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经济学的认识过程
于德浩
2016.10.2
人类在进步,是由于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加深。商品的价值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前提假设,一种学说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其效用,即消费者的主观感受;另外一种学说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者为之付出的客观劳动。实际上,这是人们从两个方面看待同一个问题,劳动价值论从内部看,效用价值论从外部看。依我看,这两种看法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没有谁对谁错之分,就如同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
商品的效用,也就是使用价值,影响商品的价格,是很容易理解的。显然,没用的商品其价值就是0。一般来说,商品用处越大,其价值也就应该越高。比方说,2个馒头的用处比1个馒头的用处大,是其2倍,所以价值也就是2倍的价格。一间屋的用处比一个馒头的用处大很多,所以其价值就高很多。
但是,对于不同商品价值的定量交换,如果只是使用“效用”,似乎找不到一个兑换方法。比如,1把椅子=100个馒头。凭什么认为1把椅子的效用是100个馒头的效用呢,这毕竟是不同的东西,怎么比用处呢?为了解释这个基本的问题,亚当斯密就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如果说1把椅子耗费的劳动与100个馒头耗费的劳动相当,这就是一个人们可接受的模型解释。同样该模型也可以承上去解释以前的2个馒头的价值是1个馒头的2倍,付出的劳动是2倍嘛。这就是斯密一个伟大的创举,把不同商品的价值用看得见的人类劳动给联系在一块。当然了,这是一个非常大但是比较粗糙的模型。
一个人不经意捡了一块金子,没有付出多少劳动,但是其价值很大;有些人比较笨,生产同样的商品,很费时费劲,但却不能卖的更贵。怎么解释这些例外呢?李嘉图为此引入了社会平均劳动概念,马克思发展为抽象劳动概念。就是说,即便两种商品的具体消耗时间相同,价值也不同,因为其抽象劳动不同。比如,农民种地1小时和教师讲课1小时,抽象劳动是不同的,所以其收入报酬也就不同。
马克思的伟大,就是就此引入了劳动生产效率的概念,要想生产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价值,就得研发和使用更先进的生产工具。如果农民只靠锄头,那么累死也就种10亩地;而使用拖拉机,就可以种地100亩。
但是,有些商品,人们无法或很难估计它的抽象劳动,比如古董艺术品。还有,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也很难解释影视明星的超高收入。如果说,一个人的抽象劳动是普通工人的5倍,所以工资也是5倍,这个解释还可以接受。但是,如果说明星的抽象劳动是普通工人的10万倍,这就太牵强了。再怎么解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的一些例外商品呢?后来的经济学家绞尽脑汁,好像从劳动价值的假设走不下去了。
这时候人们又重新回到效用价值,但是首先得解释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水和钻石。水用处大,钻石用处小,可是钻石比水昂贵的多。后来人们引入了边际效用概念,就是说,水的综合用处大,但是边际效用价值小,因为得到水太容易了;而钻石的边际效用大,因为得到钻石太难了。商品的价格就是其边际效用价值,这个概念实际就是给“物以稀为贵”找到了一个理论基础。
庞巴维克给边际效用概念打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方,说一个农民如果收入5袋谷物,其分别依次是用来不挨饿,吃饱,吃肉,喝酒,和喂鸟玩。如果他损失一袋谷物,实际上只是不能喂鸟玩了,其他前4种要求依然可以达到。换句话说,这5袋看似相同的谷物,其价值依次递减,比如从10,8,6,4,2元。
显然,如果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每袋谷物的价值应该相等,要么都是10元/袋,或2元/袋,或其他等等,但不可能不相等。这就是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分歧。如果仅仅局限于庞巴维克的例子,那么显然效用价值论更合理。但是,这个问题仅是基于一个封闭的系统。如果考虑外在交换,比如,1把椅子换1袋谷物。那么他还能区分哪是第1袋,哪是第5袋吗?
现实的例子,就是1个农民家里仅剩100斤口粮,如果卖掉自己就会饿死,也就是这袋粮食的价值应该是无限大,比如价值应是1亿元。可是,粮食的市场价那管某个人死活啊,如果卖掉那就是100元,标准的,一视同仁。
当然,边际效用价值也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在我看来,实际上这个理论是强调了个体事例的差异,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则是强调整体事例的平均值。商品的价值是多少?有人说是10元,有人说5元,也有人说是2元,等等;都可能有具体的成交事例。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观价值,无人掌控;但是经济学的客观规律就形成一个客观的市场价6元,这就是整体事例的期望值,就是马克思所认为的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