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jackloo在2008-9-18 13:50:00的发言:
在你的帖子《谁在创造价值》中,我认为已经回答了关于劳动者创造价值的问题,并说明由于生产力的不同,貌似相同的个体劳动量,它们的劳动力价值不同,各自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不等,创造的价值也就不同。
你后来问的“多余的价值是从哪里来的呢?于是,你提到了我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理解。那么,我要问了,既然劳动者的自然劳动量我们已经假设相同了(我在主贴中特意强调,即使我们考虑社会劳动,情况也是一样的),这价值——不,应当首先是使用价值——却有所不同,那么,这使用价值的增加,就首先排除了这里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对于这个差额原因。”
在我看来,还是在重复认为价值创造“排除了这里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因素,表明没有理解个体劳动和抽象的社会劳动之间的区别。排除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将失去存在的所有依据和意义。
但是你后来说的“为什么同样的资本,同样的自然劳动量,如刚说过的,完全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值收入呢?这是谁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呢?对于经过商的人都知道,不同的经营者,尽管其生产条件极为相似,但企业利润水平往往大不相同。这是什么原因呢?”
在我看来完全是2个不同的问题。之前的问题是价值理论层面的,而后面的问题是微观经济层面的。你所认为的“不同的经营者,尽管其生产条件极为相似,但企业利润水平往往大不相同”在我看来是暂时的,长久的看,我认为一定趋向于同质化,也就是长期后一定会相似。企业利润短期不同是因为经营水平有差别,但长期内一定能通过更换各种生产要素达到同质水平,与全社会的剩余价值率保持一致。
在你的帖子《我们把商品卖给了谁》中,我说马克思对劳动关系的质疑是正确的,而你说的却是“人们如何利用这个资本呢”这样一个劳动关系应该变成什么样的问题,我觉得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说的价格是货币表示的人类对价值的主观认识,你说的却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我也觉得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且在我看来,价值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判断与否的问题,具有社会属性的劳动中凝聚有一定量的抽象劳动,就能创造一定量的价值,交换是使劳动具有社会属性的一种手段,使劳动具有社会属性的手段很多,比如原始社会的直接分配,比如未来计划经济下的计划调拨等。需要判断的仅仅是微观经济中价格是否能超过价值。这一部分确实不太好理解,我在我写的《经济学解读和计算方法》》(https://bbs.pinggu.org/b4i341343p4.html)一文中有说明,希望能就这部分内容能与你探讨。
==================
在你的帖子《谁在创造价值》中,我认为已经回答了关于劳动者创造价值的问题,并说明由于生产力的不同,貌似相同的个体劳动量,它们的劳动力价值不同,各自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不等,创造的价值也就不同。
你后来问的“多余的价值是从哪里来的呢?于是,你提到了我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理解。那么,我要问了,既然劳动者的自然劳动量我们已经假设相同了(我在主贴中特意强调,即使我们考虑社会劳动,情况也是一样的),这价值——不,应当首先是使用价值——却有所不同,那么,这使用价值的增加,就首先排除了这里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对于这个差额原因。”
在我看来,还是在重复认为价值创造“排除了这里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因素,表明没有理解个体劳动和抽象的社会劳动之间的区别。排除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将失去存在的所有依据和意义。
--------------------------
一,首先,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问题。要注意,普通劳动者的劳动的具体性或社会性只是相对于对于资本家而言,而不是对于资本家之外的消费者而言,二者并不是处于一个市场之上。从而严格地说,工人卖给资本家的商品与资本家做为所有者而卖给其他消费者的商品根本就不是一个商品,而我们现在讨论的恰恰是资本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失败,或者说取得利润的多少,难道是雇佣——也说是我贴子中所说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的问题吗?正是因为很多人把两个不同的市场混为一谈,我才在发《谁在创造价值》之前,先发了《我们把商品卖给了谁》这一贴子,也正是基于此,我才在《谁在创造价值》中说“上述两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自然劳动是相同的——即使我们考虑一种社会劳动,同样也是而且必须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你把劳动者卖给资本家的东西看做是什么?二种资本使用水平下卖出的东西始终是确定的了,所以这个差额根本就与其是不是雇佣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毫无关系,也正是因为此,我才有了后来的一个关于马克思的一般利润率的贴子。在那个贴子中我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最有可能的反驳,只能是从价格与价格的背离入手。马克思本人就已经承认了一个企业的这个差额与本企业的普通劳动者无关。
其次,排除劳动者的劳动问题。难道你认为我所说的“排除了这里的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就是在排除了劳动者的劳动吗?如果是这样,我为什么会以“通常意义”这一定语对“劳动者”这一名词进行修饰呢。
````````````````````
但是你后来说的“为什么同样的资本,同样的自然劳动量,如刚说过的,完全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值收入呢?这是谁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呢?对于经过商的人都知道,不同的经营者,尽管其生产条件极为相似,但企业利润水平往往大不相同。这是什么原因呢?”
