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7-4-26 17:49
爆炸作用于山石,对比劳动能作用于劳动对象,是什么能在起作用就说什么能,其余均为“承知省略”,根本不 ...
(一)我在51楼对爆炸导致石头碎裂的解释是:“石头分子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作用的,这种相互作用使它们联结成了一个整体。要打碎石头,就要使石头的分子迅速运动起来,破坏它们之间的联结。石头分子的迅速运动是需要外来能量的,炸药爆炸对石头所施加力就把外部的能量传导给了石头分子,石头分子才能迅速运动起来,石头才能被打碎。
看清楚了,我讲得清清楚楚,有了爆炸能量的传导,石头分子才能迅速运动起来,石头才能被打碎。而你竟然在52楼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炸药能量爆发,产生冲击力或冲击波,石头遭受外力冲击就使之分裂,与石头自身有没有能量有什么关系?还需要什么‘石头分子迅速运动的能量’?莫名其妙。”
如果你知道能量在石头碎裂中的作用,还会问“还需要什么‘石头分子迅速运动的能量’?”还会说“莫名其妙”?
所以,你所谓的“承知省略”不过是一张掩饰你无知的遮羞布而已,更加暴露了你的无耻嘴脸。
(二)既然能量都发散了,那么冲击力还会有机械能吗?你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怎么那么顺手呢?
(三)你以为什么属于化学现象,什么属于物理现象,全凭你用三寸不烂之舌搞定的吗?你拿出依照是否存在能量的“递减和叠加”的关系来区分化学性和物理性现象的科学依据来,拿不出来就是你胡编乱造编瞎话。
(四)你真是个无赖!你引用104楼的发言为什么不引用完整?
下面是104楼我关于劳动量与生活资料量关系的全部发言:
第一,劳动量与生活资料量根本不存在等量关系。
首先,劳动者耗费在劳动上的能量明显小于他们从生活资料所获得的能量,因为不仅劳动,劳动者所有的生命活动(如吃饭、走路、呼吸等等)都需要能量的耗费,而这些能量只能来自于劳动者从生活资料所获得的能量。你说劳动者耗费在劳动上的能量等于他们从生活资料所获得的能量,就是用劳动者的劳动偷换了劳动者全部的生命活动。
其次,许多属于生活资料的能量耗费(如做饭、取暖、照明、看电视等消费的能源)根本不会转化为劳动力的能量储存,因而无法转化为耗费在劳动中的能量。
再次,劳动力的生产和维持还需要许多依靠其物理性质来满足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如服装、房屋,家具、餐具、用具等。这些生活资料与劳动者耗费在劳动上的能量根本无法进行量的比较,又何来相等不相等?
所以,你所谓的劳动量与生活资料量之间存在等量关系,纯碎是一派胡言。
第二,人的劳动中不仅有体力的耗费,而且也有脑力的耗费。与体力耗费相比,脑力所消耗的能量小得多,但对劳动量却起了乘数的作用。即劳动越复杂,所需要的脑力就越多,代表的劳动量也就越多。这样的劳动量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量,也是商品交换所承认的劳动量。不然,你就无法解释那些具有超凡技术的手艺人与单纯卖苦力的人相比,耗费相同体力活能量所生产的商品,前者为什么就比后者更值钱。
所以,你把劳动量单纯归结为劳动中所耗费的能量、进而归结为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量的观点,根本就不是商品社会中的劳动量概念,而完全是没脑子的劳动量,因而不是人的劳动量。
从上面的全文可以看出,只是对于你所说的“劳动量”,才有直接转化与非直接转化之分,而对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力,我从来就没有作过这种区分。相反,我还在175楼明确指出:“食物和衣服等都是形成和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而且,必要的教育额训练也是形成和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这是“把生活资料转化的必要条件单挑出来”吗?你为什么不引用我这里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