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星星闪耀在2008-12-20 10:23:00的发言:按照你的逻辑:“获得(等于创造)”
不是生产=创造!!
提醒你一下!!
我专摘一节,告诉你我的观点是什么
五、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
我们可以这样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几乎所有主要构成部分,都是他从他的前辈经济学家著作中找来的,没有任何独创性。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将这些部分搞的浑然一体,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这些碎片已经成为总体的一部分,看不出其来源和创造者了。
经过潜心研究,我们可以找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这是一条清晰的思想形成线,从配第、洛克、斯密、李嘉图,到西斯蒙笫,马克思继承了这些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的部分和谬误的部分。
(—)配第的劳动价值理论
配第是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分析部分的创始人,他最早试图对市场中变换不居的交换关系加以理性思考,由于他不理解"劳动所有权下商品经济,和劳动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并存下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这一点,因此他一会儿说商品交换与耗费的劳动成比例,一会儿又说商品交换比例不仅与耗费劳动,而且与使用的土地有关系。不仅如此,配第还试图寻找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等同关系”,以求达到使土地折算成劳动或把劳动折算成土地。尽管由于他的历史局限性,他没有完成这一任务,但作为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创始人,其地位是无人企及的。
马克思继承了配第的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否定了配第在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方面的努力,认为后者是“误入歧途”,是“天才的谬误”。
㈡洛克
洛克是劳动价值理论中伦理部分的创始人,他最早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并援用上帝来为劳动所有权辩护。他的“产品99%应归功于劳动创造”的说法,是“劳动创造价值”这一语句形成的最早起点。尽管前者只是一种比喻的形象化的方法,以强调劳动在生产中的重要意义及劳动所有权的正当性质(他本意为新生的资本主义辩护),但却引起了一系列的语言谬误,尤其是和对劳动所有权的辩护混在一起,就更是如此。
马克思继承了洛克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这一伦理方面,却将洛克援用上帝来为私有权的正当性辩护这一点抹去了,使人们看不到这一方面的伦理观性质,似乎这一方面和配第的科学描述及分析方面性质是一致的。
㈢斯密
斯密在劳动价值理论方面有如下几方面的贡献和损害。在贡献方面有(1)对不同质的劳动的折算,这是第一层次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来源;(2)对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成立的条件进行了著名的分析,指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耗费劳动价值理论不成立,商品在“早期社会”中按等量劳动交换,是由于产品归劳动者所有的缘故,这是第二层次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萌芽;(3)斯密看到商品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其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决定。如果从劳动角度看,似乎不与耗费劳动成比例,而与可交换到的劳动成比例,这说明他还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即作为科学分析工具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在损害方面有(1)通过“加上”和“不劳而获”及“扣除”三个概念,发展了语言和语义上的谬误。斯密讲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加上”的,但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只得到了一部分,其余部分都被地主和资本家“扣除”去了,并说地租是“不劳而获”;(2)将测量理论和价值理沦混为一谈的始作俑者。斯密在《国富论)第四篇第一章中,就明确地说社会总价值和社会总劳动及社会总财富是同一的。(3)把耗费的劳动决定价值与可交换劳动决定价值视为同一,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他也并不完全理解所有权关系对于商品交换的重要意义,也没有三种所有权并存的商品经济中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缘故。(4)把价值理论和与其含义完全不同的人类伦理观念中的“牺牲”、 “安逸”和“辛劳”混为一谈,说什么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固为生产它而牺牲了等值的人类福利;(5)说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是社会三大收入(工资、利润、地租)的源泉,同时又说三大收入构成商品价值,在此,他不仅犯了上已讲过的(2)的谬误,而且犯了同时运用西种方法来研究价值理论的错误。
马克思继承(照抄了)斯密贡献中的(1)部分和损害中的(1)、(2)部分,而抛弃了他的其余部分。
(四)李嘉图
李嘉图在劳动价值理论方面被公认是大家,其实他几乎对劳动价值理论没有任何正 面的贡献,而是增加了一系列的损害:(1)李嘉图发展了斯密损害中的(1)部分,他明确地 说“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地租是价值的创造,而不是财富的创造”;(2)李嘉图发 展了斯密损害中的(5)部分,他在其所著的{原理}第一章中既有使用一维认识方法形成的 劳动价值理论,又有使用二维认识方法形成的生产成本理论,从而使该章充满歧义和前后 矛盾;(3)李嘉图在运用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时,偷换了大前提条件(见上面与此有关的分 析),要不就会陷入使他理论体系垮台的两大问题,即解决不了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 劳动产品价值和劳动力工资价值不等以及商品价值和商品生产价格不符的矛盾。李嘉图能说得上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贡献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出了“物化劳动”的概念,尽管这一概念和定义是属于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范畴的,但它可以给人以启示: “能否把非劳动性的资本和土地折算成劳动”?这一启示富有创造性。
马克思全部继承了李嘉图的损害方面(1)和(3),同时发展了李嘉图“物化劳动”错误 的方面,而没有发展出正确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㈤西斯蒙第
西斯蒙第只在劳动价值理论一个方面有所贡献,即强调社会需求对价值理论的意义, 这一点被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却是向着错误方向。
如果我们去掉马克思从其前辈经济学家继承来的劳动价值理论方面的贡献和谬误( 损害),则我们可以这样讲,马克思对于价值理论的贡献的部分为(1)关于国家间劳 动如何折算从而对外贸易为何造成一般利润率提高的理论;(2)两种社会必要时间共同决定 价值的理论;(3)无形折旧的理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name/bbs/b56i28153p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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