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通费用
商品流通需要劳动力,流通活动也产生了费用。因此,流通领域是一个独特的阶级分支——商人——的活动范围。M—C—M的转化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并吸收劳动,为商业资本家提供了获取金融收益的机会。那些在流通领域内工作的人可能想“借此机会占有超额的价值量”,但是马克思坚持认为,这种劳动
“由于双方的恶意而增大,但并不创造价值,正像花费在诉讼程序上的劳动并不增加诉讼量一样。”这种劳动“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而是为了使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第147页
致力于商品买卖的人,不管是资本家自己还是资本家雇佣的劳动者,都是如此。在这里,“一种职能本身是非生产的,然而它是再生产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一个商人……通过他的活动,为许多生产者缩短买卖时间。因此,他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机器,他能减少力的无益消耗,或有助于腾出生产时间。”第148页
商人是有用的,“他的作用……是使社会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只有更少一部分被束缚在这种非生产职能上。”第149页
剩下的必要费用(意外开支)必须从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中扣除。
马克思把商人类比为机器。马克思在第一卷中指出,机器不能生产价值,但它们可以成为个人(拥有先进机器的资本家可以赚取超额利润)和社会(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降低了工资商品的价值,从而降低了劳动力的价值)的相对剩余价值的来源。因此,一些不是价值来源的东西,可以是剩余价值的来源。
延伸到流通领域内的活动。尽管价值不是在这个领域中产生的,但是剩余价值可以在其中实现。当资本家(例如,一个商人)按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来雇佣工人,并让他过度工作来为自己生产剩余价值时,剩余价值就被个别地实现了;当商业资本家通过过度剥削他们所雇佣的劳动力来减少流通的平均必要成本时,剩余价值就被社会地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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