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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探析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两会期间,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提案,就此提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有赞同的,认为广告代言者就是广告活动的主体,应当承担同广告主同样的责任;也有反对的,著名导演冯小刚委员明确的表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近年来屡有发生,这些虚假广告提供了错误的、虚假的信息,产生了误导、欺骗广告受众的结果,也使广告受众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新的《食品安全法》中对此也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内容。那么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名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呢?本文将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名人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做一下探析。 [关键词]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名人广告,即利用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的名人的名义或者形象所作的广告。由于名人具有这些不同于普通人的特殊性, 商家乐于利用名人效应为其商品或服务做形象代言人,从而为商家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和带来可观的商业利润。因此, 雇名人做广告一直是众多商家最佳选择,也是当今社会非常流行的一种社会现象。因此,近年来社会上发生了多起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如著名演员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广告、著名演员刘嘉玲代言SK-Ⅱ广告以及相声演员郭德刚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等等。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使得这一问题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调(4332人参加)显示,91.8%的人对虚假代言表示“愤怒”,67.7%的公众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24.0%的人认为“应承担全部责任”,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仅占3.6%。认为不用承担责任的一方,指出

  • 试析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教育改造对策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也随之严重了,犯罪有了新的特点,改造有了更大的困难,本文介绍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点并提出了一些教育改造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特点 教育改造对策 青少年犯罪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世界不少国家少年犯罪嫌疑人数在20%以上,有的国家甚至高达40%以上,我国未成年人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为10.7%,尽管比例不是太高,但判罪者已经过万,且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仍很突出。据2000年统计,我国14-25岁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47.4%。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3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青少年犯罪案件明显表现出几个方面的问题,即贪婪性特点,疯狂性特点,团伙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智能性犯罪增多等。本文就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加以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教育改造对策。 一、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贪婪性特点。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形势下,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收入的差距,加之错误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导向,使一些青少年贪图物质生活的享受,陷入对物质利益的极端追求,甚至为达到目的依靠拳头,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例如,1997年辽宁省丹东市发生的一起全国罕见的杀人骗赔案件,居然是儿子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巨额赔偿而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活活烧死的血腥惨案,再一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二)疯狂性特点。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某些青少年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容易走向歧途;且由于年轻人的逞强好胜,在进行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具体表现为:

  •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特点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近几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已经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其违法犯罪的现状日益严重,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与发展趋势: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低龄化、团伙化、残暴化、低文化等特点。未成年人部分是中小学在校学生,另一部分是辍学待业或提前就业的。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健康发展与稳定。正所谓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个拥有约4亿未成年人的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地兴亡,如何防止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中的原因,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无疑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由于特殊原因,笔者在此不再赘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策,只浅析其犯罪特点,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特点 一、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30%-40%,到80年代后却突增到70%以上,从2000年到200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平均以16.2%的速率逐渐上升。这些数据足以证明,我国未

  • 我国行政法法制监督体制评析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意义及作用 二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性质、特点和分类 三监督的方法、手段及对监督的制约 四监督系统的完善化 我国行政法法制监督体制评析 实行严格的、全面的、系统的行政监督,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保持政府的廉洁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意义及作用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 管理学中的监督具有多方面的涵义.它既是管理的一种基本职能,也是管理的一种手段.监督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 杜会主义的行政监督,是指党、政府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就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原则,依法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广泛监察和督导、督促.它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它充分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社会主义本质和特点. 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使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令、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活动,防止和纠正违法或错误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全部行政行为,包括经济、外事、民政、公安、司法、文教、科研、体育、卫生等各类行政行为。行政监替的主体包括党的组织、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 人民群众等.

  •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和对策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上呈现出暴力化、低龄化、团体化、多元化、网络化等趋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本文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只有学校、家庭、社会等各部门对未成年犯罪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讲求对策,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 特点 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上呈现出暴力化、低龄化、团体化、多元化、网络化等趋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本文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只有学校、家庭、社会等各部门对未成年犯罪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制定出预防策略,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与特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 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随着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日趋严峻。就目前而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日益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中,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犯罪的主要成员,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主体70%—80%左右。未成年人犯罪的“队伍”在不断扩大,“新生力量”在不断补充,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在校学生犯罪比例增大,暴力、侵财型犯罪也越来越高。据某县统计2003年-2008年未成年人

  • 邮政经营的法律渊源——契约_法律专业论文

    经济环境正由计划迈向市场。就在这种环境下,《邮政法》明文规定邮政部门为“公用性企业”,邮政的性质由实质上的政府附属机构一变而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行业。既然是企业,又置身于市场,当然就必须和众多别的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依照市场规范进行活动,而原来作为事业单位的某些“特权”,在市场中就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自然而然地被提到邮政企业的工作日程上来。 但是,市场的存在是以法律的健全为前提的。可是,有关“邮政企业”的法律规定,除了一部《邮政法》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企业界所依靠的,依然是传统的操作规程、规章,在纷繁复杂的市场面前,这些实际上并无足够法律效力的章程,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必须以别的普通法律来保障邮政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不致有失公正;而邮政经营本身的法律性质如何,则是邮政经营这种活动适应于何种法律、法规的前提,这是历史提出来的问题,也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 邮政走向市场的过程也将是邮政经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过程 我国在1987年1月1日实施《邮政法》后,才从法律上为邮政营业机构定性正名;结束了理论界长期以来关于邮政的企业、事业之争。而邮政企业的真正趋向市场,则更是近几年的事。 进入市场以后,邮政企业不能再仅仅靠政策上的照顾而支撑下去了,它必须注意时时保护自己的利益,除完成用户所委托的任务外,还应考虑这一过程的经济效益,同时必须注意别损害任何其它的对象的利益。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同其它的企业一样,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应懂得利用法律武装自己。另外,邮政企业本身是如此的特殊,它没有自己生

