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6-14 8:27:00的发言:
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吧。
近邻铁路的耕地地价高,还是远离铁路的耕地地价高?
当事人的说法是:近邻的高,因为火车可以吓走鸟类。
某些分析者却有另一个说法:近邻的低,因为庄稼遭受了火车的破坏。
你信哪个呢?(当然,当事人说法的真实性,是不可验证的,谁知道他们有没有讲真话)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6-15 7:49:00的发言:
太有意思了吧。那么愿意看张五常的书,难道不知道史德拉与艾智仁讨论的火车轨道旁的耕地的问题?(原贴有误,现改正)
本人无更多雅致去逛酒巴,这是真实。本人也不愿意太道听途说,所以只能打出“据说”。仅供参考。
不过,本人倒亲自去过青岛啤酒公司的啤酒卖场(类似于室内大排档,如果说它是一个“大酒吧”,估计也没人太反对),那里的啤酒豆(典型的啤酒的互补品),可是要与啤酒一起付费的。
既然,你一切以“实例”为准,既然你讨厌泛泛而谈的“实例”(在你看来,那根本不算“可能出现”的情况,一切要以实际发生为准),为何从来没有听你讲过,你与当事人究竟说了什么呢?
原来是引用有误呀,我说我读到的经济解释,怎么和你的不一样呢。
张五常经济解释原文如下:“庇古另一个有名的例子,是大地如茵的禾田,火车从中穿过,其火花损害了谷稻,也不用负责。这例子有个真实的笑话。一九六九年,史德拉与艾智仁旅游日本,坐火车穿过田地。他们问火车上的管理员:近于车轨的农地是否因火车的损害而地价下降?管理员的回应,是近车轨的地价较高,因为火车的声浪把吃稻的飞鸟吓跑了!”
这个例子中,不是因为管理员的回应(主观判断),而是管理员回应的事实,管理员回应的具体现象“近车轨的地价较高,因为火车的声浪把吃稻的飞鸟吓跑了!”,是后者这一事实,这一现象否定了经济学者史德拉与艾智仁的假定与观点:“近于车轨的农地是否因火车的损害而地价下降”。我说得很清楚,理论的验证,要是当事人的行为为标准,而不是当事人的讲法(主观判断)为标准,你、我在这个基本问题上要是不同意,那么,我们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的,争论一定要有基础的,在基本基础上(比如以什么为理论验证标准,以是人的行为,还是以人的讲法(主观判断)为标准)要是不能统一,那么无法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