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评论:
依马克思的什么样的逻辑,就可以用物劳动置换活劳动?看来需要此文作者自己说明。
程恩富、汪桂进批判道:“各种要素价值论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首先,要素价值论并不区别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而是将二者混同,因而混淆价值和使用价值。……”。没有比这更不讲驳论基本原则的批判方式了,怎能用马克思独有的且争论不休的观点为论据去批判要素价值论呢?要知道要素价值论正好也是批判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的!你们说人家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我们还要说你们将手心手背当成两只手呢。我们都得记住,被别人批判的观点永远不构成反驳别人的论据!
一、是谁将活劳动创造成价值的?
马克思是说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即原体),从而说劳动形成价值,而非说劳动创造价值。像程恩富、汪桂进这样的新马克思价值论不仅对此没有任何改进,反而还有所歪曲。这里不打算清算这种歪曲,这里要问的是:
哲思评论:
如果只是为了讨论价值到底只能来源于劳动还是可以来源于非劳动的因素,那么,笼统的说劳动创造价值也并不是不可以的。因为这种说法只是为了界定一个范围。就像我们如果谈论人和动物的区别,则没有必要把人分成男人和女人来分开说一样。一切都看谈什么,谈的范围。
1、是谁将活劳动创造成价值的?我们知道任何东西不会自己转化成结果,或多或少得有一个转化机制,那么是什么东西使活劳动转化成价值的?这是马克思体系下不能回避的问题。
哲思评论:
所谓转化机制,无非就是转化的动因和实现的过程,这个在《资本论》里讲得很清楚了。其实问题很简单,要了解活劳动形成价值,就需要了解产品为什么会变成商品。
2、活劳动是劳动对象还是使劳动对象转化成商品的机制?在马克思理论下,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现在活劳动转化成了价值,变成了商品的一部分,自然活劳动只能是劳动对象了。显然,这与“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相冲突。
哲思评论:
活劳动本身不是使劳动对象即产品转变为商品的机制,劳动的自然存在不是产品变成商品的原因,只有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才是使产品变成商品的原因。这种特殊的劳动的社会存在就是建立在私有权基础上的劳动的社会分工(以下简称为社会分工)。因此,形成商品的价值的活劳动实际上体现了活劳动的一种特殊的存在状态。一个人,他是一个父亲,又是一个丈夫,还是一个教师,这些属性体现的都是同一个人存在的不同状态,他体现了同一的这个人跟不同的事物之间的特殊关系。当他与不同的事物发生关联时,他就体现出不同的属性,而这些并不跟他是同一个人相矛盾。
3、作为一种实体,价值是有原子还是没有原子?实体指称什么是没人能回答清楚的,但是它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下是指称运动的物质却是肯定的。另一面,马克思最终归结的是:价值是人类神经肌肉的消耗在商品中的凝结,显然神经肌肉的消耗是典型的物质运动。这说明价值是有原子的,但是他又明确说价值没有原子。这是矛盾的。显然,若价值没有原子,则价值不是实体,从而形成论、凝结论、转移论不成立;若价值是一种实体,则形成论、凝结论、转移论成立,但是这又意味着我们能从商品中化验出价值。谁能完成这种化验?
哲思评论:
1、实体就是决定该事物的真实的、基础的构成,该事物的本来的面目、本质的存在等意思。马克思在论述价值的时候说:“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
可见,不是实体谁也说不清楚,而是作者本人并不了解实体的意思。实体这个词和用法都不是马克思的发明。
2、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的凝结。抽象劳动就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因此,马克思说:“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
3、作者为什么看完马克思有关价值的论述后,突然提出价值有没有原子这种问题,着实令人费解!作者想干什么?想研究物理学吗?得出“神经肌肉的消耗是典型的物质运动”这种结论跟经济学有什么内在的关系吗?凡是存在着的物质的运动都可以抽象为物质运动,但是,这能说明什么?作者又想说明什么?
