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32728 115

[张建平] [原创]“欲望”也是经济学的主题吗? [推广有奖]

11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 10:4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22 9:00:00的发言:

我的稀缺概念同样源于西经,为什么我和您所知道的稀缺的差异这么大?这表明:我们中间有人可能错了。

西方经济学流派一大堆,多是源于基本概念体系不严密。我的“稀缺”是从一本一批西方的经济学家编写的一个辞典上抄来了,和其它经济学家的理解不一样也不奇怪。不能简单说谁对谁错,可以辩论嘛,看哪个引出的结论更加逻辑一致。

您的灵魂,是您的主题吗?萨缪尔森《经济学》是一本普及型教材,作为严格的学术批判,您将其中的只言片语作为您批判的主题,我以为不够严谨。

我引用的可不是只言片语!而是其中一个章节的标题。

您所批评的西经,究竟是客观的西经,还是您自己认为的西经?我认为,您所谓的西经,不过是你假想的一个存在——您所批判的西经,仅仅是您偏激思维下的误解,而不是我们所看到和理解的西经。

你可以说是我理解的西经,这有什么关系?西经众说纷纭就是事实嘛,难道还有“客观的西经”?信奉西经的经济学家连中国的客观现状到底是不是通胀都意见不一,你说它“客观”何在?

现在针对您的观点:“经济学的主题就是交换”,能说说这个命题的理由要点吗?

这个前面说的太多了,你可以在我的经济学家主页上http://www.jjxj.com.cn/user_detail.jsp?keyno=5196找相关帖子看。


使用道具

12
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22 12: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稀缺概念同样源于西经,为什么我和您所知道的稀缺的差异这么大?这表明:我们中间有人可能错了。

西方经济学流派一大堆,多是源于基本概念体系不严密。我的“稀缺”是从一本一批西方的经济学家编写的一个辞典上抄来了,和其它经济学家的理解不一样也不奇怪。不能简单说谁对谁错,可以辩论嘛,看哪个引出的结论更加逻辑一致。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您本意是否定您从词典上抄下来的那个稀缺定义?定义不恰当,并不代表稀缺本身的不恰当啊,您怎么能根据定义的不妥当,就将这个概念全盘否定呢?

我同样是基于西经对稀缺进行了描述,您要否定稀缺,至少您应该有理由否定我的描述。但是,您没有做到。

您的灵魂,是您的主题吗?萨缪尔森《经济学》是一本普及型教材,作为严格的学术批判,您将其中的只言片语作为您批判的主题,我以为不够严谨。

我引用的可不是只言片语!而是其中一个章节的标题。

既然不是只言片语,您又怎么说是西经对此一带而过呢?

您所批评的西经,究竟是客观的西经,还是您自己认为的西经?我认为,您所谓的西经,不过是你假想的一个存在——您所批判的西经,仅仅是您偏激思维下的误解,而不是我们所看到和理解的西经。

你可以说是我理解的西经,这有什么关系?西经众说纷纭就是事实嘛,难道还有“客观的西经”?信奉西经的经济学家连中国的客观现状到底是不是通胀都意见不一,你说它“客观”何在?

您又开始偷换概念了。我说的是:您理解的西经,仅仅是您偏激思维模式下的西经。

此外,您总是不断犯逻辑错误。信奉西经的经济学家即便是意见不一,也与西经的“客观”性无关。难道说话符合逻辑真的这么难吗?

使用道具

13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 13: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22 12:59:00的发言: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您本意是否定您从词典上抄下来的那个稀缺定义?定义不恰当,并不代表稀缺本身的不恰当啊,您怎么能根据定义的不妥当,就将这个概念全盘否定呢?

概念本身有什么好否定的?否定的当然是不当的概念定义嘛。我说来说去,就是说稀缺这个概念对于经济学无所谓嘛。经济学需要强调的是是需求和满足需求的“盈余”,而不是稀缺。

我同样是基于西经对稀缺进行了描述,您要否定稀缺,至少您应该有理由否定我的描述。但是,您没有做到。

稀缺本来就是急于一个主观愿望want而定义的,像你那样将之理解为一种客观物理结构怎么合适?你莫非可以说明休谟问题不存在?

既然不是只言片语,您又怎么说是西经对此一带而过呢?

多少是相对而言的。对于你的“只言片语”的批评,你说一个章节算是少吗?而对于有着上百万字的著作,这个章节从此不再提起,不是一带而过吗?

您又开始偷换概念了。我说的是:您理解的西经,仅仅是您偏激思维模式下的西经。

此外,您总是不断犯逻辑错误。信奉西经的经济学家即便是意见不一,也与西经的“客观”性无关。难道说话符合逻辑真的这么难吗?

