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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价格的本质——从价值、交换价值到主观交换价值(草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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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本质——从价值、交换价值到主观交换价值

谢永侠


    我国价格由管制到放开,由计划调节到市场调节的顺利改革,使一度成为热点的价格研究逐渐降温,但这并不能说明价格问题已经解决。引进的西方价格理论未能遏止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反复更迭,从理论到实践,我们都未能把握价格精髓。由此,仍有必要对价格的内在本质给予更深入的探讨。

    一:现实中的价格是什么
    价格是什么?人们总习惯于从经典文献中去寻找答案,从而忽视了从现实中去归纳和抽象。但由于在经典理论中,价格概念众说纷纭,很难以说明那个概念更切合现实,因此,我们不如直接从现实入手。有人总认为现实太庸俗,其实,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现实的抽象,现实才是最客观、最准确的题解。任何理论如果不能够解释现实,回归现实,那么,他就不是真正的科学。
    当我们走进琳琅满目的商场时,迎面即可看见一个价格目录表:大米:1元,小麦:0.75元,大豆:1.2元,……。那么,价格是什么呢?追问价格是什么的时候,很有必要对价格产生的过程做一全面的考察。毋庸置疑,价格是交换的产物。生产领域只能确定商品的生产成本或者说生产费用,而消费领域只有确定商品对于消费者具有多大的使用价值;而真正的价格则产生于交换,没有交换,必不产生价格。因此,我们从最基本的物物交换开始。假设有两种物品相互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形成这样两种现象,一是两种物品交换时所产生的比率,或者称为交换的标准,如A用5件上衣交换了B的100码麻布,在这次交换中,我们得到1件上衣交换20码麻布的交换比率;二是在形成交换标准的同时人们获得的交换结果,即人们所得到的是以上述比率——标准所计算的实体。即A现在拥有的已不是上衣,而是100码麻布的实物。很显然,交换比率与交换后所得到的实物不是同一概念,一个是比率,只是虚数,无论其参与交换的物品再多,500件上衣和1万码麻布,其交换比率都是1:20;而另一个是实体,是实实在在的东西,5件上衣能交换到100码麻布,500件上衣则能够交换到1万码麻布。那么这两个不同的东西我们如何概括地称谓呢?其实,100码麻布就是5件上衣的价值,同样,5件上衣也是100码麻布的价值,是互相交换后所得到的另一种物品的数量。而在他们相互交换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这个比率其实就是他们交换的价格。马克思说过这样一句话:“单位商品的价值(价格)等于产品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总量。”[36]这是对价格的最完美的界定。
    随着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价值形式的出现,人们不再是以物易物的交换。而是人们通过货币作为中介,来换取其它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但此时货币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仍然是一种能够称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交换是易物交换的特例”。[[美]罗波特·墨菲.第一本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10.P59]这样,我们就可以观察更加现实的例子。我们仍用麻布作为例子,20码麻布我卖了100元人民币,我们就可以问,麻布的价格是多少?很明显也很容易,麻布的价格是5元。学过数学的人都知道,麻布的价格是这样得到的,100元/20码=5元/码,价格的单位是元/码,可见,价格就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马克思曾经说过:“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35]而100元的单位是元,显然不是价格的加总,它就是20码麻布的价值。
    美国经济学家罗波特·墨菲在其《第一本经济学》中说过:“在一切市场交易中,物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都是按单位来进行的。价格就是这些单位间的比率。如果一张DVD碟的价格是20美元,这就意味着买方必须放弃20单位的美元,而卖方则必须放弃1单位的DVD。在易物交换中,因为不涉及倾向,众所周知的买方与卖方的区分不复存在。例如,当布朗用1磅腊肉跟琼斯交换100粒番茄种子时,布朗既是种子的买方,同时也腊肉的卖方。琼斯则刚好相反:他是腊肉的买方和种子的卖方。我们也可以说,一磅熏肉的价格是100粒番茄种子,而一粒番茄种子的价格是1/100磅熏肉。”[[美]罗波特·墨菲.第一本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10.P59]
    我国学者汪林海也认为:“商品的价格就是单位商品能够交换到的货币数量。比如,牛的价格为2000元/头,这表示一头牛在市场上可以交换到2000元钱。需要指出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并没有严格区分‘单位商品交换到的货币数量’和‘商品交换到的货币总量’两者差异。而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比如,牛的价格是2000元/头,2头牛可以卖4000元。这里的‘4000元’是‘2头牛交换到的货币总量’,不是牛的价格;而‘2000元/头’才是牛的价格。”[汪林海,价格理论]只不过汪林海没有明确“2头牛交换到的货币总量”是什么。


