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做,他只能喝西北风,晒太阳。一个人如果付出劳动,那么就会得到来自大自然的报酬——劳动成果。
你付出采集劳动,大自然就给你野果,野菜;你付出捕猎劳动,大自然就给你猎物;你付出耕种劳动,大自然就给你粮食。。。
所以,劳动成果是劳动天然的报酬或收入,是天然的工资,是天然的劳动价格。
但是在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之后,劳动成果不再归劳动者全部占有,而是被地主和资本家各自扣除(斯密对剥削的另一种说法)了一部分。
这时候,劳动的工资就只能小于劳动成果了,只有劳动成果的一部分。
这在地主那里体现的很清晰:地主直接分走了一部分收成。
但是在雇佣劳动的状态下,工资和劳动成果的关系变得更加隐蔽:工资是在最后的劳动成果生产出来或卖掉之前就由资本家付给劳动者的,而且通常是货币形式的。
这就给很多人造成了一个错觉:工资不再是劳动成果的一部分,甚至工资与劳动成果无关。
但实际上,工资仍然是劳动成果的一部分,或这部分劳动成果换来的钱或其他东西,只不过这一部分被资本家提前预支给劳动者了。也正是这种“预支性”,才是资本家得以扣除一部分劳动成果(取得收益)的依据所在。
所以,雇佣资本家和借贷者并无本质区别,他们的收入实质都是利息。劳动者的收入本应在劳动成果产出甚至卖掉之后,但资本家提前就给他了,这就相当于劳动者向资本家借贷了工资,然后用劳动成果还债。资本家肯定要通过抬高劳动过成果价格以赚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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