  •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对策研究_法律专业论文

    二、摘要: 近几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已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健康发展与稳定。其违法犯罪的现状日益严重,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与发展趋势:比如违法犯罪的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等。未年年人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民族的希望,是建设和平、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加,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已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社会问题。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三、基本观点: 1.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2.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3.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4.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四、论文结构: 一、引言1 (一)问题的提出: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1.犯罪性质以盗窃犯罪最为突出2.犯罪形式群体犯罪较多3.作案手段比较残忍,犯罪心理扭曲 4.犯罪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5.犯罪身份多为辍学少年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分析(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1.犯罪罪行较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2.暴力犯罪比例较大3. 有组织犯罪较多 4.违法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低下5. 前科罪犯比例大6. 流动人口作案较多7.无业人员比例大(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1.不良动机的影响2. 各种文化糟粕的影响3.自身素质低,抵御能力差 4.婚姻、家庭因素的影响5.学校教育的片面6.各种社会因素和舆论的影响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及对策(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自身预防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预防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预防 (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预防 (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预防 /*300*250,内容页下*/ var cpro_id = 'u1063998'; 本论文由论文天下网(www.lwtxw.com)整理,更多论文,请点毕业论文范文查看 上一篇:试论我国监狱法的修改与完善 下一篇: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特点 推荐论文 相关论文 Tags: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对策研究 【投稿】【收藏】 【推荐】 【返回顶部】 相关栏目

  • 我国社会保险立法问题刍议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强制性是它区别于商业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障形式的重要特征,这种强制性来源于国家的社会保险立法。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法律手段。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需求,主要体现在:1、立法工作严重滞后;2、立法体系不健全;3、立法层次不高;4、立法适用范围窄,权利不对等;5、法律效力低及实施机制弱化。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立法工作,在社会保险立法工作中应做到:1、各险种应分别立法;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宜单独立法;3、加强中央统一立法,减少地方分散立法;4、解决好各个法律部门的相互配套和衔接问题;5、与国际社会保险制度接轨。同时,应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宪法;2、社会保险基本法;3、各险种单行法;4、社会保险行政法规;5、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6、社会保险行政规章;7、国际公约或条约。 [关键词] 社会保险 立法 滞后性 完善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使劳动者在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等原因而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为失业而中断劳动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其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目标,既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 [关键词] 环境法 环境污染 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 我们的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说,环境的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我们国家的环保工作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主要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总体思路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一、在我国的环境污染现象 我国现有的工业企业和各种资源的开发,由于设备、技术和管理上的多种原因,一般说对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都比较地低,许多应该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的资源大量废弃排入环境,成为了“三废”污染物,即浪费资源,又污染了环境。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浪费资源所造成的。根据1996年的统计来看,仅固体废物的一项,年产量就高达6.6亿吨,历年的存量为64.9亿吨,占地面积51860公顷。另一方面,大量建筑材料用砖,没有充分的工业废渣烧砖而靠取土来烧砖,就这一项每年就要毁田十多万亩。如果是废物资源化,广泛开展综合利用,即可以节约能源,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又能减少污染危害,保护环境,能有效地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我国的工业污染排放,现有的国有企业占了重大的比例,而这部分企业的污染治理需要庞大的投投资,以目前国家的财力来说无力统一解决。如果是通过综合利用来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就大大加快我国工业污染治理的步伐。

  • 试论我国监狱法的修改与完善_法律专业论文

    【内容摘要】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使得《监狱法》的缺陷日益凸现出来。本文对各国《监狱法》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分析,针对当前我国《监狱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几点具体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监狱法 修改 完善 监狱法的历史 监狱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华"三王始有狱",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监狱源于夏朝,但近代意义上的中国监狱法学的诞生,则是二十世纪初的事情。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逃亡西安的清朝廷,被迫推行"新政",狱制改革作为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被提到了"为司法所特重"的议事日程。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末狱制改良运动。可以说,正是这场狱制改良运动,导致了中国监狱法学的诞生。 清末狱制改良的基本内容,是仿效西方资产阶级监狱制度的模式,改革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主义监狱制度,这就首先要将西方的监狱法律及其学说介绍到中国来,于是,在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的主持下,以修订法律馆为基础,翻译出版了许多西方法学著作与法律,其中有关监狱方面的法律和论著主要有《日本监狱法》《比利时监狱则》,除了翻译国外监狱法律和监狱论著外,当时国内学者也编辑出版了一些监狱论著,如刘蕃编《监狱学》(1905年)、廖维勋著《监狱学》(1907年)、韩兆蕃著《考察监狱记》(1907年)等。这些论著尽管有的比较简单,理论深度不够,体系也欠科学,但毕竟表明中国学者已经开始了对监狱法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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