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多次介绍我的价值论,但由于考虑到经济学的传统习惯,考虑到大家的接受能力,我一直没有严格地使用我自己的术语。经过了前两讲的铺垫,现在我正式讲解我的价值论。
价值即交换价值,其定义是商品的购买力,交换力。这一定义是从斯密那里来的。
价值的实质是人们对产品、对财富的所有权/分配权。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分配原则,也就是它的交换原则,一个社会的人凭什么能够占有财富(主要是指产品),他们就凭什么交换(互相占有)对方的财富。
自然学派的价值理论是:什么因素能够成为占有产品的凭据,或者说一个人能凭什么因素参加产品的(一次)分配,或者说谁有分配权,它也就创造了产品的价值。总之,是分配决定价值!而没有什么价值分配,生产参与方分配的只是产品;而以往的错误观点是:其他什么东西(如效用,劳动)决定价值,然后生产参与方再分配这些价值。
现代社会,由于拥有分配权的因素很多,根据分配权来源的不同,价值也分为三种:
劳动价值:劳动的分配权,或劳动者凭借劳动取得的分配权。劳动价值对应的现实因素是工资(劳动报酬)。
资本价值:资本的分配权,或资本所有者(资本家)凭借资本取得的分配权,自然学派命名为“虚价值”。虚价值对应的现实因素是资本报酬(利息),具体分析时可以看作是企业的融资成本,或者是总体平均利润。
优势价值:优势的分配权,或优势所有者凭借优势取得的分配权,自然学派命名为“代价值”,即优势代替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代价值对应的现实因素是企业的超额利润或叫优势利润。其中,自然资源优势带来的代价值对应的优势利润就是地租。
综上可见,我的价值论来源于斯密,但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提炼升华,得以更加完美。
劳动价值+虚价值+代价值,可以完全对应商品的真实市场价格,而不再是所谓的自然价格或均衡价格!——原因就是我的优势概念更加广泛,包含并超越了地租范畴。价格在工资利息地租之上的部分,仍然可以用优势来解释!除了上一讲所说的四个主要优势之外,短期的市场波动造成暂短的供不应求,某些企业信息特别灵通市场嗅觉更加灵敏一些,甚至某些企业能左右ZF政策。。。统统都是企业的一种优势。总之,多赚钱必因占有某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