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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_法律专业论文

    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_法律专业论文 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内容摘要]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初衷是要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消除执法效率不高、执法扰民现象,但其的合法性有待确定。本文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概念与基本做法及成效的理解,并通过六个方面对的合法性与实践性进行质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 键 词] 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 行政处罚制度质疑 行政处罚权制度建议..

  •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犯罪研究 _法律专业论文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犯罪研究 _法律专业论文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犯罪研究 [摘 要] 二十一世纪以来,在信息全球化的浪潮中,人类已经完全迈进了数字化时代的门槛。在互联网的庞大空间里,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犯罪等不良信息暗藏于其中,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如何利用好网络这把双刃剑,加强教育、管理以及正确引导,来促进未成年人与互联网的和谐发展,减少犯罪,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我们面前。 [关键词] 互联网 未成年人 犯罪 互联网,这个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类媒体”,如今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传播信息的快捷高效、互动性和参与性强等特点,是普通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这也是备受人们包括未成年人喜爱的因素,但同时互联网对海量繁杂的信息受众的选择没有进行区分,世界包罗万象的一切无论是积极的抑或消积的,都可以不加遮掩极为直观地呈现在未成年人眼中,这也是未成年人沉迷互联网的原因之一。未成年人自身独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使其容易受互联网中不良信息的影响,从而误入歧途。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信息环境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不断攀升,犯罪情节日趋严重,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 “网络恶搞”的法理分析 _法律专业论文

    “网络恶搞”的法理分析 _法律专业论文 “网络恶搞”的法理分析 [摘要]:“恶搞”初由日本传入台湾,再经网络传到香港、继而扩散至内地。恶搞一族利用PhotoShop等技术,借助于网络无可比拟的自由传播性和民众参与性,形成了一种以爆笑、搞怪、恶作剧为主要特征的另类创作风格。随着网络恶搞日益作为一种媒介景观进入到文化研究的视野,加上一些恶搞太离谱,颠覆了主流价值观。如何对待这种蜂涌而至的“恶搞”大潮,是互联网市场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从法理的视野看,作为公共管理部门,出台任何公共政策是必要的。 [关键词]:恶搞;网络恶搞;法理 “恶搞”一词源于日本的流行词汇“KUSO”(酷索),是专门用来发泄不快情绪的口头语。从字面意思来看,恶搞就是指搞笑的恶作剧。从古至今,都有人拿伟人、名人、经典等开涮。民间的恶搞作品层出不穷,如坊间嘲弄庙堂的打油诗、丑化名人的手绘漫画、肆意篡改经典名著等都可以纳入到广义的恶搞中来。而网络恶搞则可以说将恶搞文化真正推向了大众视野,胡戈的“馒头”则被看作是网络恶搞迅速崛起的标志。一些恶搞者往往视道德为精神枷锁,从而把恶搞的矛头直接指向了道德规范。尽管“恶搞”事件和现象还没有形成一个严格的社会学意义上“话语权问题”,但互联网上日益显现的恶搞现象涉及政治、社会、文化、伦理等诸多领域,已成为网民公共事务参与和网络话语权实践的一种另类表现。因此,恶搞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决不能允许有超越法律的行为....

  • 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侵权责任 _法律专业论文

    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侵权责任 _法律专业论文 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侵权责任 【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汽车工业发展迅速,随即带动了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汽车业的高速发展,却导致人们的财产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交通事故的上升,更是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的和谐。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二十一世纪和平时代的“马路杀手”。 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至法院的损害赔偿案件,近些年也呈现上升趋势。鉴于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正式开始实施,笔者试图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概念、性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事故责任认定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以期能与同仁们共研。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 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

  • 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建议 _法律专业论文

    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建议 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家庭,作为维系婚姻关系的载体,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的和睦与稳定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但家庭暴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不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而且破坏了平等、和睦、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甚至会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当前我国亟需关注的社会问题。面对目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过程中出现的取证难、制裁难以及立法不完善等不足,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构建和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防控体系,同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 家庭暴力、法律救济、立法建议..

  • 从国际视角看我国《环保法》 _法律专业论文

    从国际视角看我国《环保法》 _法律专业论文 从国际视角看我国《环保法》 [摘 要]现代的环保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因为人类科技发展的需要,环境被迫受到了破坏,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引起了世人越来越大的关注,为了使人类与环境和谐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一门新兴的研究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科学—环境科学产生了—《环境法》 [关键词]地震 核泄漏 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法的起源 环境科学最早的建立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而在我国,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所谓环境法,是指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过环境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改善环境,最终目的是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的发展。环境法律关系除了具有一般法律关系的共性,还有自己的特征,如环境法律是以环境为中介物,离开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就没有了环境法律关系......

  • 论法律对契约自由原则干预的适当性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对契约自由原则干预的适当性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对契约自由原则干预的适当性 [摘 要] 我国贵州省立法叫停“开瓶费”2006年11月,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从“开瓶费”入手分析法律干预和契约自由之间的矛盾。进行辩证关系,进而对法律干预契约自由的适当性进行了分辨。 [关键词] 开瓶费 契约自由 法律干预 适当性 没有契约自由,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但是任何完全的自由就要引起市场混乱个人主义,容易破坏社会制度。因此必须由国家对自由契约加以必要的干预,但是完全干预就没有了自由一说,这就需要一个适当性的力度控制..

  • 论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 [摘 要]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法律语言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法律活动的严肃性决定了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准确、精炼、朴实、庄重。本文就法律语言的要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法律文书 语言要求 准确精炼 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是法律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是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工具。法律文书制作得好坏,直接体现出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威信。衡量一份法律文书的好坏,除了格式是否正确,实事是否清楚,定罪量刑是否适当以外,语言的运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法律文书逐步形成了准确、精炼、朴实、庄重等语言要求。一个法律文书语言运用水平的高低是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试金石..

  • 论法律与道德关系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与道德关系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法律与道德关系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 [摘 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古就是中西方法学所探讨的热点,围绕着两者之间的关系,西方法学诞生了许多的流派,其中最重要的是以自然法和分析法为代表,而在中国的法律进化中,主要表现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儒家的道德精神直接体现在法律中。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也有区别,正确的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各国的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法律与道德 关系 应用..

  • 论房地产法在二手房交易中的应用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房地产法在二手房交易中的应用 _法律专业论文 论房地产法在二手房交易中的应用 [摘 要] 随着房地产经济日益繁荣的市场背景下,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发展、避免因各种房产交易而产生的纠纷、矛盾,一部全面、完整、公正的房地产法在房产交易当中做为一把房地产市场的天秤,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 房地产法 二手房交易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所以说它是“总称”,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分布于多项法律、法规之中。 我们可以把房地产法理解为调整城市、农村土地和房屋诸种关系的法律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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