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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保护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在当今社会,家庭暴力逐年上升,这种不良趋势令人堪忧。进一步了解家庭暴力的现状和造成的原因,提出一些杜绝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权益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家庭暴力 妇女权益 法律体系 道德修养 维权机制 法制观念思想意识 在当今社会,家庭暴力逐年上升,成为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家庭暴力的产生,不仅是由于封建思潮的影响,而且有其社会背景和经济条件。笔者认为,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制订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健全社会综合维权机制,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思想意识,从而能够保护广大妇女的切身权益,使其免受家庭暴力的摧残。 一、当今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如殴打、捆绑、凌辱人格、伤害身体、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家庭暴力的现状。

  • 论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劳资纠纷是劳动关系内在利益差别与矛盾的外在表现,是雇主与雇员利益冲突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劳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目前我国的劳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有些滞后,还不能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我认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构建有效的、通畅的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的根本办法。 [关键字]劳资纠纷 劳动法 劳动者 完善机制 一、劳资纠纷机制概述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或权益而产生的纠纷,通常也称为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实施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为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节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 引自:安鸿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2月第二版] 根据《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一调一裁一诉”,即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 第一步,当劳动纠纷出现后,先是由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第二步,当调解无效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审理一般在3个月之内完成。第三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试谈我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第一部民事单行法,它的颁布与实施使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系统、完整的法律,对保护公民财产继承权,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私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私有财产越来越多,《继承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要,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是的当务之急。本人主要针对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缺陷,从遗嘱形式和见证人、特留份、遗嘱执行人四个方面,对我国现行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遗嘱继承制度 立法缺陷 完善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法》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继承的基本制度,包括遗嘱的设立、形式、变更、撤消和执行等问题。由于《继承法》立法之初的局限性及民事立法事实上存在的“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导致《继承法》立法过于原则化。因此,《继承法》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在遗嘱形式、内容、执行等方面难免有立法上的缺陷。 一、关于遗嘱形式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遗嘱在继承法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规定什么样的遗嘱制度,在继承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关于遗嘱主要有两个问题,其一是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其二,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怎么得到执行。怎么保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这就涉及到遗嘱的形式问题;

  • 论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和标准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在不断地发生。在事故中受侵害造成人员伤亡,往往会给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标准,因侵权行为性质的不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给适用法律处理此类案件,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研究探讨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和标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人身 损害 赔偿 标准 论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和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从而造成伤残、死亡以及精神痛苦等后果,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加害人以财产赔偿之方式赔偿其损害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在不断地发生。在事故中受侵害造成人员伤亡,往往会给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标准,因侵权行为性质的不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给适用法律处理此类案件,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研究探讨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和标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我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和标准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权

  •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_法律专业论文

    【内容提要】在我国,虽然网络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出现,但发展相当迅速。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著作权纠纷也随之出现。尤其是各国《著作权法》在网络环境下所扮演的社会关系调整器角色日益凸显。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的三个法律特征,提出了网络作品发展与现有著作权制度和著作权理论中冲突较为明显,极需法律规范的三个问题,并分别为三个层次加以论述,提出其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司法管辖 一、与著作权相关的网络问题 1、网络的法律基础 网络版权保护的客体是网络作品,网络作品是其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重点对象。因特网,英文为INTERNET,中文译名为国际互联网。这是一种网络通讯协议,它规范了网络上所有的通讯设备,尤其是一个主机与另一个主机之间往来的格式与传达方式,有了这个协议,就使全球原本独立的计算机网络连一体,从而达到知识、信息、资源的共享。 2、网络的法律特征 (1)、无国界性和公用性 这也是与传统著作权制度最相冲突的两个特征。从现在最风行的INIERNET就可以看出,国际互联网,从而达到公开公用,实现资源共享。然而知识经济的必然性,却