    可见,价格是价值量化的尺度,而价值则是实实在在的商品价值数量,可以累积相加,如我国的商品零售总额指的便是价值总额;而价格只是一个虚数,只有价格指数,绝不能相加,也没有总价格。犹如把价格比作衡量布匹的标尺一样,价值则是用尺寸衡量到的实实在在的布匹。通常我们买卖的只是商品的价值,价格只是交换中的一个比率而已。



    二:价值
    但人们总不满足于“一件商品值多少钱”,而总是欲找出所谓的价格更“深刻的内涵”。如上所述,马克思虽然明确说明过价格是“交换比例”,是“单位商品的价值”,但他并没有保持逻辑同一性;同时也认为:“商品在金上的价值表现……是商品的货币形式或它的价格”,“商品通过货币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也就称为商品的价格”。[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选集》第1卷第352-353页]我国学者称之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并且这个定义在我国很是流行,进入中国期刊网工具书搜索该词条达886条。超星读秀知识元搜索859条。
    仔细分析这个命题,我们可以发现,该命题中心词就是“价格是价值”,只不过不是同一形态的价值罢了,他是价值的货币形式而已。对这一命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马克思《资本论》中,他是从生产过程耗费劳动角度出发,讨论商品和金属货币相互交换时提出的。马克思认为,交换的比例单纯决定于商品和金属货币各自在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量,即决定于它们的价值量,这时,金属货币作为表现价值的材料,用它自身的使用价值数量(这一数量中所含劳动或价值量和所表现的商品所含价值量相等)来表现其他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它所表现出的其他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称为商品的价格。在这里,马克思着重说明的是,贵金属也是劳动的产物,因此可以作为货币和其他商品相交换,当金属货币用自身的使用价值量来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量,把原来看不见、摸不着的体现商品交换者之间社会关系的价值用货币数量体现出来时,为了和它所体现的价值关系相区别,就把这个货币数量称为价格。单从这个角度看,“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因此,商品同称为它的价格的那个货币量等价,不过是同义反复,因为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总是两个商品等价的表现”〔2〕。所以,单从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谈价格,实质上还是在谈价值,无论其谈的是真实价值,还是名义价值。
    其实,不只马克思认为把价格定为价值表现,或名义价值,斯密也认为“劳动是我们购买一切东西所付出的原始货币,是第一价格。”[[英]斯密,《国富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因的研究》,2003-03-01,第30页]“所以只有其价值从不变动的劳动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一切商品的价值可以据之估价和可以与之比较的最终以及真实的标准,才是他们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他们的名义价格。”[[英] 斯密,《国富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因的研究》,2003-03-01,第32页]庞巴维克也认为:“参加交换的双方所取得的作为他们的物品的等价物的代价,即价格”。门格尔则认为“价格”与“交换时相互表现的财货数量”等价。[[奥地利]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2001.7,第153页]     然而,价格不可能是价值,无论其真实价值还是名义价值。如果把价格称之为价值的货币表现,尚出现以下两个最基本的逻辑错误:


