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为什么坚持劳动没有价值?
因为他有个难处,就是无法用劳动的价值同时解释工资和劳动成果的价格。
现实中,工人每天工资3先令,而工人每天劳动成果的价格却是6先令。
如果劳动有价值,那么一天(12小时)劳动的价值到底是3先令,还是6先令?
如果劳动的价值是6先令,这可以解释劳动成果的价格,但劳动的价格(工资)就无法解释了!
虽然马克思很想说:资本家就是少给了工人工资,工人工资就应该是6先令!这直截了当地揭示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但是马克思是个很讲学术的人,或者说他是个很死板的人,他还要坚持一条原则:等劳动价值交换。
如果他说了上面的话,就意味着出现了不等价交换,资本家用远低于劳动价值的价格(工资3先令),购买到了价值6先令的劳动!如果它承认了这个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他又凭什么说其他商品的交换必须遵守等价原则呢?
于是马克思发明了劳动力价值的概念,劳动力,本身价值3先令,所以购买它的价格(工资)当然就是3先令;但这个劳动力却有个本事,可以创造6先令的价值,因此其劳动成果的价值就是6先令。
马克思看似完美地解决了难题,但其实矛盾依然存在:
首先,劳动力的价值,等于维持劳动力所耗费的劳动量,这个定义是有问题的,3先令可以维持劳动力,6先令更能维持,12先令当然更加没问题,哪个才是劳动力价值?工人原来工资3先令,罢工闹*事之后,变成了4先令,哪个才是劳动力价值?
我们不抬杠,劳动力的价值就算是3先令,就算是维持劳动力耗费的6小时必要劳动凝结成的,这不就等于说3先令的工资只购买了6小时的劳动吗?这不就是等于说6小时的劳动价值3先令吗?不就等于说每天剩余的6小时劳动资本家没有给钱吗?(马克思也说,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剩余劳动,白赚(剥削)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
这就是玩儿文字游戏,换汤不换药罢了。
其次,既然劳动力可以创造6先令的价值,他凭啥不出卖自己创造的价值呢?他为啥非要出卖自己低价的劳动力呢?
换句话说,资本家用3先令,就购买了可以创造6先令价值的商品,这难道就不违背等价值交换的原则吗?我一个可以创造6先令价值的商品,凭啥就卖3先令?
实际上,劳动力的概念基本上是多余的。
我们只要承认,劳动的价值,不等于劳动创造的价值,劳动的价值对应工资,劳动创造的价值对应劳动成果的价值,这就行了;完全没必要把劳动的价值再换成所谓的劳动力的价值,这就是换汤不换药。
因为,就算你搞出劳动力的价值,你仍然要承认:劳动力释放出了劳动,劳动创造了价值,那么完全可以说是劳动力创造了价值。你仍然要面对:劳动力的价值,不等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
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把劳动,劳动力,劳动成果,都看成一回事,只不过资本家购买这些东西的价格、和他们卖出这些东西的价格,是不同的,有一个差价。
只要放弃等劳动价值交换,放弃商品只有一个价格的僵化观念,其实一切都很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