其实什么也说明不了!!!马克思只是形象的说过:“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难道作者看到了原子两个字,就想到了讨论物理学吗?价值是商品成其为商品的本质规定,商品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如果作者想讨论原子,那他充其量不过是从自然存在物的角度去看待商品,不过是想讨论使用价值的自然构成。而我们如果只是局限于谈这些,那么,我们事实上就不是在谈商品。虽然作者头脑中依旧先入为主的、顽固的保持着商品这个概念,但是,我们不是依据商品的概念来逻辑地演绎商品的存在,我们是依据现实中存在的真实的经济关系来考察存在是否是商品。因此,作者由此离开了我们谈的经济学而进入物理学和商品学的领域,而这些跟马克思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4、价值是实体还是属性?若价值是实体,则价值(活劳动)只能是商品的一种组成部分(部件),此时“劳动形成价值”成立,从而形成论、凝结论、转移论也成立,但是,此时的活劳动便是劳动对象了,劳动二重性不成立;若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则形成论、凝结论、转移论不成立。这定因为属性总是物质的属性,世界上没有独立的属性,自然不能说价值这种属性由劳动形成。说各要素创造了商品却不能创造商品的某种属性,这是说不通的;说商品由一种东西形成,而商品的属性又由另一种东西形成,这也是说不通的。
哲思评论:
价值不是实体,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世界上没有独立的属性,这一点理解得不错!所谓属性,就是事物在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自身特性。劳动不是价值的属性,价值的实体是劳动,也就是说价值最基础的构成是劳动。当然,这里的劳动准确地说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商品本质上是劳动产品,但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不是在同一时间劳动了两次,不是在同一时间内,一个叫做具体劳动的东西生产了商品体,而另一个叫做抽象劳动的东西生产了商品作为商品的属性即生产了价值。生产商品体的劳动只有一次,不过:
1、商品体作为满足人需要的特性,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商品体的这种属性叫做使用价值(效用)。形成商品体的劳动在这个层面上就必然同样体现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它说明人也跟其他自然物的存在一样,需要从自然中摄取物质,才能保持自身的存在,这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物质同一性。因此,劳动在这个关系中所体现出来的就是它的有用性质。而这种效用总是具体的,因此,劳动的这种属性就被称为具体劳动。
2、如果只是从商品体满足人需要的角度去考察,那么,它就不是商品,而是普通意义上的产品。商品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产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产品。因此,商品成其为商品的这种属性显然不是商品体作为自然存在的物的属性,显然不是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关系的性质不一样了,事物的属性自然就不一样了。马克思把商品体的这种不同于上述属性的属性叫做价值。从表面看,价值似乎是物品与物品之间的关系。但是,物品与物品之间的关系是自然关系,它们之间的种种自然联系可以用自然科学去阐明。而作为商品的物品本质上不是自然物而是经济物,因而它体现的是人的社会经济联系。也就是说,价值体现的不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同一性,价值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同一性。作为经济意义上的人的活动就是劳动,因此,价值体现的正是人的劳动的同一性。人的劳动的同一的属性即抽象劳动,在人类不同的经济时代有着不同的体现方式,一但人的经济关系采取物的形式,劳动产品就转变为商品,人类劳动的同一的属性,就转变为价值属性。
3、由此看来,同一个商品体同时具有两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商品体的同一种劳动也同时具有两重属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5、商品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种属性吗?在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的前提下,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二分法是不成立的,因为使用价值本身就是一种抽象概念,是对商品的各种具体属性的统称,这不可能不包含商品的价值这种属性。再者,若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则它必定具有有用性,从而价值也是使用价值。
有不少人用科学理论的最基础部分肯定不牢靠来为马克思价值论辩护,这是不恰当的。马克思价值论的最基础部分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本身有问题是可以接受的,且必须接受,但是这之上再有问题便不能接受。以上问题都是抽象劳动之后的问题。显然,新马克思价值论是典型的奴隶主义,从不曾对抽象劳动之上的问题进行过疏理,只知盲目地坚持、坚持、再坚持。稍疏理一下,马克思价值论中的许多问题是可以去掉或解决的。
哲思评论:
不错,使用价值本身就是一种抽象,但这种抽象是从人与自然的联系过程得出的抽象。价值却不是从这个过程中得出的抽象。价值是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中得出的抽象。过程不一样,过程的性质也不一样,抽象物的性质必然也不一样。就像从两性关系中抽象出男人,从血缘关系中抽象出父亲一样,虽然父亲也是男人,但是,谁也不能在两性关系中抽象出父亲,也不能在血缘联系中抽象出男人。抽象只有建立在正确的范围内,才是合理的抽象,才是科学的抽象。胡乱地抽象一气根本不可能正确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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