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只有修改马k思的理论基础“谁创造归谁”,认为创造与分得不是一一对应,我们的思路就放开了。
首先,价值的分配得以人为主。自然机器牛马创造的价值,在维持其基本繁衍之外,多余的价值要分给人类,有人类享用。
其次,价值在人类中又该怎么分。
我认为:资本家或者领*导要分得利润;工人要分得工资(不只是马k思说的维持劳动力繁衍的工资,而是比那多得多。);统治阶级要分得税金。难道这像马k思那样脱离实际了吗?
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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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人类有意识”是圣经的教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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