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值问题非缘起于财富的计量
就财富的计量来说,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按照财富的自然数量(使用价值数量)来计量,如1间房屋,10间房屋,1辆汽车,10辆汽车,等等。但是,不同自然形式(使用价值)的财富的计量单位是不同的,不仅它们之间无法比较,而且也无法对财富的总量用统一的指标进行计量。
货币出现以后,有了价格,所有的财富便都有了一个统一的计量标准。因此,不仅可以用价格来比较不同自然形式(使用价值)的财富的大小,而且也可以为财富总量的计量提供统一的尺度。
但是另一方面,价格本身的高低又是受币值制约的,自然形式(使用价值)完全相同的财富总量,却可以因为币值的不同而导致用价格计量结果的不同,从而无法准确反映财富的多少。为了克服币值的这种影响,人们又发明了可比价格,使得用价格计量的不同时期的财富也可以进行相互的比较。
以上的分析表明,如果是为了财富的计量,用财富的自然数量和价格、可比价格就已经足够了,根本就不会发生什么价值问题,也没有必要引入价值的概念。
(二)萨伊和穆勒的有关论述
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1803年):“估定一件特定物品的价值,只不过是估定它和另一件特定物品在一定程度上相比较的价值,而任何其他有价值的物品都可作为比较物。”(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348页)
约翰·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年):“显而易见,财富的生产和财富的分配这两个问题,在政治经济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只有后者才与价值问题有关;并且只有当是以竞争,而不是以常规或者惯例,作为分配机制的时候,才与价值问题有关。“(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375页)
“在产业体系完全地是以买卖为基础的社会中,大部分社会成员的生存并不依赖于他们自己所参与生产的物品,而是依赖于某种双重的交换,即先卖出然后再买进。在这种情况下,价值便成为基本问题了。”(376页)
“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一词在不带附加语的情况下使用时,通常指的是交换价值;或者亚当·斯密与其继承者所说的可交换价值。”(377页)
“需要将交换价值与价格区别开来。……今后我们应该将一件物品的价格理解为它的货币价值;这一价值,或者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代表它的一般购买能力,即拥有这一物品所产生的对于一般可购商品的支配能力。”(377页)
(三)价值问题缘起于商品的交换比例或比价
萨伊和穆勒的有关论述清楚地表明,在经济学上价值问题缘起于商品的交换比例或比价。
作为商品,它不仅是一个财富,而且是在其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的财富。商品在交换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交换比例(交换价值或价格,在纸币流通的情况下,准确说应该是商品的比价)。于是,在经济学上就产生了一个商品的交换比例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价值问题。
配第曾经使用的“自然价格”,斯密所使用的“真实价格”,实际上都是在价值的意义上来说明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什么决定的;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等各种价值论流派也都是根据他们对商品的交换比例由什么决定问题的不同回答来区分的。
因此,凡不能说明商品交换比例或比价的价值,都不是真正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至少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价值。例如,我们平时经常所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上是用价格计量的社会新增财富的总量,而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新增的社会财富的价值。
(四)严格规范使用“价值创造”类术语
既然价值问题所要回答的是商品的交换比例或比价是由什么决定的问题,那么一事物是否创造价值(“创造”一词是否恰当不是本贴所要讨论的),就必须通过考察该事物与商品交换比例的关系才能得到说明。
例如,如果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哪一种商品生产必需耗费的劳动越多,则该种商品所能交换的其他商品数量也就越多,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必需耗费的劳动创造了价值。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也可以说,每一种商品的总价值就是由该种商品所必需耗费的总劳动创造的,等等。
再来看看自然力的情况。如果生产某种商品必需耗费的总劳动不变,自然力的作用越大从而所生产的商品数量越多,单位商品中必需耗费的劳动就越小,从而单位商品所能换到的其他商品也就越少;反之,自然力的作用越小,单位商品中必需耗费的劳动就越多,从而单位商品所能换到的其他商品也就越多。气候条件的变化对农作物价格的影响就是自然力作用的典型例子;而如果某种物品完全可以由自然力来提供(如我们通常呼吸的空气),那么这种物品也就没有价值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自然力是不创造价值的。
机器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果一种原来手工生产的商品普遍采用机器来生产并由此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即单位商品生产所必需耗费的总劳动减少了,那么这种商品所能换得的其他商品必然会比以前更少了。由此可知,机器也是不创造价值的。
当然,机器的采用往往都是从个别企业开始的,这些个别企业也因此可以获得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更多的收入并不是来自于这种商品对其他商品交换比例的提高,相反,它是以这种交换比例不变或以交换比例下降的幅度小于这些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为前提的。也就是是说,使用机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结果并不能使该种商品可以交换更多的其他商品,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机器能够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