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66151 528

[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91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2 16:5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事情有那么简单吗?

使用道具

92
优势 发表于 2013-3-12 22:03: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一看

使用道具

93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4 08:32: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4  分工与分化   

1.4.1 多细胞群居与分工

     作为需求主体的细胞只能在与环境的交换中实现自己的需求,这种交换关系本身就是分工了。生命物质的自我复制,就是用自己的元间去同化周围其他物质或物质要素,改变原有物质对象的元间结构和时空分布,将对象改造成为与自己的元间结构相同的样式。如果这个过程不断持续,将会造成周围的、邻近的物质要素大部甚至全部都被同化,最初作为需求主体的同化者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自己的周围已经都变成了自己同化的产物,自己可能会生活在与自己相同的需求主体的包围之中。

例如,在培养皿里看到的一个个菌群,从平面上说,除去菌群的边缘部分,某个个体的周围,都是与自己相同的其他个体,这些细菌个体生活在培养基表面的同时还生活在与自己相同的其他细菌个体之中。如果这个平面具有了一定的厚度,对于一个菌群群落中心位置的某些个体来说,它几乎已经将其他个体作为了自己的全部生活环境。

    将具有同种元间实体的细胞作为主要生存环境,这种环境中的细胞的需求就只能通过与其他细胞之间的交换来实现,就是用自己有的东西换取自己所没有的东西。群居中的细胞个体已经不再能像过去那样具备直接对环境发挥全部同化作用的同等地位,不是所有细胞都有机会直接通过与环境的分工合作来实现自己的生存,一部分细胞只能通过其他细胞间接实现自己的需求,这些个体的需求要通过其他个体来实现。

    细胞生存、繁殖所需的物质与元间的各种素材最终来源并不是细胞群本身,而是细胞群之外的外在环境;由于物质的唯一性,群居中的细胞分布也只能是不均匀的,有边界的。也就是说,必然有些细胞位于群落的核心位置,有些位于边缘位置。位于边缘位置的细胞才能直接与外在环境相接触。这样,所需要的资源要通过其他个体的层层接力,最终才能到达位于核心位置的那些个体。显然,处在菌群不同位置的个体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均等的,得到的资源及其性质也是不均等的。

    拥有同一种元间实体的细胞群居生活,就会出现这些细胞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面对外在环境的可能;既然作为一个整体,就会有一系列的具体需求;由于这些细胞群分布时空的不均匀性,细胞之间出现了功能上的差异,这种差别就是真正意义上分工

    总之,细胞群落中的个体发生了分化,各自承担了不同的功能,分工产生了。

    分工的本质是拥有相同元间实体的细胞分别承担了不同的任务,所有细胞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实现作为一个整体的细胞体系的需求,实际上也仅仅实现了所有细胞共同拥有的那个唯一的元间实体的需求。

    这也意味着,尽管每个个体拥有的元间实体是相同的,有着相同的元间自我,但是,每个细胞所表现出的物质特征却不同,也就是说,元间自我相同,物质自我不同,元间自我和物质自我发生了差异。

    如果元间实体中已经将所有的分化特征记忆下来,成为分化的指令和程序,那么,尽管每个个体拥有的元间实体是相同的,但每个个体只能实际实现或表达全部程序中极其微小的一个片断,仅仅更突出地以这一小段程序片断作为自己物质自我的内容,其余部分都必须隐含起来。



使用道具

94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4 11:00: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优势 发表于 2013-3-12 22:03
看一看
请多指教!

使用道具

95
huanpinglee 发表于 2013-3-14 11:24: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哲学经济学?
爱我所爱

使用道具

96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5 08:57: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uanpinglee 发表于 2013-3-14 11:24
哲学经济学?
经济学的哲学问题

使用道具

97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5 09:00: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4.2  分工的特点

    拥有相同元间实体的细胞互相之间发生的分工,或者说,细胞的物质自我互相之间所表现出的分工有这样一些特点:

1、功能的抽象化

    每个细胞本身都拥有自己初始的、基本的需求,都具有独立与环境发生关系并单独实现这些需求的全部能力。但是,当这些细胞把具有相同元间实体的其他细胞作为了生存环境,就不再需要样样事必躬亲了,每个细胞都放弃了原来的绝大部分事务,只专业从事过去全部事务中的某一项极为特殊的工作,其他工作由别的细胞以更专业的方式完成,用自己专业工作的成果换取对方的专业工作成果,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部需求。

    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功能抽象化的趋势,原先分散在所有个体中的,具有普遍性的功能逐渐被抽象出来,被集中起来,从由所有个体集体承担转变成了由一部分个体专职承担。