在我看来完全是2个不同的问题。之前的问题是价值理论层面的,而后面的问题是微观经济层面的。你所认为的“不同的经营者,尽管其生产条件极为相似,但企业利润水平往往大不相同”在我看来是暂时的,长久的看,我认为一定趋向于同质化,也就是长期后一定会相似。企业利润短期不同是因为经营水平有差别,但长期内一定能通过更换各种生产要素达到同质水平,与全社会的剩余价值率保持一致。
--------------------------------------------------------------------------------------
二,你认为价值理论是哪一个层面的东西呢?当马克思以麻布和上衣为例子来说明价值的时候,以纺织厂工人的劳动时间和所谓劳动力价值来说明剩余价值的时候,是在进行什么层面的研究呢?没有对价值理论的微观层面的把握,如何能够进行宏观层面的理解与研究呢?搞不清楚研究是谁在创造价值,又何进行经济政策的制定、经济增长和就业理论等等的研究呢?
在一些严格的条件下,当然长期来看利润率会趋于一致;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进行短期的研究啊?你想说什么呢?更何况,在现实中的情况即使是在长期来看,这种利润率也是不会一致的:新的产品总是不断地出现,只要存在着生产力的进步,至少技术上的垄断就不会消除,而其他的自然垄断那就更不必说了。经济学的研究绝不能脱离实际。
```````````````````````````
在你的帖子《我们把商品卖给了谁》中,我说马克思对劳动关系的质疑是正确的,而你说的却是“人们如何利用这个资本呢”这样一个劳动关系应该变成什么样的问题,我觉得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说的价格是货币表示的人类对价值的主观认识,你说的却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我也觉得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且在我看来,价值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判断与否的问题,具有社会属性的劳动中凝聚有一定量的抽象劳动,就能创造一定量的价值,交换是使劳动具有社会属性的一种手段,使劳动具有社会属性的手段很多,比如原始社会的直接分配,比如未来计划经济下的计划调拨等。需要判断的仅仅是微观经济中价格是否能超过价值。这一部分确实不太好理解,我在我写的《经济学解读和计算方法》》(https://bbs.pinggu.org/b4i341343p4.html)一文中有说明,希望能就这部分内容能与你探讨。
--------------------------------------------------------------
三,这是你的原话:“你这么问,背后隐含的结果肯定很正确,但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而不能把资本瓜分了,让每个人都拥有资本,大家一起合作干活呢?为什么不能把资本统统给国家,国家组织劳动者生产呢?这才是马克思思考的关键,但是他没能给出答案。在马克思的理解中,他认为未来社会里,“资本”归国家,劳动者干多少就收获多少,不存在什么劳动力卖给谁的说法。当然现在看来,他的理解还是有很多问题,但是他的置疑却是正确的。“
而我的原话是:“你提的问题很好。只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瓜分资本呢?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瓜分资本是不是一定就有利于每一个人的利益了呢?人类初来,谁也没有资本,可后来产生分化----这一点,用剥削理论是说明不了的。因为一个最为明显的理由是,剥削的力量从而权利最初从何而来?
“退一步说,我们可把资本瓜分了---记得我在某一贴子中分析过,但是,人们如何利用这个资本呢?如果我们承认个人能力的差别,并承认人们有权利以自己的劳动进行分配果实,由最后情况又会回到从前。有人也许会想到马克思的按需分配,可是,且不说这个理想可行性如何,且说它的前提,它本身就是建立人类目前这种状态的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
“再者,如果工人出卖的果然是劳动力,而且是与资本私有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关系;那么,本人绝不反对取消这种私有。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发这个主贴的目的就是要问——劳动力是商品吗?”
A,你说的瓜分资本的问题,我说的也是这个问题。而当我说的“人们如何利用这个资本”时,恰恰是瓜分完资本之后的可能的结果问题。这个结果就是人们又会回到原点。从而暗示,这种资本瓜分的无意义。你怎么却理解为是二个问题呢?
B,请你看一下《资本论》第一卷,第三者113-114页,价格到底是什么。价格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它的本质还是价值;从而判断价格本质上就是判断交换价值——归根到底就是判断价值的问题。而你竟然认为是二种不同的事物。
C.判断问题。请不要倒果为因。请再看一下马克思关于商品有用性与价值的关系及有用性是如果判断的见解。你根据什么认为一种劳动具有社会属性呢?难道仅仅是“劳动”本身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8 16:44:4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