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釆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个态度和出出政策的一些措施值得称赞。但是ZF要知道问题的关键是那些,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劳动法中的条款严重违背人才自由流动的市场规律,以及企业的市场化原则。
据说中小民营企业解决了我国90%的就业,可见制订劳动法多么重要。但是,我国劳动法中做出的企业辞退员工的规定,使企业很难辞退表现不好的员工,并且经营状况好时不敢招人,经营状态不好时,也不敢轻易裁人。现在的情况普遍是:只有员工可以自由离开企业,企业却难以开除表现不好的员工,导致企业内部效率下降。
并且现有劳动法中不合理规定导致劳工关系严重恶化,现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员工在企业,企业与员工一家人似的团结,员工离开企业就成了恨和怨人。这个现象对在岗职工也受到不安的影响。
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例如美国也都没有这样的劳动法。建议ZF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修订劳动法,不要非得等到企业都快完了,失业潮出现,再去修改劳动法,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