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二重性,它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有人誉其为“人类天才的最伟大成就”,甚至可以与“弄清物质结构本质的原子核结构的秘密相媲美”。“我的书最好的地方是:(1)在第一章就着重指出了按不同情况表现为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劳动的二重性(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
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种形式。这无可厚非,因为任何事物都存在这种二重性,都是现实和理论的二重存在,都是具体和抽象的二重存在,没有这种二重性,就不存在理论。然而,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其特指的:
马克思的具体劳动:它只是指任何一种具体的不同属性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比如“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但相当部分不同视角的具体劳动他是不包括的,比如,同是“木匠劳动”,而有的人则能够搞木工设计与工艺制作,而有的人只能跟着做一些锯、刨等粗工;有人可能认为,木匠劳动又可以细分为不同的具体劳动,但即使都是刨工,有的人刨得一平如洗,而有的人则刨得高低不均。再则,技术能力相当的木工,有人起早贪黑一天可生产小木桌二张,而有的人乐于闲暇,二天赶不出一张来。这些也都是具体劳动。马克思没有看到这些不同个体劳动的具体劳动,抹杀了劳动者的差别,使劳动者的能力和努力在劳动中蒸发。从而简单地认为交换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是指:“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马克思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抽象,他又重新把抽象劳动具体化为一种耗费,一种劳动力的耗费。“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从劳动的定义上看:劳动是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是一个过程,重点强调的是目的——生产性。但马克思不是,马克思没有抽象出生产创造,而只是抽象出耗费。最为严重的是,马克思不仅仅抽象出了劳动耗费,他还把这种耗费,直接过度到生产了,或者说直接把耗费等同于财富了。并且把其价值分配或者说其剩余价值分配完全建立在这个耗费之上了,谁耗费的多,谁就应当分配的多。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已不是所有具体劳动的抽象,而是把其抽象劳动具体化,其具体化舍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作用过程,直接具体化为主体在劳动过程中的一个最基本的能量消耗,应当说这种抽象同样是不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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