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44
中国一些“理论家”、“经济学家”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 ...
感情宣泄多过说理部分。就中国的问题,按你的“自由认购”观点,想毕你的说法属于本文列举的第二种解读,即要实现每个人具有至少一份生产资料。这里有几个现实问题要解决:
一,首先从国家性质来看,由于国民没有作为主人的权利,这个国家还不是国民的,国民与政权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国民的财产收入没有根本的法律保障,用自己的生活资料去认购生产资料无疑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冒险,还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用于消费来得实在。认购生产资料的可能性很小。
二、自从建政以来,全国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收入等从来没有进行过全民的平均化分配,起点不平均,这种认购无疑也是不公平的,就会造成有的占有股份多,有的少,最终造成资产性收入贫富差别,带来新的不平等。
三、撇开国家性质不谈,就按国家是国民的民主国家来假定,全国的生产资料和公有财产也不应限于某个行业,而是全行业,全国范围的股份化,然后按人头先平均分配,股份权属记在每个国民自然人名下。在这种基础上再实现自由认购,才达到公平平等。这种方式与苏东波的“休克疗法”相同。
四、综上,国家的性质决定国民最终不能拥有生产资料,现在的条件进行认购也达不到公平,你提出的方法行得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