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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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价值到底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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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7 10:06: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3 09:01
确实,斯密说“工资,地租,利润是商品价值的三个来源!”,从而利润与地租的来源是什么,又成为一个问题 ...
第一,产品中的工资,利润,地租,都用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来衡量,是论证利润与地租来源于人类劳动——购买到的人类劳动。衡量的愿意就是来源。因此,利润与地租的来源是什么,成为一个问题。也正因为说利润与地租来源于人类劳动——购买到的人类劳动,从而需要所有的商品交换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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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的愿意是来源”,你用的是什么字典?能否告诉大家?
你用尺子衡量长度,难道尺子就是长度的来源?

——其实,在这本书里,价值的源泉是什么,斯密处于矛盾中。就在这一节,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43页)从而,利润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后面又用“产品中的工资,利润,地租,都用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来衡量”,来论证价值的来源是人类劳动,从而,利润与地租来源于人类劳动。这里,“衡量”的意义,就是论证价值的来源。注意:我们要从“产品中的工资,利润,地租,都用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来衡量”的论证的本来意义,来看“衡量”的意义。
不过,前面的劳动,即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是生产者的劳动;后面的人类劳动,实际意义是购买到的人类劳动。
注意:斯密用“产品中的工资,利润,地租,都用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来衡量”,来论证价值的来源是人类劳动!因此,斯密被劳动价值论困住了。当然,我们不能怪前人,当时经济学还刚刚产生不久,人的精力与寿命也有限。
我们则要分析他们的观点,发现错误并发展。这里,前面的劳动,即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是生产者的劳动;后面的人类劳动,实际意义是购买到的人类劳动,是生产中不存在的劳动,从而不能是价值的源泉。进一步分析,“购买到的劳动”,仅仅是分配权力!从而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

第二,商品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别人生产产品,产品必须出售或交换,从而我们也就从这些商品交换中,看看利润与地租,是否都用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来衡量。商品必须交换,而不是不一定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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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生产者不能吃馒头?必须全卖掉?卖肉的自己不能吃肉?
而从整体来看,所有产品生产者就是在为自己生产产品。

——你真会诡辩!机器生产者难道自己吃机器?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产品。生产者自己本身就是消费者,而消费自己的产品,仅仅是一小部分,我们一般不算,从而说商品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别人生产产品,产品必须出售或交换。
经济学是考察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当然不能从整体上看!劳动价值论者,现在还从整体上看,总(劳动)价值量等于总价格,从而劳动价值论成立呢。
从整体上看,可以得出许多可笑的结果。如A是杀人犯、B是强盗、C是小偷、D与E是好人。而法官判决如下:A是好人、B是好人、C是小偷、D是杀人犯、E是强盗。从整体上看,都是一个杀人犯、一个强盗、一个小偷与二个好人,法官判决是正确的?杀人犯是谁就是谁,不能从整体上看;价值或产品是谁形成的或生产的,就是谁形成的或谁生产的,不能从整体上看。


第三,1000斤粮食只含100劳动,市场上确实能购买140劳动,为什么能这样?我们还要分析其它商品交换,来发现这一交换的本质!如1000斤粮食与一台电视机的交换、1000斤粮食与4台电风扇的交换,等等。后二者,1000斤粮食含100劳动,不能交换到140劳动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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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什么呀,1000斤粮食能够交换140劳动,当然也能用来交换其他价值为140劳动的商品啊。
1000斤粮食能买很多种东西,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呗。
用一头牛换了十只鸡,并不能说明一头牛不能换2只羊,只是没有去换罢了。

——你要清楚:一台电视机与4台电风扇的劳动量,只有70!

因为价值是分配权力。1000斤粮食含100劳动,从而拥有100劳动的分配权力,同时,资本与土地又拥有40劳动(只表示分配权力)分配权力,从而1000斤粮食含有140劳动的分配权力;市场上140劳动只有140劳动的分配权力,从而1000斤粮食只含100劳动,但市场上能购买140劳动。因此,1000斤粮食只含100劳动,市场上能购买140劳动,不是因为100劳动,而是因为资本与土地拥有分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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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傻呀,谁也没说1000斤粮食能购买140劳动,是因为100劳动。
斯密说的很清楚,“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的价值”
这个意思很明白,1000斤粮食价值140个劳动,140的价值分解为三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劳动的那一部分价值”,还有两部分,是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价值。

——地租和利润的价值,是谁创造的?是谁的劳动?为什么能由1000斤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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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7 10:16: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3 09:07
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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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比较物质财富啊,我们一直比较的就是 ...
分配权是取得工资,利润,地租的依据,是工资,利润,地租的价值,而非工资,利润,地租本身。你自己说的,先有物质财富,然后“价值才产生”啊。