    第一,如果承认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也就是说价格同价值一样是可以相加的。随之而来的问题就出现了,1万斤的小麦价格什么时候也不等于5千斤的小麦的价格,这就会推理出什么时候都不可能有小麦同一的价格,因为1万斤的小麦的货币表现肯定比5千斤的小麦的货币表现多得多;所谓的物价上涨和物价下跌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就生产整体来说,生产总额总是在增加,无论生产率如何。显然,我们日常所说的价格必不等于价值的货币表现。
    第二,当我们走进琳琅满目的商场时,迎面即可看见一个价格目录表:大米:1元,小麦:0.75元,大豆:1.2元,……,这只是一个虚数,卖不卖都存在,而价值的货币表现应当是卖后得到的货币,或没有卖出而存在的物品的价值。其实,如果你仔细看一下,他们的存货都是几吨几吨的,怎么就值1元、0.75元、1.2元呢,这显然也与我们的价值的货币表现不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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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换价值 国民经济学原理 上海财经大学 美国经济学家 商品价值量 降温 价值 计划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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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2 18:26: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续上

    三:交换价值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其价格有时还等同于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这同“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在性质上没有多大区别。“价格是交换价值——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 第133页—135页 人民出版社1964]。其实,不仅仅是马克思把价格等同于交换价值,大多数古典学派,以及边际效用学派,大多把价格作为交换价值的同义语。如马尔萨斯认为:“交换价值是一种物品和其他一种或多种物品在交换中的关系。”[[英] 马尔萨斯 , 《政治经济学原理》 , 1962.10 , 第47页]杰文斯则认为“交换价值除表示一种比率外,不表示任何物我们不应以此名辞用在他种意义上。”[[英] 斯坦利·杰文斯 , 《政治经济学理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 1984.10 , 第77页]维克赛尔则认为“交换价值就是货品、商品或劳务与其他货品、商品或劳务相交换的比率”[[瑞典] 维克赛尔,《国民经济学讲义》,1983.4,第21页]
    其实,价格作为交换价值不仅有其文献依据,同时也存在现实依据,我们看一个简单的例子。某生产合作社是采用发工分来计算员工的劳动量的,这个生产合作社是采用工时发放工分的,同时他们到月底按每个工人的工分来分配他们生产的物品或者说价值。一般来说,上班的员工一定,那么,按工时发放的工分就一定,设他们每月共发放500个工分。如果他们每月生产500件物品,那么,交换到一件物品需要一个工分;如果工作效率高,生产了1000件物品,那么,获得一件产品就需要半个工分就够了,或者说每个工分可以分到两件物品,但如果他们的生产效率低,只生产了250件物品,那么,2个工分才能够分到一件物品。如果说该合作社所生产的物品是该合作社所生产的实际价值量,而工分则是该合作社所生产的名义价值量。这样就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发放的工分多则产品的名义价值量就大,发放的工分少则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就小,但商品的实际价值量不变;相反,该合作社生产的物品少,由于其发放的工分一定,那么,其物品的名义价值量就大,如果生产的产品多则产品的名义价值量就小,其实际价值量也不会变化。也就是说,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工分值与其所发放的工分成正比,而与生产的产品数量成反比。我们设这个生产合作社生产这种产品的数量为Q’,发放的工分为M’,而单位产品所能够得到的工分为P’,那么则会有P’=M’/Q’。
    同样,推而广之,一个产业、一个国家,其何尝不是采用发放工分——货币来分配他们创造的价值的。由于某产业、整个国家的经济系统庞大而复杂,其管理靠的是市场机制实现的。其商品量即是物品量,而人们手中的货币量其实就是工分——或者称之为物品的名义价值量。在此,无论是商品自身所凝结的劳动或耗费的生产费用,抑或该所体现出来的使用价值也好,我们都称之为商品的实际价值,而货币由于自身不具有实际价值,所以用其衡量到的商品价值只能是一种名义价值。比如,一件衣服,其内部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好,其所体现出来的御寒、装饰、耐用程度等,都是其实际价值,它一般固定不变。但如果我们在市场上去购买它,用货币表示的该衣服的价值则可能是五十元,抑或一百元。但无论五十元,还是一百元,它们都是商品的名义价值,它一般比较容易变化,此时此地卖五十元,移时移地则可能卖一百元。此时,商品与货币始终站在交换的两端,待交换的商品量被称之为商品供给量,而待交换的货币量则构成与商品供给量待交换的需求量。[11]实际上,此需求量即是商品供给量的名义价值量。也就是说:在商品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需求量大则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即大,需求量小则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即小;同样,如果商品的需求一定,商品供给量减少,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即增大,而如果商品供给量增加,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即减少。此时,供给量即等同于Q’,需求量即等同于M’,而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亦为P’,他们仍遵循P’=M’/Q’。显然,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与商品需求量成正比,而与商品供给量成反比。“这些产品由以交换的比率就是他们的交换价值。”[12]
    也就是说:单位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即是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的交换价值。由于在商品交换中,具体的商品供给是以具体的使用价值形式存在的,而商品需求则是以货币——一般的价值形式存在的,所以价格即是从具体价值转化到一般价值或从一般价值转化到具体价值的量化标准,是一般价值和具体价值的交换关系,从实际价值转移到名义价值或名义价值转换成实际价值的尺度。