功能的抽象化和集中化是生物进化中的一个典型现象。例如,分布于全身的汗腺,其微观结构、工作原理、所生成的代谢物成分和肾小球很相似,同属于排泄系统。除了散热功能之外,可以把集中表现为一个独立器官的肾脏看成是所有汗腺功能的抽象,是专业化、集中化的排泄器官。

分工导致了细胞形式的分化。每一个细胞各自都具有吞噬、排出能力,感光能力,对特异物质的识别能力,用一层膜与外在对象区别和隔绝的构造和能力,移动位置的能力……。在由一群细胞聚集所发生的群体行为中,每个细胞各自的各种功能、原先分布在整体中的由所有成员共有的功能被抽象出来,集中起来,交由某一部分成员集中实现。形成了专门的进食、消化、排泄、呼吸、感觉、运动系统……,每个细胞仅专职从事某一项极为具体的细小工作,向系统提供一项非常具体的服务,由此换来所有其他细胞的服务,自己全部的需求都通过与系统的服务交换来实现。

   

    2、分化的正反馈趋势  

    显然,仅仅就细胞初始的、基础的需求和功能进行分工,并不能直接实现分工合作的目的,因为,众多细胞分工合作必然产生相互协调与“通讯”的新问题,这样,分工就成了产生新需求的源泉,分工越是细致,产生的新的需求即新的分工需求就越多,分工本身不断地产生出新的需求,产生出对于新功能、新组织、新结构的需求,分工成为分工自身的原因。

    一个实体和它的环境总是处在倾向于消除差别、追求契合的冲突中,已经分工了的内环境迫使处于这个环境中的实体与自己契合,改造着处于这个新环境中的实体。改变了的实体、新的实体又作为环境的环境,强制环境与自己契合,使得环境发生改变,如此往复循环形成了正反馈,使得分工中的生命不断改变、不断进化与发展。

    当然,这种改变只有通过对于作为指令系统的元间实体的改变才能最终实现,外环境的压力也不断通过强制契合的途径改变着生命的元间实体,并因此改变着它的物质实体,生命就在这种分工的正反馈过程中不断积累和进化。


    3、分化形成的系统化

    拥有相同元间实体的细胞之间的分工,就是使一个细胞更多地执行元间实体全部指令中某一段微小的片段,一个细胞的物质实体仅仅表现全部程序中一个微小局部的内容,所有细胞分别实现全部程序中的不同部分,全体细胞分别承担了全部元间实体中的所有内容,共同组成了一个新层次的物质实体或物质自我。这样,相对共同的元间自我来说,就生成了两个层次的物质自我,一是由细胞器形成的一个个细胞;一是所有细胞共同形成的生物个体的整体。同一个元间实体,同一个元间自我,用两种物质方式表达为两个极端层次的物质的自我。

    这两个极端层次之间,又生成了许多中间层次。例如,在解剖视野下,可以把一个动物标本分解为系统、器官、组织、细胞、细胞器......,这样的多层次综合体。反过来说,一个生命个体的整体是用分工的方式从细胞器开始直到生命整体的积累过程,是分工形成的各个层次实体组织形成的完整系统。

    分工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与势态,为生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也因此成为生命世界中的一种基本方式和显著特征。生命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几乎都要通过分工的方式来实现,甚至环节的环节,步骤的步骤也都是通过分工来实现的,于是就形成了不同层次分工的实体层层嵌套的复杂系统。

    系统化原则的贯彻,伴随着物质层次和元间层次的积累,使得每一个个体,每一种功能都必须通过系统的途径才能实现。


使用道具

98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8 10:32: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4.3 去分化与整体性

    虽然,一个生命体是充分积累了的多层次物质实体,也遵循“物质是由物质的素材组成的”原则,但是,与普通物质素材构成组织体的方式不同,高度发达的生命体通过分工形成的组织过程是按照一个事先规定了的程序和结构不断物化的实现过程,每个细胞不仅是实现自己局部任务的“零部件”,同时各自都持有整个过程全部程序和指令。就像每个演员都有一套完整的剧本一样,构成整体中每个局部的要素和单元只是由于受到分工的制约才更多地表现出特殊的物化和功能形式,其余的潜质都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之中。

    多细胞分化形成的高等生命体,构成生命体的每一个基本单位都是拥有全套遗传信息的细胞,所以生命体的分工是相对的。每一个细胞参与形成某种特定组织、特定形态并因此被分化之后,这个细胞全部潜质并不会因此被彻底泯灭,而可能以某种方式某种程度地表现出来,这种表现与分化方式的表现形式会有较大差别,相对于分化的表现形式,这是一种跨分化的表现形式。

