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的价值构成是:工资、地租、利润。
价值=工资+地租+利润
萨伊的价值构成是:工资、地租、利润。
价值=工资+地租+利润
萨伊将利润分成两部分:一是资本的利息;二是使用资本的企业家报酬,即企业家本人的工资。
马克思的价值构成是: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
价值=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
斯密、萨伊的价值是新增价值(或最终产品价值)——价值中不含中间投入;马克思的价值是某一商品的价值——价值中含中间投入。
萨伊把利润分为利息与企业家报酬,这引起了混乱。利润本来是收入扣除成本的余额,而利息、企业家报酬其实都是成本。
萨伊本来就错误了,更可笑的是要素价值论者又将萨伊的错误发扬光大了。
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没有什么错误,商品总价值可以用那种形式来表示。但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仅仅是由雇佣工人创造,这是错误的,剩余价值是由企业创造的。
总而言之,斯密、萨伊、马克思的原始价值构成都是对的。斯密的解释是对的,萨伊的解释(把利润分两份)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解释(剩余价值仅由雇佣工人创造)是错误的。
题外话,萨伊定律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应改为“供给必须按需求供给,否则无法供给”。 “供给必须按需求供给,否则无法供给”的意义是:一、供给的商品必须在使用性能上能满足需求,二、供给的商品数量与价格必须符合需求定律。如果不满足以上两条,供给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