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指出后人在剥削前人的财产。这里本人分析如下。
前人死后其主体消灭却不能把财产带走,因此留了下来的财产应该属于无主财产因该全体社会成员共有,(如果死者能带走那另当别论)。
而历史上的统治者通过法律设定了继承制度,而通过继承制度让富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占有了多数的无主财产,而穷人只能得到少数的无主财产,所以说继承制度本身是一种反动的制度,他是为了富人能够一代一代的传下去的一种反动制度。
所以要改变这种问题,就该应废除继承制度,凡是死去的人只要他无法将财产带走那么该财产就应该共有,大家一起分配,无论死者是穷人还是富人。这样就能实现一定程度减小两极分化的问题。
所以继承制度本身是一个为了服务于统治阶级能够占有更多无主财产的反动制度,应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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