    这意味着,由于分化带来的高效率,使得许多细胞的大部分时间是悠闲的,许多细胞有机会、有能力对于整体信息有所接触和了解。许多细胞在实现由分化赋予的特殊形态,执行由特化赋予的专门的局部的任务和功能之余,还具有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的关于整体或某个局部的遗传信息完整物化的潜能与资质,也就是说,每个细胞并不会因为已经被分化成了某种具体的组织细胞,具有了特定的具体形态和功能就彻底失去了继续作为“干细胞”的资格。而是在作为分工所要求的局部的、具体的、特化了的分化细胞的同时,还能不同程度地将自己所具有的整体元间或某些片断物化表达出来,这些表达不受原先特化性质的限定,可以是关于一个某个局部的元间,也可能是与自己分化特征无直接关联的另一个系统的元间,根据这种物化,这个细胞在参与自己分化特征所规定的特定的组织和系统的同时,还可参加、归属于其他更一般性的、去分化的、非明显形态的组织,还执行自己特化形式之外的其他功能,还以去分化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发挥着自己潜能中的其他功能,直至所有功能。

    因此,细胞就具有了分化和去分化这样两种表达方式。直观中生命整体就只是由一套根据分化原则形成的体系,细胞去分化表达还可以形成另一套体系,这两套体系将同时并存。如果把因分化形成的组织称之为“实系统”或称“专职系统”,由细胞跨分化能力形成的体系就可以称之为“虚系统”或称“业余系统”。

    高度发达的生命整体实际上都是有这样两个体系共同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比如,经络系统就很可能是这样的一种虚系统。在发达的社会体系里,“业余系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基本的社会生活形式。


使用道具

99
qingbo0221 发表于 2013-3-18 19:49: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看

使用道具

100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9 08:23: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4.4  普遍联系的第二个模型

    设:

    一群数量足够的细胞,拥有同一个元间实体。这些细胞之间由各种不同的联系方式相互发生联系。

    如:

    1、通过神经网络,可以通过电信号或神经递质可以把神经中枢发出的指令传递到分布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同样,供氧系统、血液循环系统、排泄系统、各种激素系统、免疫系统……,也都分别把所有细胞联系在一起。

    2、空间分布的不均匀使得细胞有不同程度的相邻,“相邻”也是一种联系方式。

    3、因为所有的细胞都发源自同一个干细胞,之后进入了分化,这种同源性和渊源关系也是一种联系的方式。

    4、通过分化了的结构形成联系,比如,一个脑神经细胞,可以通过轴突,与十多万个其他神经细胞直接联系,形成神经网络。

    5、通过去分化的业余系统即虚系统,将不同细胞分门别类联系在一起。

    那么:

    细胞之间发生联系的途径极多。

    假设:

    这种联系途径的上限是无穷大。

    有两个可供选择的视角:

    可以把每一种联系的方式和途径看作是一个维度;也可以把每一个细胞就看作是一个维度。实际上,这两个视角基本等价,因为细胞之间的联系本身也是通过细胞或细胞的代谢物实现的。

    撷取:

    1、如果细胞之间可能实现“无限维”联系,那么,细胞间就有无限种组合的可能,也就会有无限种由于这种联系形式产生的无限种生命形态;这是联系以及联系形式的极限;如果您愿意把每一种联系都看作是一种需求实现的结果,那么,这就是需求所能预期的最大极限。

    2、这样,每一个细胞都可能与所有其他细胞在连接成任何形式的“组织和器官”,每一个作为基础单元的细胞,可以同时以不同身份在不同层次与其他细胞发生联系,结成任何形式的“凝聚态”,连接成不同的组织和器官。可以不同程度地具有许许多多的需求和需求形式,可以建立实现这些需求的具体联系方式,形成相应的组织结构的实体。

但是,受制于细胞物质的唯一性和有限性,这里的关于无限个细胞以无限种类的联系方式相联结的假设只能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极限,事实上,任何细胞体系都将在远离这个极限的某个具体位置上取某个确定的状态。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就可以把所有生命形式,所有由细胞的联系和分工方式形成的组织和系统都看成是无限可能联系形式中实际实现了的或者被我们发现了的一些具体的凝结方式。

    3、远离上述极限,我们注意到的各种生物现象,都是无限联系的极其简化的“初级版本”,只是这种无限联系局势中的一个小小的特例。都是无限联系局势中极度不均匀的一个个特例。一个明显特化了的器官实际上是细胞在这些维度里极度明显的凝聚状态。现代生物学还只是发现了、更注重一部分分化明显、物质性较强、凝聚性更为显著的部分维度。今后,将有机会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那些元间性实体,关注那些元间性的凝结,也许还会对生命有更多、更全面的发现和了解。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19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