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使用价值上”是不能用货币来度量,可理解为什么宋朝的人均GDP相当于2200美元的水平(要说一点GDP实际上就是钱,就是货币,劳动价值论是货币理论的基础)。无疑,我们今天的生活水要比宋朝上高出不知道多少,古代根本没就电脑、电视,甚至连收音机也没有。电脑、电视、互联网是都是使用价值(财富),当然古代也别的使用价值,如骑马、斗蛐蛐、看西洋镜等,古代的劳动力交换也是依附在这些使用价值上。需要说的是价值需要使用价值作为载体,才能交换,但有一个问题“使用价值”是不能用货币度量的。
因此价值计量的只能是“被买卖流通的商品货币化劳动力”
在实际GDP的统计中,美国1820年时人均GDP是1600美圆,中国2000年时的人均GDP不到1300美圆,更要命的是中国宋朝时的GDP相当于2200美元的水平,是不是中国人现在的生活水平比美国1820年或中国宋代的时候还要差呢?这显然有些荒唐,你只要把美国或者中国宋代当时有的那些产品的人均产量和现在中国的人均产量作个对比就可以了,更不用说我们现在消费的东西绝大部分是当时美国或宋代没有的。如人们经常说的,中国现在是“世界工厂”,几乎所有的消费品、包括汽车和民用飞机的拥有量都居世界前列,而且每年向美国出口大量的消费品,怎么可能比美国1820年的生活水平还要低呢?
在一本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中有一个应用实际GDP的例子,作者在讲到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增长时写到,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努力工作和技术进步,使实际GDP的增长率连续三、四十年保持在7%左右,这段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接下来又说,这种7%的增长率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均GDP从战后到90年代发生了巨大变化,日本的人均GDP从战后的130美圆增加到30000美圆,韩国从50美圆增加到12000美圆,台湾地区从80美圆增加到16000美圆等等。当我们把上下两段话放在一起就出笑话了,因为GDP每年增长7.2%,10年会增长1倍,这些国家和地区怎么可能按7%的增长率在40年的时间里增长这么多呢?上面的数字当然是名义GDP,要解释这些数字当然也要用名义GDP,比如日本在高增长时期名义GDP的增长率超过15%,同时日圆对美圆的汇率提高了3倍,而韩国在高增长时期名义GDP的增长率接近30%,而在目前采用实际GDP来说明实际产出的增长,同时分离出物价水平的变动和汇率的变动是经济学家做不到的,这里可以肯定的说,这在将来也做不到,那么这样使用“实际GDP”的统计指标就有些希奇古怪了。
因此GDP只能是依附在使用价值上的“商品劳动力”买卖的流通量,使用价值是不能计量,如今天用的商品,很多几十年前未必有,而且像电视、电脑、汽车很多古代的人们是想都到不到的,这些都是不通的使用价值(财富),实际GDP统计确是一种数据,这种数值意味的到底是什么?它“只能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加总”。
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来说明使用实际GDP比较实物给经济学家带来的尴尬。比如要说明中国的GDP究竟是多少美圆就必须先解决人民币对美圆的汇率问题,经济学家试图用购买力平价的方法进行计算,结果怎么样呢?从东南亚金融危机时主张人民币贬值时的低估到现在主张人民币升值的高估,经济学家从2美圆到14美圆之间竟然给出了十多种计算结果,这种误差可能达到7倍的计算是不是还能应用呢?
