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3 92

[学科前沿] “创造价值”的过程分析 [推广有奖]

3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1-13 18: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5-11-13 18:48
其实,这里的劳动和效用是一样的,在商品形成之时,其劳动包括当时的社会必要劳动都已经确定了的,不需要市 ...
唯一形成价格的过程就是交易的过程吧?

使用道具

32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于 2015-11-13 19:01:1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18:47
马氏开宗明义的规定商品即为用于交换的产品,虽然形成过程不再交代,但不等于他抛开生产来谈交换。

所 ...
我强调的不是“生产过程”,而是“产品转变为商品”的过程。

这个过程应该是一个质变。

于是马克思给这个过程用一个“用于交换”的定语掩饰过去。

为什么“用于交换”这个定语一加上,产品就变成了商品?

因为“用于交换”实际上是生产者的一个生产目的。产品不可能自己有什么目的,所以这个目的,就是来自于生产者对于市场交换的一个预期判断——生产之前已经有一个对于自己的产品有一个价值估算——虽然并不准确。

所以,就算掩饰了“产品变成商品”这个过程,但市场交换过程对于商品的生产过程的影响,已经内化在“用于交换”这个属性当中了。

使用道具

33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5-11-13 19:02: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1-13 18:53
唯一形成价格的过程就是交易的过程吧?
对,没有第二个。是供需双方共同决定的,也不存在多种因素。

使用道具

34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19:19: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于 2015-11-13 19:01
我强调的不是“生产过程”,而是“产品转变为商品”的过程。

这个过程应该是一个质变。
如果不对价值的来源和价值的变化进行论述,只专注于价值载体的怎么规定,恐怕已经偏离了你的主题。

如果价值产生于产品转变为商品的过程,换句话说不是来源于生产而是用途,那么劳动离商品带来的价值则更远了。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19:19
如果不对价值的来源和价值的变化进行论述,只专注于价值载体的怎么规定,恐怕已经偏离了你的主题。

如 ...
我在主贴中说了,价值的产生,是在劳动和市场的共同影响之下,使产品发生了变为商品的质变。

产品价值变化的过程,就是其价值性质的改变的过程。这是个质变过程。载体性质的改变,就是其交易性质的改变。

而且我的分析,也是从马克思的“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产品”这句话出发的。

我记得你说过,马克思暗含的逻辑就是产品就是商品,然而产品和商品明显就是两个概念,为什么可以相等?

如果你说我专注于价值载体的规定,而马克思自己都出来一个商品二重性,这难道不是从研究价值的载体开始的吗?

我们回帖可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来谈,就算谈的不是主帖又如何?难倒不谈主题就谈不下去了吗?

使用道具

3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1-13 19:59: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5-11-13 19:02
对,没有第二个。是供需双方共同决定的,也不存在多种因素。
同意!交易过程是价格的唯一形成过程。

使用道具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5-11-13 15:05
只要产品一生产出来,不仅是产品本身的自然效用存在了,而且经过劳动这一客观事实也是存在了,那么产品上 ...
几乎所有的马克思维护者,都是这样的套路:

先避开你的逻辑,然后摆出马克思的逻辑,然后说你谈论马克思的理论不能超出马克思的逻辑。

使用道具

3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1-13 22:56: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于 2015-11-13 20:41
几乎所有的马克思维护者,都是这样的套路:

先避开你的逻辑,然后摆出马克思的逻辑,然后说你谈论马克 ...
黑格尔为宗教辩护也是同样的逻辑,即意义不定的逻辑。

使用道具

39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23:52: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于 2015-11-13 19:38
我在主贴中说了,价值的产生,是在劳动和市场的共同影响之下,使产品发生了变为商品的质变。

产品价值 ...
总之,马氏理论已经确定,价值来源于生产,在交换中体现,没理解到这点,而以交换产生价值,或所谓共同产生,属于没能真正理解马氏。

使用道具

40
罗鹏 发表于 2015-11-14 02:41: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其实,一切问题都出在,价值(不论它是指什么,劳动或者效用之类)是否决定交换价值上。如果认为是,则就要代替市场搞什么“等价交换”,即以“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换,完全排除了各种各样的市场结构的不同运作过程。而这是根本性错误。而打补丁说等价交换原则是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实现,那么,它就不是什么原则,根本没有普适性。再说,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价格也不是什么价值,均衡价格随需求和供给的变动而变,而商品一经产出,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是固定不变的,同销售过程中消费者方面的变动无关。
如果认为不是,则你就要承认相反的逻辑:市场过程(买卖双方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各方内部的相互作用)同时决定了交换价值和价值。这时,说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才有意义。
问题是,价值不决定交换价值,而是相反,那么,这个价值是指的什么?
斯密(第五章)已经给出了不决定交换价值而反被交换价值所体现的价值概念:一事物的价值,是该事物可换购或可支配的生产他种产品的劳动量。
例如:一千斤西红柿在目前市场上可以换得两百斤牛肉,则按斯密的意思,这时可以说,一千斤西红柿的价值是其能够买来的他人生产两百斤牛肉的劳动。在这种描述中,就不存在“价值决定交换价值”的意思,就不存在“等价交换”的意思,更不存在什么“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之类的补丁。
而这里所说的价值,定义为一物购得的他种劳动,而不定义为其他事物,诸如使用价值、效用之类的,是有道理的。道理就是,人们在买东西时,总要问的问题是两个:这东西对我有用么?有,接着问:按某种比例买它值不值得?或者用术语问:自制还是外购?自制成本(其实就是自己制作该物品的劳动量)高于外购价格(其实就是换回该物品所需付出的生产其他物品的劳动量),就买,反之不买。人们在卖东西时,也要问两个问题:我生产的东西对别人有用么?有,那么销售就具有了可能,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接着还要问:按某种比例卖它值不值得?用术语问:有盈利时争取最大盈利;不得不亏损时争取最小亏损,不能达到这些目的,就是不值得的。
而效用价值论,首先它的错误同劳动价值论一样,支持“价值决定交换价值”,所以它一样有一个等价交换原则:等(边际)效用交换。其次,按照价值是被交换过程决定来观照,买方需求也不是一个因素而是两个:购买意愿和收入;卖方供给也不是一个因素而是两个:销售意愿和成本。边际效用价值论其实无力说明价值域的两端。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1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