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商品,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
1、马克思说的商品,是劳动产品,即商业化的产品。
劳动的产品,在用于交换的时候,叫做商业化的产品,即商品。商品,仍旧是劳动产品,仅仅是用于交换而已。
2、马克思定义商品,其实就是给劳动做了划分:全部的劳动,划分成用于交换的,不用于交换的。
那么,不用于交换的,也就不在统计范围之内,不在观察分析的对象当中,马克思就暂时不予考虑了。
换言之,马克思之所以使用这样一个词汇商品,其实是划分一个观察范围,明确一个统计对象。
打比方说,马克思写一本书,叫做《小学生》,里面定义说:小学生,就是小学里面的那些小孩子。
那么,全社会来看,小学校的外面,还有很多小孩子,那么对这些小孩子,马克思就暂时不考察了,所以要明确一下,就说:小学生就是小学校里面的那些小孩子。
3、那么,用于交换,并不是马上交换,也不是必定交换,而是意图交换,预备交换。
任一劳动产品,如果进入了市场,或者准备进入市场,或者说,如果是为了进入市场而进行的,而进行劳动,而生产出来的,那就叫做商品。
4、劳动产品,包括实物化的,也包括劳务服务。其中也包括科技产品,发明专利等等。
5、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但是,也用来交换,那就不叫商品,而是叫做货物,叫做交换品。
也就是说,商品在马克思那里有特定的定义,是个特定的术语。
6、那么,马克思所说的商品,并不是全部的货物,并不是全部的交换品。马克思并不否定并不排除商品之外还有其他交换品,还有其他的货物。
换言之,货物当中包括商品,包括非商品。非商品和商品,都是货物,都是交换品。
货物当中,交换品当中,最重要的是商品,主流的是商品。
7、而在汉语当中,在日常语言当中,商品相当于货物,相当于交换品,意思就是,用来交换的物品。
这是不同于马克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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