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 资本论,1867年
黄佶:劳动量由劳动时间和劳动性质(困难和精巧程度)共同决定。异种劳动换算比例的决定机制,也关系到劳动价值论能否成立。斯密说这个比例由市场上的讨价还价决定;李嘉图也认为在市场上决定;马克思则隐去了市场,换成了语焉不详的“社会过程”。
clm0600:社会过程,难道排除了市场?排除了讨价还价?你可真能扣帽子,市场都跳出社会了?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啊。
黄佶问:如果马克思也认为异种劳动的折算是在市场上进行的,那么劳动量就和市场供求情况有关,商品的劳动价值也和市场有关,那么你下面的观点就错了:
clm0600:马克思把商品价格的内在决定因素——劳动定义为价值,内在因素A,外部因素B都决定或影响价格,马克思只不过把A定义为价值,你居然还问:B是不是影响A ?
黄佶:因为按照你前面的逻辑,B(市场供求情况)影响了A(劳动量决定的价值)。
因为由劳动时间和异种劳动换算比例(在市场上决定)共同决定的劳动量、由劳动量决定的“价值”不再是单纯的“内部因素”,“价值”本身受到了外部因素B(市场供求情况)的影响。
你就是在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我指出马克思在异种劳动的换算问题上忽略了市场,你说没有;但如果马克思真的没有忽视市场,那么“劳动决定价值,市场决定价格”又站不住脚。
你现在顾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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