当然难了,你说的就没有逻辑嘛。“偏激”一词,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你怎么能把你的理解定义为真理把他人的理解定义为偏激?批评总是在个人理解下进行的,如果认为作者说的有理还批评什么?

为何自然科学没有见仁见智的各种理解?为何可以判定一道数学题是做错还是对了?说来说去,经济学不过是“观点”,其中充斥着价值判断,而不是科学,谈不上客观。如果你连这点都迷惑而认定存在客观的经济学的话,就错得太远了。

使用道具

14
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22 13: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概念本身有什么好否定的?否定的当然是不当的概念定义嘛。我说来说去,就是说稀缺这个概念对于经济学无所谓嘛。经济学需要强调的是是需求和满足需求的“盈余”,而不是稀缺。

稀缺于经济学无所谓,实际上您否定了稀缺概念对于经济学的重要性。但您列举的理由是:词典里的定义不妥当!

稀缺本来就是急于一个主观愿望want而定义的,像你那样将之理解为一种客观物理结构怎么合适?你莫非可以说明休谟问题不存在?

主观愿望之于描述者而言,是一种客观存在。稀缺基于需要,需要未必稀缺。您仅凭“稀缺基于需要”就否定稀缺,同样是犯了充分必要混淆的逻辑问题!

多少是相对而言的。对于你的“只言片语”的批评,你说一个章节算是少吗?而对于有着上百万字的著作,这个章节从此不再提起,不是一带而过吗?

呵呵,张老师,您自己看看,您这算是理由吗?有用一个章节来一带而过的吗?

当然难了,你说的就没有逻辑嘛。“偏激”一词,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你怎么能把你的理解定义为真理把他人的理解定义为偏激?批评总是在个人理解下进行的,如果认为作者说的有理还批评什么?

我的“偏激”价值判断,有着基本的事实基础:那就是您总是混淆充分和必要的区别,在条件并不充分的时候推出极端结论。

为何自然科学没有见仁见智的各种理解?为何可以判定一道数学题是做错还是对了?说来说去,经济学不过是“观点”,其中充斥着价值判断,而不是科学,谈不上客观。如果你连这点都迷惑而认定存在客观的经济学的话,就错得太远了。

您还在坚持您的错误——实际情况是:我的价值判断,对于您而言,是一个客观事实!

使用道具

15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 16: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归根结底,你的问题就出在混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你的确有对某件事情进行过你的价值判断,这是一个事实,但是,你的判断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懂吗?你有你的判断,他人有他人的判断,凭什么证明你的是正确的?

等你弄清楚休谟问题再谈吧。

使用道具

16
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22 17: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1-22 16:21:00的发言:

归根结底,你的问题就出在混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你的确有对某件事情进行过你的价值判断,这是一个事实,但是,你的判断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懂吗?你有你的判断,他人有他人的判断,凭什么证明你的是正确的?

等你弄清楚休谟问题再谈吧。

呵呵,张老师,西经的经济学家们做的,就是观察别人的价值判断——而这,您上面认同我了,是事实判断。

您不断的要求我弄清楚休谟问题。您在这个并不恰当的地方提出这个问题,我暂时斗胆断言:您可能误解休谟问题了。事实上,我是否清楚休谟问题,与我们的讨论关系不大。您说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 17:18:08编辑过]

使用道具

17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 20: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22 17:17:00的发言:

呵呵,张老师,西经的经济学家们做的,就是观察别人的价值判断——而这,您上面认同我了,是事实判断。

您不断的要求我弄清楚休谟问题。您在这个并不恰当的地方提出这个问题,我暂时斗胆断言:您可能误解休谟问题了。事实上,我是否清楚休谟问题,与我们的讨论关系不大。您说呢?

你的问题就出在这个休膜问题上面,不是关系不大,而是关系重大。 休膜问题你都没有搞清楚,怎么还说我误解?

经济学家的确都在声称在事实存在的他人的价值判断,但是却忽略了他人价值判断的因人而异的主观性。例如,在艾奇乌兹box图中,两个需求者的效用曲线是同时达到最大点的,也就是说,两个人对效用的感觉和需求是相同的,这就是一个错误的结论。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将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混淆了。

你如果是经济学专业的,你就应该知道,经济学历来是声称不谈价值判断的。其实就是把价值判断的客观存在性当作价值本身的客观性了

观察他人的价值判断的事情,心理学家一直都在做,但是心理学家清楚,每个人的价值判断是会不同的,而不会像经济学家那样否认价值判断这种因人而异的主观性。

 [em10]

使用道具

18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 20:3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22 13:59:00的发言:

稀缺于经济学无所谓,实际上您否定了稀缺概念对于经济学的重要性。但您列举的理由是:词典里的定义不妥当!

