换。正如您不能和您的心脏分开,并不就是说,您就是指您的心脏。
我先不谈你的定义的数学方面,只从经济学角度谈这个问题。
经济学角度是什么思路?就像定义给出的那样,稀缺是针对人的需求而论的。而人的需求是有指向的,即理性人的趋利避害。利、害,这都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因此我一直强调说,价值理论和价值判断是经济学不可摆脱的一个基础。
而你的定义呢?就把一个原本属于价值理论范畴的东西演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事实判断问题了,其中看不到“人”以及“人的需求”的影子了。因此,你是在搞数学,而不是在搞经济学。
我对你们这种思路,有一个称谓:经济学大厦的高级装修师。只在大厦中某一层精心装修,而且也许设计精良,但却对大厦的基础结构不闻不问,即便它是一座将倾危楼。
张老师,您在稀缺这个概念中读到过多的意义了——这或许正是文字描述的不精确性引起的。
稀缺的定义的确是一个事实判断过程。当您把我所说的情况作如下还原:
Y=具有需求x的人的集合,X=某种使用物集合,Y'=通过f,X映射到的人的集合
为了顺应您的说法,我干脆这里将f还原为您的分配法则,则Y'=按照您的分配法则,能够同时得到x的人的集合(假设x个体不可分的情形)
您说这里面的价值判断在哪里?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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