    四:从客观交换价值到主观交换价值
    由以上可以看出,价格其实就是一种交换价值,但如果我们只满足于商品是一种交换价值是不够的。其实,就交换价值来说,他尚存在两种不同的交换价值。
    如果市场上的商品供给量是一百单位,需求量是一千单位,此时的市场供需价值比率即是一千比一百,反过来,如果商品的供给量是一千单位,而需求量是一百单位,那么,此时的供需价值比率则为一百比一千。其价值比率的大小由供需的客观数量所决定,我们把这个由供需客观数量比率所决定的交换价值称之为客观交换价值,亦即P’=M’/Q’,但本式并不是实际的交换关系式。当供需均衡之时,可能与市场交换价值相一致,但如果供需不完全均衡,需求和供给则并不一定能够恰好全部实现。但此供给和需求及其比率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交换不交换它们都是确定的,它显示出了供需的本来状态,是成交的基础。因此此公式显示着供需变化的内在本质,我们称之为客观交换价值。
    人们的交换虽然以客观交换价值为基础,但是,具体到市场上的个人,由于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不确定性,谁也无法通过统计市场供需计算出比较合适的交换比率,只有通过个人的意识经验进行估价。卖者总想卖掉自己的商品换回更大的货币价值,而买者总想以较低的货币价值换取较高的使用价值。因此,对于市场上的商品供大于求者,往往出现供给者唯恐卖不出商品而亏本,从而估价偏低,竞相降低价格,而购买者则感觉更有余地,待价而沽,需求则更显不足,致使市场交换价值大大降低;而对于商品供不应求者则相反,需求者唯恐买不到商品而竞相加价,结果使交换价值大大提高。它被人们的主观意识所左右,随人们的经验估价而变更,往往使交换价值偏离客观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价值我们称之为主观交换价值。其交换价值虽然是主观的,可是其却是实际成交的供需数量。我们设实际成交的商品数量为Q,而成交的货币数量为M,而主观交换价值为P,显然则有P=M/Q,实际上,主观交换价值P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价格。
    P=M/Q可以从传统交易方程式MV=PQ中得到验证。在MV=PQ中,M代表参与交换的货币数量,Q则代表参与交换的商品数量,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P即代表商品与货币交换中的平均价格。如果我们不是动态地考察一段时期内的商品、货币及其流通速度与价格的关系,而只是静态地考察每次具体交换时商品供给、需求货币与价格的关系,即货币流通速度等于1时,则必定会有P=M/Q,它说明50元钱买5件商品,其每件商品的价格为10元,它也可以用在宏观考察上,此时的P即是商品的平均价格指数。林达尔早就指出:国民收入减去储蓄的部分等于价格的商品总和的乘积。可能因为其太一般了,被理论界所忽视。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价格即主观交换价值,是以客观交换价值为前提的,客观交换价值的变动决定着主观交换价值的变动。而主观交换价值又有不同于客观交换价值的地方,它受主观不确定性的影响。这就决定价格既具有客观必然性又具有主观不确定性,这就是价格的二重性。P=M/Q虽然是一个现实的、绝对的、恒等的交易关系式,但它也是一个暂时的、不稳定的,与客观供需M’/Q’并无线性变动规律的关系式。因此,什么时候我们也无法找出从相对价格过渡到绝对价格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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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3 18:30: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马克思论坛中难道都同意该价格概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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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好高误远 发表于 2012-6-13 19:12: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价格里有主观成份,这一点是正确的。

