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你自认为“理性人假设上的经济学当然是没用的”?但是有人问你怎么解释“砸东西”,你却一会儿会达成“可是在人家扔的人看来,可以少占家里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好处”,另一会儿却回答称“你为什么要拿不存在的事实来问我呢”。
你扪心自问:你不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为了自己的胡说八道在做辩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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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说的,你认可的经济学里不存在砸东西的人,你都认可了,那就是你认为现实中不存在了,所以我才问你,这叫什么辩解?需要辩解的恰恰是你呀。
我把家里占地方,用处又不大,卖给收破烂的也不方便(没有几毛钱,还得去找收破烂的),我就直接扔了,这难道不是客观实际?这样难道是害自己?
我花钱买鞭炮,就是要毁灭它,难道这也是为了害自己?
首先这根本就和理性人假设没有矛盾,谁说过年放鞭炮的人就是不理性?谁说丢东西的人就一定没有理性?
再说,我早就指出了,是否有收益权、收益权是否重要,与你举的例子没有一毛钱关系,
就算是喝多了,气急了损坏了自己的所有物,充其量只是属于某些收益为负的情况而已,却丝毫不伤害其“收益权”。
你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没有规定理性人做买卖不亏本吧!难道这就是说他没有收益权?就证明收益权不重要?
再举个例子,你欠我1万元,我是不是拥有索债权?哪怕你身上一分钱没有,我根本要不到,反而看你可怜还要再给你几百元过日子,难道就说明我对你没有索债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