1930年,凯恩斯在《货币论》一书中针对这种国民收入的统计含义提出疑问,GDP统计中的各种产品是异质的,怎么可以加总在一起表示实物产出呢?实际上,这种加总和指数问题在理论上是有确定的结论的,即只能是单一产品或稳定状态增长(即所有的产品按同样的比例增长),比如说有苹果和梨两种产品,如果它们的增长率都是10%,可以确定的说产出的增长率是10%;但如果苹果的增长率是15%和梨的增长率是5%,我们是不可能得到一个确定的指数的。这一问题实际上很容易理解,比如对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异质品世界来讲,说GDP增长8%,显然不如说去年生产的是21寸电视而今年生产了29寸的电视更清楚。
对于物价指数的统计也是如此,这种统计只能在单一产品和稳定状态下才是可能的,比如苹果和梨的价格都增长了10%,可以确定的说物价上涨了10%;但如果苹果的价格上涨了15%和梨的价格上涨了5%,或者价格同时上升而苹果和梨的产量比例变化了,我们是不可能得到一个确定的物价指数的。前面所举的用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人民币的汇率出现的尴尬结果就是一个例子。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也说,物价指数的统计可能忽视了产品质量的变化,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如果物价指数的统计考虑产品的质量变化,由于产品的质量变化太快(比如电视机),那将使物价指数的统计失去意义,因为只要质量变化了就要把它视为一种新产品而不能与原来的产品构成时间序列的指数。联系到国民收入核算的实际,现实中物价指数统计的困难远超出前面的例子,不仅产品的质量经常在变动,而且新产品层出不穷。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这一问题,目前我国物价指数的计算是以1990年为基期的,而如今在市场上几乎难以找到与1990年完全相同的产品,更不用说占消费支出很大比重的新产品。显然,这种物价指数的计算与实物量的统计相差甚远。
就人们通常所说的物价指数是指消费者价格指数(即CPI),这种消费者价格指数经常被作为计算实际国民收入的依据。然而,这种消费者物价指数显然不是全部产品和劳务的统计,比如资本品的价格变动被排除了,资本品的价格变动是用单独的指数来表示的,由于资本品在我国GDP统计的全部产品中要占到30%左右,所以GDP并不能表示实物量的变动是显而易见的。就消费品而言,消费者物价指数所包含的产品也不是全部消费支出的构成,比如在上个世纪90年代,家用电器在我国居民消费中已经占有很大的比重,但只是在2000年时才考虑将其加入到物价指数的计算中。显然,用这种物价指数的方法来计算实际GDP是大有疑问的。
价值的留存量最终会形成资本,按照统计资料,美国的总资本中65%左右是地产,而且这个比例在长期中一直保持稳定,由于美国的投资率在长期是稳定的,那么就意味着,由投资所转化的资本增加或资本积累只是地产的增值或地价上升,而根本不是机器的增加。这样,资本就只是那块儿地,资本积累只是人们用更高的价钱(投资)去买那块儿地。当然,除去地以外还有35%的资本,它们是不是机器呢?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在剩下的35%的资本中,绝大部分或50%以上是由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构成的,机器的价值只是占总资本中很小的比重。教科书中总是使用统计数据来说明美国的资本劳动比率是中国的40倍,但大家都知道,机器是由劳动生产的中间产品,美国现在所使用的机器存量只是近20年生产出来的,以前的机器都报废了,美国的产业工人只有几百万人,而中国却存在几个亿的剩余劳动力,如果资本是机器的话,中国完全可以用这些人在1年中生产出美国的这些机器(当然要知道这些机器的生产技术),实际上,中国现在也正在按照这个速度生产机器而成为世界工厂,但在资本的价值上赶上美国的可能性却很小。
在国民收入的统计中那些球星和歌星超过千万的高额收入怎么会和面包加在一起构成GDP。为什么面包工人的微少工资可以和球星、影星的收入加在一起构成GDP总量呢?原因只是在于他们都是资本家雇用的,假如利润率是10%,资本家付给面包工人100美圆的工资,就要把面包卖110美圆而得到10美圆的利润,而付给影星的1000万美圆的工资就要从出售电影中收回100万美圆的利润,正是这种性质才使不同质的产品和劳务得以加总。自20世纪30年代人们使用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以来,并没有从理论上考虑它的性质和意义。反到是马克思对生产劳动及价值的定义似乎可以作为GDP等国民收入统计的理论依据,在批评了斯密把物质产品的生产作为生产劳动的定义后,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只有能够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出资本的雇佣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这里只要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用货币计量即可联系到GDP的统计。当采用货币交易时,假设所有的企业都是资本主义企业和所有的工人都被资本家所雇用,则马克思的生产性劳动的定义是与国民收入的统计相一致的,即所有的产品都是经过货币的买和卖两个过程,以使货币增殖,而根本不涉及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这里强调一个马克思提出的逻辑上的问题,只有具有使用价值的才是财富,价值代表的并不是财富,因此只能计量使用价值增长才能称为生产涵数或者生产总值,但不同物的异质性使其是不能加总在一起的,因此异物加总的生产总值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只能说同质的物数量生产多少以及被使用情况,它只能用物质平衡表来表述)
因此,对于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来讲,重要的是名义GDP,而不是反映产出的“实际GDP”,而且这种“实际GDP”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