——分配权是取得工资,利润,地租的依据,而工资,利润,地租就是价值——分配权力的存在形式!先有物质财富,然后“价值才产生”,工资,利润,地租,就是产品生产出以后才有的。
价值——分配权力,与取得工资,利润,地租的依据的分配权力,是二种不同的概念。
分配权力的定义,最起码有二种,要区别。第一种,如存在1000元钱,谁拥有分配这1000元的分配权力?这分配权力,是财富分配权力的归属,不是价值的定义或内涵。取得工资,利润,地租的依据的分配权力,就是这,表现为生产关系。第二种就是价值——分配权力,是直接分配或获得物质财富的权力,本质上属于第一种分配权力的结果。如A拥有这1000元的分配权力,当A决定分配给B200元时,B就拥有从市场上获取200元价值的物质财富的权力。不过,市场上,没有人拥有第一种分配权力,或者说人人拥有这一分配权力,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价值——分配权力的形成,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正如契约一样,就产品经济而言,产品分配权力可以写在一张纸上或契约上,从而实现产品分配,这里,这契约的制定,就表现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产品分配权力关系,没有人拥有第一种分配权力,或者说参与契约制定的人都拥有这一分配权力,而价值就是写在一张纸上或契约上的分配权力,而契约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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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1 08:16: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7 18:22
其实,在这本书里,价值的源泉是什么,斯密处于矛盾中。就在这一节,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对原材料增 ...
没错,不仅仅是利润,包括工资,地租,这些产品都是来源于劳动者的耗费劳动,它们都是劳动产品。
斯密的观点的确是:耗费劳动,创造了产品,也使得产品的价值高于原料价值。

——既然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那么,商品价值量应该等于劳动量。但是,“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真实价值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48页)。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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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1 08:29: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7 18:36
你真会诡辩!机器生产者难道自己吃机器?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产品。生产者自己本身就是消费者,而消费自己的 ...
机器生产者表面是生产机器,但实际上却不然,他仍然是在生产消费品。
还是拿包饺子做例子,生产柴,面,菜的生产者,也是生产最终产品(饺子)的一员。
你看不到这一点,所以才会让机器生产者吃机器,让面的生产者直接吃面,让生产锅的劳动者吃锅,殊不知他们其实都是饺子生产者,他们吃饺子。

——你没有回答问题。机器只是一个例子。难道电视机生产者只消费电视机?玉米生产者只消费玉米?刀生产者只消费刀?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很小一部分归自己消费,大量产品用于交换自己需要的产品而消费。从而说商品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别人生产产品,产品必须出售或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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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1 08:31: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7 18:49
你要清楚:一台电视机与4台电风扇的劳动量,只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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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混淆了耗费劳动量和购买劳动量。
...
你又混淆了耗费劳动量和购买劳动量。
价值等于购买劳动量,而不是耗费劳动量。

——你上面刚刚还说:没错,不仅仅是利润,包括工资,地租,这些产品都是来源于劳动者的耗费劳动,它们都是劳动产品。
斯密的观点的确是:耗费劳动,创造了产品,也使得产品的价值高于原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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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1 09:04: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7 18:52
地租和利润的价值,是谁创造的?是谁的劳动?为什么能由1000斤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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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密那里 ...
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43页)从而,地租与利润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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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3 08:12: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11 11:04
既然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那么,商品价值量应该等于劳动量。
----------你理解错了,没有这个逻辑。
劳 ...
但是,“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真实价值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48页)。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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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分配呀,因为二次扣除啊。

——二次扣除?扣除什么?扣除产品还是价值?如是扣除价值,价值是什么?价值的源泉是什么?最起码价值存在了才能扣除!

既然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那么,商品价值量应该等于劳动量。
----------你理解错了,没有这个逻辑。
劳动者创造了产品,增加了价值,但产品的价值量却并不一定等于耗费劳动量,而是等于产品能购买到的劳动量。

——这个逻辑完全错误。
首先,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43页)从而,地租与利润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
其次,产品的价值量,在数量上,可以说是等于产品能购买到的劳动量,但能购买到的劳动量,肯定不是产品价值量的源泉,而价值理论的根本是价值的源泉是什么?
这本书中,斯密着重考察的是价值量的计量问题,价值的源泉是什么?价值是什么?只有上述一个地方说过。当然,也说过“交换价值是购买力”(25页)。但购买力是什么?不能说明价值的源泉。
只有明确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是生产关系的产物,才能明确价值的源泉,即才能明确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力是价值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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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3 08:15: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11 11:07
你没有回答问题。机器只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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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说机器,我当然给你解释机器。
你真的会诡辩!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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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3 08:37: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11 11:22
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 ...
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43页)从而,地租与利润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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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部分产品,地租和利润当然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啊,如果劳动者不劳动,哪来的地租,哪来的利润?

——作为地租与利润的一部分产品,也有价值量,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
注意:斯密是说: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从而,是价值的一部分支付利润!

但是你要分清楚产品和价值!
但是,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是多少呢???——并不等于耗费劳动量啊!而是等于产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

——劳动增加的价值,当然是劳动!
另外:产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产品与劳动,是不能比较的,如何购买?价值理论的根本,就是探讨商品之间的共质。
斯密也是说:产品的真实价值量,由购买到的劳动量来衡量!真实价值是什么?如何与劳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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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7-13 08:45: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7-11 11:22
斯密已经明确指出:劳动者(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 ...
1、劳动者耗费100单位劳动,生产了1000斤粮食,这1000斤粮食,就是这100单位劳动的产品、成果。

——价值就是100劳动。

2、这1000斤粮食被分成三部分——工资714斤,利润143斤,地租143斤——所以,利润地租工资当然还是劳动成果,还是来源于劳动。

——利润与地租来源于劳动。

3、劳动者耗费100劳动,增加了多少价值呢?——价值等于1000斤粮食所能购买的劳动量——140劳动量。

——原材料价值量为100劳动,劳动者耗费100劳动,增加了多少价值呢?增加了100劳动。
40劳动,绝对不是劳动增加的!记得:你上面已经说了:增加的利润与地租的40劳动,不是劳动者的,而是资本家或地主增加的。
其实,这里,斯密考察的只是价值的计量问题,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并没有考察。或者说,100劳动与140劳动的矛盾,并没有考察,从而没有产生分配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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