对啊,我否定的就是稀缺概念的重要性,经济学有“需求”这一概念足矣。西经对稀缺的定义不应该导出对稀缺的重要性(主题、灵魂)的界定,因为如主帖所说,经济学的实际展开并没有以稀缺为基础。

主观愿望之于描述者而言,是一种客观存在。稀缺基于需要,需要未必稀缺。您仅凭“稀缺基于需要”就否定稀缺,同样是犯了充分必要混淆的逻辑问题!

心理学的定律是,需要是行为的动机,经济现象就是人的行为而非自然现象,当然是以需求为动机的,如果需要但是未必稀缺的话,你说经济学应该以需求为中心还是以稀缺为中心?稀缺基于需要,这不是我定义的,是西经自己定义的,但是西经同时强调经济学只考虑有效的需求,而不考虑需要want,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你可以看看我的帖子:有效需求之下稀缺何解(上、下)

呵呵,张老师,您自己看看,您这算是理由吗?有用一个章节来一带而过的吗?

嘿嘿,那个章节是序言里的。在序言里将稀缺吹捧为主题和灵魂,到正文里不再谈起,你说应该怎么描述这种行为?

我的“偏激”价值判断,有着基本的事实基础:那就是您总是混淆充分和必要的区别,在条件并不充分的时候推出极端结论。

需求是行为的动机,当然是必要的,是时时存在的,所以,我就围绕着“需求”展开我的理论。如果你承认稀缺是非必要的,有时存在有时不存在,那么为何还要如此器重它?

您还在坚持您的错误——实际情况是:我的价值判断,对于您而言,是一个客观事实!

他人的、不同于您的价值判断同样存在,因人而异,怎么叫做客观?你混淆了“价值判断是否客观存在”和“价值判断内容是否具有客观性”这两个问题。客观就是不因人而异,和人的主观意识无关。

你的问题可以用哲学的狡辩来描述:人有没有主观意识?有。所以意识是一种客观存在。所以,主观=客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 20:43:14编辑过]

使用道具

19
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22 21:0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1-22 20:20:00的发言:

你的问题就出在这个休膜问题上面,不是关系不大,而是关系重大。 休膜问题你都没有搞清楚,怎么还说我误解?

经济学家的确都在声称在事实存在的他人的价值判断,但是却忽略了他人价值判断的因人而异的主观性。例如,在艾奇乌兹box图中,两个需求者的效用曲线是同时达到最大点的,也就是说,两个人对效用的感觉和需求是相同的,这就是一个错误的结论。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将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混淆了。

你如果是经济学专业的,你就应该知道,经济学历来是声称不谈价值判断的。其实就是把价值判断的客观存在性当作价值本身的客观性了

……像经济学家那样否认价值判断这种因人而异的主观性。

我想,您的这些判断,没有一个不存在逻辑错误或者事实错误。

首先,您并不知道我是否清楚休谟问题,您也不可能依据既有的信息作出这种判定,您仅仅依据我没有就此展开,就主观断定我没有搞清楚。

相信您对经济学(西经)中关于方法论的争论并不陌生,他们真的历来声称不谈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判断这种因人而异的主观性?

埃奇沃斯盒形图,您能看出“两个人对效用的感觉和需求是相同的”这个结论来?

使用道具

20
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22 21: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啊,我否定的就是稀缺概念的重要性,经济学有“需求”这一概念足矣。西经对稀缺的定义不应该导出对稀缺的重要性(主题、灵魂)的界定,因为如主帖所说,经济学的实际展开并没有以稀缺为基础。

简单点,您认为,经济学实际以什么为基础展开和稀缺的重要性是什么关系?难道这个展开的基础就代表重要性吗?

如果需要但是未必稀缺的话,你说经济学应该以需求为中心还是以稀缺为中心?

我的回答是不需要研究这种需要!

稀缺基于需要,这不是我定义的,是西经自己定义的,但是西经同时强调经济学只考虑有效的需求,而不考虑需要want,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可能只有您才看出这里存在矛盾,我真的看不出来。既然有矛盾,必然有逻辑问题,您不妨指出来。

嘿嘿,那个章节是序言里的。在序言里将稀缺吹捧为主题和灵魂,到正文里不再谈起,你说应该怎么描述这种行为?

据我所知,序言是允许稍微多些的修辞出现的,仅此而已。

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请依据逻辑指问题出矛盾所在。有矛盾必有逻辑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 21:21:32编辑过]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1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