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2-5 13:59:00的发言:“这么说先生很懂得做会记(计?)了?把“天”变为“8小时”,那当然就要用天来÷8了?这是什么逻辑?你懂得数学原理吧,1天÷8(8的单位是什么),你的意思是1/8天?我有说过工作8小时,应该拿8天的工钱?工作8小时如果按照计时工资当然是拿8小时的工钱嘛!但是,如果是计件工资则是不一定的,我甚至可能不止别人拿8天的工钱呢,比如,一个人做业务时有时那一天的销售量就是某位同事一个月销售量。讨论这些好像是离题了吧?”
上述引用的是林先生说的,我现在给你讲个小故事:有个农民跟地主约好,农民1天给地主生产5公斤大米,每公斤大米的工资报酬是按1/5来求出(等于0.2货币)付给农民,那么会计就按0.2×5=1付给农民一天的工资;但是,这个农民跟地主吵起来了,农民说,你地主按1/5的算法求出的0.2工资报酬是不对的,因为我一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所以就应该用8/5=1.6再×5公斤大米才对。——就是说,农民要地主付工资8货币。
这个时候,大家都不懂“数学原理”,地主不懂,农民不懂,邻居们也不懂,但他们终于打听到有个林先生懂“数学原理”,于是就拜托我请林先生给他们用“数学原理”算一算,究竟是农民有理呢还是地主有理。
呵呵!戚先生既然给我讲起故事来了!刚好在下也姓林,那么,我就充当这个故事中的林先生来接着讲这个故事吧!林先生听你这个委托人介绍后肯定会问:0.2货币的单位是什么?如果是按天1/5来求出,显然这个单位应该是天/每公斤,但是,这个单位由于是从某个个别的农民1天给地主生产5公斤大米(生产率)中求出来的,而不是从社会中每一个平均求出来的5每公斤/1天,所以,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另一个农民1天给地主生产10公斤大米,难道你这个表面上调和地主与农民,实际上是维护地主利益的的戚先生要作出地主应该给另一个(农民1天给地主生产10公斤大米)1天/10公斤=0.1单位的货币不成?如果真的这样,那我这个林先生可就要批评你这个维护地主利益的的戚先生不懂“数学原理”唔!
另外,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定义,一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可以说得过去,但是它与一天=8小时是两回事,你可能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所以,在这方面使你误会了。
另外,你认为“农民会因为他一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所以就要地主应该用8/5=1.6再×5公斤大米才对”的担心纯属多余。1.6单位货币与0.2单位货币中,前者的单位货币是小时/每公斤,后者是天/每公斤,这是两回事。表达的也是不同的生产率或者单位产品的时间成本(生产率的倒数),是你自己可能没有搞清楚。
只有当农民平均一天即使用24小时的劳动时间使出全力的生产率都是与8小时的生产率一样时,我们才能说一天的生产率就是8小时的生产率或者一样。
所以,即使是上面所说这样和你认为的那样,把一天看做完全等于8小时,价格1.6单位货币与0.2单位货币也是同等意义的,只不过前者的单位货币是小时/每公斤,后者是天/每公斤而已。可能先生自己没有搞清楚才会有后面为地主抱不平从而来请教林先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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