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 教师(教学、科研、医疗)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第二条 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二级岗位由学院、学校根据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省人保厅确定;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下达,并根据各院的学科建设、人员情况、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调整,各院按下达的岗位数、按标准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2、积极承担组织安排的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
3、符合国家关于相应职务的基本要求,具备履行相应职务所需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4、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第四条
资历、学术业绩要求
(一)一级
一级岗位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二)二级:论文、业绩成果在本领域得到同行认可。
| 资历要求 | 高教、研究系列论文 | 卫生系列论文 | 社会科学类论文 |
2级 | 正高20年及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3.0或影响因子合计8以上 | 1篇SCI且中国科技核心期刊≥3篇 | 中文核心期刊≥5篇,且SSCI≥1篇 |
正高15年及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3.5或影响因子合计20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1.0且中国科技核心期刊≥3篇或影响因子合计5以上 | 中文核心期刊≥4篇,且SSCI≥2篇 | |
正高10年及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7.0或影响因子合计30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4.0或影响因子合计10以上 | 中文核心期刊≥5篇,且SSCI≥3篇 | |
正高5年及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10或影响因子合计40以上 | SCI单篇影响因子≥4.5或影响因子合计15以上 | 中文核心期刊≥6篇,且SSCI≥4篇 |
除满足上述资历、论文要求,申报人员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2、国家级教学名师;
3、国家级学术组织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4、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5、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7、在《Science》、《Nature》、《Cell》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影响因子≥20)上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总影响因子50以上;
8、主持“863”、“973”、国家科技支撑等重大科研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以上;
9、获国家级科研奖一等奖(前4获奖人)或二等奖(前3位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获奖人);省社科优秀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获奖人);
10、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1、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第1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且在实施中推广应用,为学校创造20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