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遇到的最大困惑,在于固定资产中所包含的劳动价值能不能算入到最终商品中去。如果可以,那么商品的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生产线的工人的劳动时间,一部分是从事固定资产生产的工人的劳动时间。举例来说,生产线工人使用设备生产一件家具,劳动时间10小时;制造这样的一台设备,分摊到每一件家具上的劳动时间是1小时,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11小时。如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计算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这么做似乎问题也不大。设备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其实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折旧。折旧是我们随时提取的,但是并不是随时花的,我们管这样的费用叫做计提,计划提取的意思。平常用不到,只有设备更新时候才用。
既然是计提,这个东西就未必能花到劳动者自己的身上。可能这个工人快到了退休年龄,提多少折旧对自己没有意义;可能这家工厂面临倒闭,提出来的折旧也派不上用场了。那么有人说了,我不提折旧,我现在用的设备是哪里来的?可能是你的前辈提折旧提出来的,可能是你自己创造发明出来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为什么要提折旧。折旧是为未来的你,或者未来的他人准备的,但是一定不是为现在的你准备的!我们要清楚一个概念,凡是计提的东西,都不是自己现在需要的。有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看劳动价值。如果这个价值,就是指当下的价值,那么这个价值和设备工人的劳动有关系吗?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我们压根就不需要为未来考虑,我们会提折旧吗?没有折旧,会有设备工人的劳动吗?这个时候,我们再回头看,我们应该用10小时去表达当下的价值,还是用11小时去表达当下的价值呢?当然是10个小时。
我们的10个小时,代表着我们为了完成当前社会产值,所必须付出的劳动。如果我们再加上1小时,那么未来也可以维持当前的生活水平。如果我们再多加上1小时或者更多小时,用于扩大再生产,那么未来就会生活得更好。这些额外增加的小时,虽然是属于设备生产的工人的,但是都是属于生产线工人付出的牺牲。生产线的工人10个小时的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自己只能占有工资部分,其它部分统统属于计提。折旧是计提,用于维持,利润也是计提,用于提升。有人说,这个利润不是盈利吗?那是因为我们搞了市场经济,利润取代了计提,换成计划经济,利润也是计提出来的。这里采用计提说法,其实是想表达出计提的一种机制,从工人阶级劳动成果中,做强制性扣除。
计提其实还有一个部分,那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储蓄。储蓄和利润的作用类似,就是用于投资,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值决定了国民总收入,所以储蓄越多,国民总收入就越多。美国这个国家就不行,老百姓吃光喝光的,大家都不爱储蓄,所以投资不强,经济增长就慢。有人会问,老百姓的储蓄,未来会还的,不一定都变成投资了吧?我们算一下,假设我们当年储蓄100元,这个100元变成固定资产,每年我们国家的GDP就会增加100元。按照静态投资回收6年计算,6年后资本家的100元,变成200元,毛挣100元,200元扣除支付给老百姓的利息30元,本金100元,净挣70元,但是对于国家来说,就不止这一点了,你当年的100元,已经创造了600元的国民总收入了!
回到前面,如果我们想知道,我们国家的GDP中的实际劳动时间,或者我们国家要搞按劳分配,那么就应该算上设备工人的劳动时间;如果我们只是用劳动时间去表达价值,那么就不要管设备工人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把前面的那个劳动时间算成是物化劳动,后面这个时间算成是活劳动。理想状态下,剩余价值全部转化成投资,活劳动的剩余劳动时间等于物化劳动时间。
我们论坛上有个人很愚昧,其实我不点名大家也知道他是谁。这个人号召取消利息,取消利润,这样劳动者的收入能提高一倍,真是贻笑大方。没有利息,就没有储蓄,没有利润,就没有资本公积金,就算有折旧,也只能维持现状,到哪里搞扩大再生产呢?又怎么可能提高未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