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可以用劳动计量交换价值,但现实中却没有得到应用。
用劳动计量商品交换价值——为什么不可行?
第一,生产不同商品的劳动,其劳动内容并不相同。虽然用的是相同的劳动时间,但不能说相同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就可以交换。
第二,假设是商品与商品之间进行交换,假设劳动内容基本相同,但由于交换双方信息不对称——仅仅知道自己商品的劳动时间不知道对方商品的劳动时间,所以根本不可能实行等劳动时间商品交换。
幸运的是,人类很聪明,发明了货币,不同商品有了不同的价格,人们只需拥有货币,就可以交换到任何他需要的商品。
有了货币,用劳动计量商品交换价值,实在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