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不是单方面的“创造”物——另解《资本论》(8)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创造;劳动
马克思说过:“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和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25,719]马克思还说:“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3,90]我的理解是:马克思的产品与商品是完全不同领域中的概念。孤立地看生产过程,它只是生产出产品,生产出使用价值。而产品只有在成功的交换中才成为商品并表现出商品价值。即商品价值绝不能离开市场交换过程而独立地存在,商品价值并不是个别生产者独自生产过程中的私事,商品价值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商品价值是对人而言的!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关系范畴,它是由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私人利益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反复较量的结果,是互相竞争的产物。以后的帖子会谈到商品价值体现了四种关系!
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它还是现在时态的经济范畴,并不是不可能再发生变化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马克思指出,“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25,158]这就说明过去生产该商品的劳动并没有“创造”出某一定量的“商品价值”,而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可以在交换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商品价值”。所以本论坛上只要把“商品价值”单方面与“创造”联系起来的帖子,我认为从根本上都是不得要领的!那还有必要再讨论什么“谁创造归谁所有”等等的问题吗?
马克思的“商品价值”体现的是现在时的人们之间通过其劳动产品的交换来互相交换其各自所拥有的劳动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说:“决定价值的,不是体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而是现在所需要的劳动时间。”[46(上),78]“它的价值总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因而也总是由现有的社会条件下的必要劳动量计量的。”[23,236]也就是马克思承认,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是会发生变化的,马克思所说的原有机器设备的增值或贬值就是例子。“增值和贬值的意思是不言自明的。它们不外就是指:现有资本由于某些共同的经济情况(因为这里说的不是任何一个私人资本的特殊遭遇)在价值上增加或减少了”。[25,127]“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25,549]“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25,722]这些论述都一再表明“商品价值”不是单方面劳动创造出来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
但是主流马派他们都是“因果不分”或“倒果为因”地鱼目混珠的解读 “商品价值”,把它看成是在生产领域中早就已经单方面由劳动“创造”出来的先验的静止的内在于商品体内的某种绝对的事物!看成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出发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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