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不完善性
马克思说:“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9]48
那么什么是使用价值呢?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37[9]48
可见,这种使用价值在马克思看来,就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不是别的。这意味着只有生产商品体的生产率从而产品量(如果同质的话)的变化才表示劳动量的变化。
然而我们知道,情况绝非如此。当铁矿石埋藏于地下时,它并不能为人们所用——尽管它具有作为这种矿石本身的自然属性。它如果为人们所用,就必须被开采出来,这意味着它必须脱离那种自然存在形态——这显然是因为人的劳动。这种劳动使矿石这种物的纯粹的自然属性中具有了新的元素——正如之前已经指出的,我们把那种纯粹的没有任何人类活动加诸于其上的物所具有的属性称为自然属性或自然使用价值;把有人的活动加诸于其上并进入社会过程且受到这个过程的影响而具有了社会评价从而以之进行交换的物所具有的属性称为社会属性或社会使用价值;而把虽然有人的活动加诸其上但并不因人的评价而改变其自身的技术状态的物所具有的属性称为技术属性或技术使用价值。那么显而易见,物的前一种和第三种属性与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前者绝大多数不能对人们有任何直接的或现实的有用性(那些例外如阳光和空气),而后者则具有了至少是对劳动者的某些直接的或现实的有用性(如果这种不交换的物的状态受到使用者的评价,则这是一种个别使用价值)。后者的这种有用性的直接性和现实性本身就是对我们有用的,所以使这种直接性和现实性成为可能的行为对我们就是有用的;而这种行为赋予物的属性显然不同于物的那种自然属性。
毫无疑问,如果不是对铁矿加入人类的劳动,我们就得不到铁矿石这种直接的和现实的使用属性;而如果我们不进一步地加入新劳动,我们也得不到铁这种新的直接的和现实的使用属性。铁矿石和铁的一切物理的和化学的特性都是自然的,但是我们对它们的使用或得到它们的使用属性却是因为我们的劳动,于是这种劳动对于我们有了一种现实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凝结于物的现实形态中——在这里或是凝结于铁矿石中,或是凝结于铁中。显而易见,我们作用于其上的劳动愈精细,其有用性的直接性与现实性就愈大;不消说,这种精细性一方面(主要地)表现为劳动的质,另一方面表现为劳动的量。
因此,我们绝不能说物的使用属性与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而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物的使用价值只应当是我们这里的物的技术属性或技术使用价值,而不应当是自然属性或自然使用价值。
马克思认为:“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9]103-104
证明什么呢?是仅仅证明商品能够对人们有用吗?还是包含证明这种商品对人们有用的水平?如果说证明的是前者,那么只要这商品是有用的,生产该商品中的技术劳动就被认为完全是一种社会劳动;而那种因为对人们有用的水平的不同而产生的供求变化,则只是影响其价格而不是价值。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物的直接的和现实的使用价值绝不是其自然属性,而其至少首先是凝结着人类劳动的技术属性。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商品的价值只与商品的客观的自然(其实应当是技术)属性有关,而与消费者的主观评价无关。尽管马克思说生产商品的劳动的有用性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毫无疑问,这是实践中的必然,但是,这种有用性我们且当不是由消费者来判断的,而依旧仅仅是决定于这种商品体的自然(技术)属性,从而来自于马克思的观念的规定。因为如果说是由消费者判断的,那么如前所述,消费者既然能够判断这种商品的有用性,就有理由判断这种商品有用性的水平——二者同样依赖于消费者的主观判断。这意味着,如果这种商品能否使消费者获得满足是决定于消费者的主观评价,那么这种商品的价值立刻就取得了一种效用意义,从而作为商品价值尺度的就不再是生产商品体的劳动效率从而某种产品量,而是这种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显然,这事实上是不能见容于马克思的。因此,我们把所谓“能否满足别人的需要”38这一说法同样且当只是一个用语问题,而不是出于马克思的把商品的有用性由消费者来判断的意图——尽管这是一个很容易找到其逻辑矛盾的路径。这也就是说,对于马克思的那种“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9]102的观点,我们也仅仅把其 “一致的意志行为”,当作不过只是认可这种商品所包含的自然属性乃至于技术属性或技术使用价值。因此,这意味着只要某种使用价值作为商品进行了交换,那么其价值就是由生产它所消耗的与消费者主观判断无关的劳动所决定了。因此,与效率价值相对应,我们把这种劳动称为效率劳动——这显然是一种生产技术使用价值的劳动,所以也可称之为技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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