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夸特小麦到底有几种交换价值?
——谈马克思所犯的低级错误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中这样开始论证他的劳动价值论:“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
仔细分析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就可以看出马克思思维的极端混乱,以至于他犯的错误之低级他似乎并不自知!
首先,马克思说:““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注意,马克思说,小麦有很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一种。一个商品有很多个交换价值,其实,就意味着一个商品在出卖时有很多个价格,这一点很正常,很符合市场经济中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而,既然一种商品有很多种交换价值,自然就意味着一个商品有很多个价格。而这也是本文论述指出马克思思维混乱的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接着往下推论:“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先生在这里说,这些多种的交换价值是“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
好了,问题来了,请注意:既然一种商品有很多种交换价值,自然就意味着一个商品有很多个价格。这些一件商品的“多种的交换价值”是同样大的,是不是意味着一个有很多个价格的同一件商品,这件商品的这些“不同的价格”相等呢?换句通俗的话说,一件商品卖五块、卖10块、卖六块、卖一块……这一件商品的不同的交换价值“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即价格相等,是不是就是说:五块钱等于10块钱,10块钱等于六块钱,六块钱等于1块钱……,也即是说,这些不同的数目字都可以在他马克思先生的头脑中全部等同起来了呢?
而五块钱等于10块钱,10块钱等于六块钱,六块钱等于1块钱……这样的数学等式能成立的原因,我想,马克思先生一定会说出一下的理由,一件商品,可以六块钱买,也可以七块钱买,也可以四块钱买,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五块钱等于10块钱,10块钱等于六块钱,六块钱等于1块钱了……,因为 “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嘛!对,这些不同的交换价值,这些“表面不同但实际相同的”不同的价格(马克思是不是在玩弄辩证法)是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而它们之所以都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是因为它们都表示它们交换来的是同一件商品,注意,它们仅仅表示,它们交换来的是同一件商品,但是,马克思却不认为他在这里说的“一个等同的东西”是这些不同的交换价值交换来的是同一件商品,而把它界定为“商品背后的劳动”、商品背后的“一般的社会劳动”。马克思这里的思维跳跃之大,令人咂舌啊!而之所以出现这种跳跃性的思维,是因为,马克思要在这里玩弄偷换概念的把戏,为了说明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要把“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中的这个“一个等同的东西“在逻辑上本来只能是指“同一件商品”的概念偷换成了“劳动”这一概念。
但这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 马克思认为“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既然这些“多种的交换价值“,它们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那又如何能说“一种商品有多种交换价值”呢?既然一件商品换来的无数种其他商品都具有“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那么,马克思说:“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不就是胡扯八道了吗?因为,我们按照马克思先生自己的说法,“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我们只能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只能是而且只能是这样的结论:小麦只有一种交换价值! 因为不论小麦换来什么样其他的不同种类的商品,不论小麦卖多少钱,马克思说了:“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马克思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
而当我们根据就马克思先生的说法推导出“小麦有而且只能有一种交换价值”时,我们很明白,这样的结论违背了基本的经济事实,一夸特小麦的确有很多种价值,但我们和马克思先生绝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我们认为这些很多种的交换价值不相等!我们绝不认为:能换来同一件商品的不同种类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交换价值)!我们之所以不这样认为,是我们最具备基本的经济常识!
可是,马克思就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了啊,他在狠扇自己的耳光,他不仅说小麦有很多种交换价值,还说,这很多种交换价值同样大!既然同样大,只能是在数量上一样大,在“数量上”而不是在质量、重量、形体等物理特性上一样大了,怎么又会出现一样大的“数量”,是很多不同种的“数量”呢?难道这里的“5”,是“5“,那里的“5”,就不是“5”了,或者是另外的一种“5”,就好像,中国数学是一种数学,英国的数学和德国的数学是另外的其他两种数学?马克思会犯这样低级错误?不会吧,可是,他的确犯了啊,在他的貌似严谨的推理过程中,他不是认为在数量上“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是同一件商品的“很多种交换价值”吗?马克思先生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毫不留情!
而马克思为什么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很简单,他把“一种商品有多种交换价值“中的“交换价值“”的概念,偷换成了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其他各种“商品”的概念了,通过这样的偷换,“商品”在马克思那里,又被直接等同于“交换价值”本身,而不是“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了。
而当马克思说“一种商品有多种交换价值”时,马克思很明显地把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其他各种“商品”本身当成了“交换价值”本身,或者说,把“交换价值”直接等同于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其他各种“商品”,而如果马克思不是把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其他各种“商品”当成了“交换价值”本身,在马克思认为“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这些交换价值“同样大”时,一夸特小麦,又怎么可能有“多种能够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呢?
常识告诉我们,一件商品以物易物,能换来的只能是很多种不同的商品,注意,换来的是很多种数量不等的商品,而不是很多种交换价值。
当然,在马克思先生的这句名言中,还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很明显的逻辑错误,就是,马克思把两件完全无关的现象强拉在了一起,因为,从马克思的这句“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判断中,我们是无论如何看不出“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然后这些交换价值就是能“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的原因的,就是说,我们看不出来:“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和“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合理的逻辑关系。
我们不明白,虽然这些“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 ,但是“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之间在交换价值的数量上并无可以把它们等同起来进行数学上等量代换的中间项,(而稍微有些代数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夸特小麦是不能成为把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在交换价值的数量上同起来进行等量代换的中间项的)而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之间在交换价值的数量上并无可以把它们等同起来进行数学上等量代换的中间项,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能做出“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的判断呢!
而假如一夸特小麦能成为把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在交换价值的数量上同起来进行数学上等量代换的中间项,那也是马克思又在玩弄偷换概念的把戏,他把“一夸特小麦”这样的具有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具体的具有形状的实体,偷换成了只具有数学数目字性质无形体的的“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么,这句“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在语言表述上,就变成了“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
而又因为,事实告诉我们: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绝不是一个常数,因此,即使“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成立,也不能推导出“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这样的结论。
“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存在的如此思维混乱的推理,竟然是出现在号称千年第一思想家的马克思的身上的,奇怪吗,不,一点都不奇怪!毕竟,马克思是为了他的目的去研究,而不是为了真正的科学去研究,尽管他的目的看起来很高尚!
马克思先生用来推导其劳动价值论的这段所谓的“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的名言,其实是漏洞百出的,我们说明了马克思在本句名言中所犯的低级错误,一是提醒人们去思考马克思基于该句名言推导出来的劳动价值论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和科学性,同时也可以让我们看到,马克思为了论证自己的结论的正确,他似乎可以不去考察实际的经济事实不用考虑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还可以不讲逻辑!甚至说,他似乎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而当马克思为了论证自己的结论的正确,他可以不去考察实际的经济事实、不用考虑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还可以不讲逻辑!甚至说,他可以不择手段时,他的看起来很高尚的目的,还能高尚的起来吗? 用害人的手段去救人,骗鬼呢!
于是,我想问问马克思:一夸特小麦到底有几种交换价值?
草作于2016年3月19日下午,于从吾庐
今日下午读《反杜林论》,看到恩格斯论述商品生产,论述商品价值,又重新思考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推导,细思之,做此文!请方家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