  但这句话:“商品的价格就是单位商品能够交换到的货币数量。内容过于简略。主观的,成本的什么,都体现不出来。一个体现不出来内涵的定义,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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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tsp8001 发表于 2012-6-14 14:19: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3 18:30
在马克思论坛中难道都同意该价格概念吗?
不同意,

     不想写那么多的东东,简单写一个例子:
    以5件衣服总价为100元为例。设:1元=0.5小时(价值单位),则这一件衣服的价值为10小时,
    货币只是价值的公认量度,其实质就是价值的代表者。只是原来由货币表示的价值,现在改有新的单位来度量(件)。    所以价格不是一个比例,也不是价值总量一除得来。至于价格不能相加,  那是因为其新的度量单位未被公认化。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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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4 15:22: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sp8001 发表于 2012-6-14 14:19
不同意,

     不想写那么多的东东,简单写一个例子:
你好,对于价值是什么,你把它定义为10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但这只是马克思的概念,如果你向前或向旁边看看,如果你不只局限于马克思,该价值概念都不存在。现在最多的存在于我国,与人们日常所应用的价值概念是不相同的。而我们对概念的应用最好跳出框框。参考历史,参考现实,而不是局限于马克思,马克思再伟大,他也不可能把什么都说清楚,毕竟很难跳出历史的局限与个人观念的左右。

而价格作为一种比例,则既是现实的抽象,又有前人的总结。
现实中,你到市场上、商店里去看看,价格什么时候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说过这样一句话:“单位商品的价值(价格)等于产品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总量。”[36]“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35]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其价格有时还等同于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这同“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在性质上没有多大区别。“价格是交换价值——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 第133页—135页 人民出版社1964]。其实,不仅仅是马克思把价格等同于交换价值,大多数古典学派,以及边际效用学派,大多把价格作为交换价值的同义语。如马尔萨斯认为:“交换价值是一种物品和其他一种或多种物品在交换中的关系。”[[英] 马尔萨斯 , 《政治经济学原理》 , 1962.10 , 第47页]杰文斯则认为“交换价值除表示一种比率外,不表示任何物我们不应以此名辞用在他种意义上。”[[英] 斯坦利·杰文斯 , 《政治经济学理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 1984.10 , 第77页]维克赛尔则认为“交换价值就是货品、商品或劳务与其他货品、商品或劳务相交换的比率”[[瑞典] 维克赛尔,《国民经济学讲义》,1983.4,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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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4 15:25: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sp8001 发表于 2012-6-14 14:19
不同意,

     不想写那么多的东东,简单写一个例子:
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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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4 15:27: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2-6-14 15:18
可见,价格是价值量化的尺度,而价值则是实实在在的商品价值数量,可以累积相加,如我国的商品零售总额指的 ...
什么地方的价格是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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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sp8001 发表于 2012-6-14 15:50: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4 15:22
你好,对于价值是什么,你把它定义为10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但这只是马克思的概 ...
老兄,我没有说我用的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我只是用时间作一价值的单位而已,因为无论什么样的价值概念都要一个单位不是。
而价格是不是一个比例,我说得很清楚了,你直接就把他当作是现实的抽象,前人的总结,我无法可说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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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2-6-14 16:30: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sp8001 发表于 2012-6-14 15:50
老兄,我没有说我用的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我只是用时间作一价值的单位而已,因为无论什么样的价值概念都 ...
我认为任何概念既要有历史继承性,这是讨论的平台;又必须具有客观现实性,这是概念存在的基础。如果你凭想像制造的概念,应当明确说明你的价格是什么,并且必须明确其符合现实中的那些现象。

如上所说:货币只是价值的公认度,实质就是价值的代表者。这与我的价值概念没有区别。
但你的所以价格不是一个比例,就不得而知了。所以,你应当明确说明你的价格究竟指的是什么?如果指的是货币表现,请您再次参考我上面的论述或者明确说明你的依据。最好是逻辑上和现实中两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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