  • 论我国刑事被害人的人权保障_法律专业论文

    [摘要]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正义、保障社会秩序,对犯罪而言,法律应兼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社会三者的利益,不能过于强调一方而忽视他方的存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不充分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加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保障,成为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加强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能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有利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促进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 刑事诉讼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简称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 一、刑事被害人的范围及其诉讼地位 1、刑事被害人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可以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单位)、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反诉人等。① 2被害人诉讼地位

  •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研究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迅速增长成为突出问题,经济的发展和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已成为一个社会的热点话题。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中,因辍学走上犯罪的未成年人比例在不断上升。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而减少未成年人犯的比例,让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关键字] 未成年人 犯罪 预防 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迅速增长成为突出问题,经济的发展和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已成为一个社会的热点话题。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中,因辍学走上犯罪的未成年人比例在不断上升。本文从犯罪人的基本特点,造成犯罪的原因,以及如何去防患未成年人犯罪三方面来展开讨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和类型 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中,大部人都集中在16-18岁之间。据统计,2008年涉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广东省内达到近40000例,占到所有犯罪总数的12%,在涉案被告人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占到总人数的11%,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这个数目与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数目相比多出了一倍。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有杀人、抢劫、强奸、伤害等恶性案件。犯罪手段残忍,情形恶劣,而且很多未成年人犯罪者是惯犯。 2、犯罪成因和目的

  • 论走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走私犯罪是一种逃避国家对国际贸易的管理,非法牟取暴力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它的主要社会危害性在于:走私犯罪破坏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和进出口物品管理,扰乱经济秩序;偷逃国家税款,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严重影响我国的农业生产,危害民族工业;腐蚀干部群众,败坏道德风尚;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影响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关系;扰乱了市场和金融管理,破坏经济建设;毒化社会风气,妨害社会治安秩序,引发刑事犯罪。 [关键词] 走私犯罪 走私犯罪的状况 社会危害性 走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从法律角度来说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犯罪不同于普通的刑事犯罪,尤其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它没有直接的被害人,甚至可以使个别人、局部区域致富,不象杀人、放火那样直接引起大的民愤。因此,人们对走私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许多人包括个别地方政府对走私犯罪不是深恶痛绝,有的甚至对走私犯罪进行放纵、纵容。也有的人认为走私犯罪与自己无关,听之任之,甚至争相购买走私货物、物品。这些错误的观念的存在,就是很多人没有看到走私犯罪无法估量的巨大危害。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私犯罪的状况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随着我国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走私高潮,给我国的工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研究2_法律专业论文

    [摘 要]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的栋梁。因此,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成败。然而我国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探究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努力寻求其发展、变化、越轨足迹,寻求其矫治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当今世界十分关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全世界到全国全省全市,大量的数据和事实让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球范围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法律” 的一代新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平安、和谐的社会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也是全世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综观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情况,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年龄逐渐偏小 近年来,由于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习惯、不良方气等方面的影响,加上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和优质生活,对学习和接受教育认识不够,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在年龄上逐渐提前的趋势日益明显。

  • 浅论东亚各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协议_法律专业论文

    【内容摘要】:实际施工人是相对于施工人的概念,也是指违法承包到工程,并完成工程的施工人。它虽具有违法性,却在中国的建筑市场客观存在,它的利益也常被合法的主体侵犯而难以得到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确立了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相应享有的权利。笔者从工作实践中谈一下对实际施工人的认识及其法律责任。并从实践中谈它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及实现。 【关键词】:实际施工人 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障 此篇论文的由来是自己在近五年的律师实践中遇到多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经常涉及到通过各种不当途径获得工程施工的实践施工人的法律责任及他们带资款、材料款、施工款的怎样追回。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在今年1月1日施行。现在笔者又在办理几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结合电大要求写一篇论文,笔者便决定以此为题,谈一下自己对此题的认识。 一、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实际施工人这个名称在《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未没有。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中才使用这个概念。 在解释中,实际施工人是与总承包人、分包人并列的概念。应理解为:施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建设施工合同,并由其履行施工合同完成部分或全部建筑工程,向发包方交付部分或全部工程。“实际施工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并列的,在概念的内涵上不应当与总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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