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只是“关系”范畴——另解《资本论》(6)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关系,实体
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9,406]
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需要与怎样满足需要的关系这一层面上来认识商品价值的含义,那么商品价值的出现就不应该像主流马派那样鱼目混珠的认为仅仅来自某一单个方面,例如生产领域,而必然是来自于主体与客体以及主客体的具体相互供求的交换关系之中。
马克思明确说:“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它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26(Ⅲ),139]
“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26(Ⅲ),159]当马克思把商品价值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时,就表明“商品价值”并非是人们劳动的某种产物,而只是社会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有效性评价的某种量的关系。
马克思明确反对把商品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是物的属性的作法。他指出:“把价值变为某种绝对的东西,变为‘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26(Ⅲ),139—140)
“个别商品从使用价值的观点看来原来表现为独立的物,作为交换价值却一开始就是在它同一切其它商品的关系中被考察的。”[13,31]“但是,这种关系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想象的关系。它只是在交换过程中才成为现实。……”[13,32]
因此,商品价值绝不能如主流马派那样鱼目混珠的解读为是一种静止的先验的实体范畴。商品价值并非是人们劳动的某种产物,不是物(商品体)自身内的某种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而只是社会对生产商品所付出的的各种耗费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的社会有效性进行相互评价博弈达到一致后的某种量的关系。商品价值只是对人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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