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b 发表于 2021-8-11 20:33
请回答下列问题。我等你的回答。
(一)
本来想引用百度百科,但是百度百科的辩证逻辑好像被一个陈教授给占领了,变成阐述什么矛盾逻辑和对称逻辑,甚至号称对称逻辑是完成形态的辩证逻辑。我是一个半吊子,对此不予置评,也看不懂,所以自己就自己的理解来回答您的问题了。但是,这些东西其实都需要花费很大篇幅来讲的。
(一)
1、辩证逻辑。
关于辩证逻辑,恩格斯讲说辩证逻辑只是把一个个形式逻辑依照他们客观的从属关系相互联系起来,是它表现为一个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发展。就像从本质到现象的发展一样。我运用它对生命活动、劳动、劳动产品和商品这四个概念的客观关系进行分析(这从它们的属加种差定义法中得到揭示,而属加种差其实也是一种形式逻辑判断形式),得出,人的生命活动是怎么在社会生活演变出商品这种现象的。我不知道像我运用的这种揭示手法,是不是形式逻辑具有的内容。对于其它几种辩证逻辑范畴,目前还未掌握,所以不能阐述。
2、“辩证逻辑”与“辩证唯物主义”是否同一意思。
答案是否定的。很简单,黑格尔也有辩证逻辑,马克思是从黑格尔学的辩证逻辑,但马克思又说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颠倒的。这绝不是否定辩证逻辑本身,而是否定黑格尔对辩证逻辑的运用。因为黑格尔是从概念本身出发,去展开辩证法,他把思维对客观事物的逆推过程视为一种正向,那么它所理解的观念就会全部颠倒过来,甚至倒果为因。马克思解释了历史叙述法和思维叙述法的不同,二者的推导是互逆,甚至可以说思维叙述法是倒叙,它的时间轴的颠倒的。唯物与唯心,即物源性与心源性的区别就是在这里展现出来的。马克思则不同,它对辩证逻辑的运用是从物质出发的。所以是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
(二)什么是形而上学。
其实从我对它的用法上最能体会我对它的定义的,而我对它的用法是符合惯常认识的。形而上学现在是特指用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观点去看待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这可能还得特指马克思的说法。但现在,至少在我们这里,已经成为一种众所周知的定义了,完全可以据此来认定它,虽然可能它的原意可能不是如此。但语言本身就是社会大多数人的认识,依照通用的习惯使用语言,您说的话才能被他人所理解,不然,如果不加一段解释,就只能被人曲解。因为语言本身只是相互通用的工具。
据了解,现今哲学界对于形而上学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据亚里士多德写得《形而上学》,应当是通过事物的本体去研究它的真实本质的学问。是研究“存在”的本体论体系。这个定义现在也不适用了。所以完全可以不用管它的其它定义。
(三)什么是“辩证法”
通常说的诡辩术,可以认为是一种“主观辩证法”,辩证法是什么,它不过是一种从两个甚至多个不同角度赖看待同一问题的思维方式。比如一个实体物的形状,从上往下看是6,从上往下看是9,这也是一种不同角度对同一物的辩证。就语义来说是辨别证明。找出不同。突出差异。“就辩证法”一词来讲,应当泛化地理解。就是多角度的讨论,比如单纯的正反推断就是朴素辩证法。
但作为“辩证逻辑”一般是一套自成体系的自洽的辩证体系。因为逻辑一词有合乎规律的意思。就这点上讲,辩证逻辑大概可以代表黑格尔和马克思它们运用的那套逻辑体系。在抛开从物出发还是从概念出发这点的探讨上,他们的逻辑方法是一致的。这大概是为什么我们能看到马克思卖弄黑格尔的表达式的原因。
我觉得有时未必是我讲得含糊,而可能是阁下对每个词的理解与大众的习惯,甚至与通常的用法不一样。您也可以谈谈您对这几个词的理解。下次有概念探讨,您可以直接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