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价值来源于劳动,只要不把劳动当成价值的唯一来源,这当然不错。为了说明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我们先来确定一些基本概念。
产品与商品
产品,未出生产组织的成品。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经过交换,由产品转变的成品(商业),或经过交换直达消费者的成品(直销)。
产品价值与商品价值
产品价值,未出生产组织的成品计算值。商品价值,由产品变商品,并经过交换变化的成品增减值。也就是,现实中商品价值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产品价值,而且它并非产品价值的转移,完全是交换过程中产生的新价值。
按马克思的观点,商业增加值是工业转移的价值,那么商业低于产品价值亏损交换的时候,工业又如何实现价值转移呢?是不是说商业资本家拖工业资本家下水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工业卖出产品,商业支付的产品价值一定,在此基础上是增是减,完全由商业交换决定,与工业无关了。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谓的“价值转移论”是站不住脚的。
马克思的价值为何物?
从以上分析来看,《资本论》想要论证生产环节的产品价值这一部分,“暂时”脱离交换环节,所以才有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划分。那么我们就按他的思路来看看,这个生产环节的“价值”来自于哪些地方。
来源一,生产者的劳动。来源二,资本。生产者包括工人和资本家,对来源一争议不大。
马克思不承认来源二,资本,带来价值的作用,所以不能按其贡献参与分配。实际上,从生产三要素看,无论生产者还是生产工具(资本)都是生产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这就证明了资本的作用同样带来价值,成为产品价值的来源之一。如果说生产者的生理支出是劳动,那么资本发挥的作用就是一种特殊的劳动。资本就像一块干电池,需要(生产)时它就放电(劳动),没有补充,它就会直至耗尽为止,原理跟生产者的生理功能一样。既然资本同样付出了劳动,凭什么说产品价值没有资本所作的贡献呢?
在一般人眼中,认为只有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而工具的“死劳动”是不能创造的。这实际是人们对事物典型的感性认识。资本和生产者构成劳动的必要条件,缺了当中的资本条件,哪还来生产者的“活劳动”?更何谈什么创造了。所以,追溯产品价值的源头只能是必要条件,即资本和生产者这两个生产要素必要条件,而不是劳动这个中间环节。就比如,甲给乙某东西,乙才能给丙,怎么可以说丙得到的东西不是来源于甲,而是来源于中间环节的乙呢?感性认识只能看到中间环节这个表面形式,而看不到深层的逻辑关系源头。会看逻辑关系的才叫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类对事物粗浅、片面的认识,理性认识才是人类对事物深入、全面的把握。
现实中,仅持有资本股权而未参与生产组织生产的投资者(包括资本家和工人)为什么能够分配收益,那是因为他们提供的资本做出了特殊的劳动,当然要按劳取酬而获利了。
结论:资本与生产者结合时,它发挥的作用就是一种特殊的劳动。也因此,资本的作用跟生产者的作用一样,构成产品价值的两个来源,而不是仅仅生产者劳动的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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