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流行的要素价值论、要素贡献论、要素产权论等分配理论都不足以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应从要素主体是否进行劳动这个角度研究所谓按要素分配的问题,资本家不是因为其占有资本而是因为其进行了管理劳动而获得价值分配。但是,这需要解决马克思提出的两个关键问题,即管理劳动的二重性和两权分离后资本家作用的问题。最后,本文论证了按要素分配只是按劳分配的具体特殊形式,从而解决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在分配形式上的矛盾,同时也提出了解决管理劳动价值量的决定的原理。
一.引言
目前理论界为了说明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其中比较流行的主要有要素价值论、要素贡献论、要素产权论等,也有部分学者将几种学说综合起来进行解释。
但这几种理论都具有局限性。要素价值论认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从而否定了劳动价值论的根本性结论。要素贡献论认为物化要素在生产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或贡献,因而应该分配价值。但是这种贡献实质上是创造使用价值的贡献,是创造价值的基础和条件,而非创造价值上的贡献。
要素产权论则认为要素参与分配价值是由要素产权决定的,同时有的学者还否定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决定关系。首先,这种观点认为分配制度决定分配形式,表面上看没有问题,但实际上等于没有解释。这是因为,价值分配理论的目的是为现实的分配形式及其制度寻找理论依据、进行辩护的,而不是相反认为现实当中有这样的分配制度,就应该采用这样的分配形式。
这几种理论的共同点是围绕着要素来解释要素分配的依据,关注要素价值、要素贡献、要素产权等等。我们要问,物化要素(资本)是创造价值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有了物化资本和工人劳动,是否一定能创造出剩余价值呢?资本家是不是只要拥有资本所有权,就一定能获得剩余价值?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而劳动价值论及其分配理论关注的是主体(人),是看主体在生产中有没有劳动,有没有创造价值,从而有没有价值分配的依据。所以,既然我们从要素角度来分析要素分配的依据走不通,那我们就应该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寻找要素分配依据。这就要问作为要素所有者的资本家在生产中是否存在劳动?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管理劳动,甚至马克思也承认这点。
马克思指出,资本家“除了他作为资本家的性质之外,他也进行劳动。因此, 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也就不再是剩余价值, 而是一种和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是所完成的劳动等价物。”①“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 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 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②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肯定了资本家在生产过程进行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的管理劳动,和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形成价值的生产劳动。但是,马克思又否定了这一点。马克思为此提出了两点理由。
首先,马克思指出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另一方面,......在一切以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因此,它在奴隶制度下所起的作用达到了最大限度。但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是不可缺少的。”③因而,“监督和指挥的劳动,只要由对立的性质,由资本对劳动的统治产生,因而,为一切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共有。”④同时,“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这种管理的职能作为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了特殊的性质。”⑤如果说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内容来说是二重的,——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值过程,——那么,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⑥
其次,马克思发现了近代资本主义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趋势。而在这种趋势下, “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所有者;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以内的事。合作工厂提供了一个实例,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管理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人了。”⑦“……单纯的经理,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职能,所以,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⑧
这里,马克思认为,首先,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劳资的对抗关系,从而决定了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具有资本的剥削属性。进而,从管理方式来看,管理劳动必然是专制的,必然包含大量的监督劳动。其次,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的发展,两权分离后资本家在生产中作用消失了,不参与管理了,因而变成纯粹的剥削者了。这样,马克思结合当时历史背景和趋势,强调了资本的剥削属性,忽略了资本家管理的生产属性,这样剩余价值就完全是资本剥削的产物了。
这种判断在马克思时代有其正确的一面。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这种理论的时代局限性就越来越明显了。今天我们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就需要从更广阔的历史视角来重新审视这个理论,进一步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所以,这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结合历史的发展,深入分析这两个问题。
二.管理的二重性
关于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结合马克思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这要从时代的发展变化角度,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要分析劳资关系,第二,要分析资本家对劳动工人管理的方式。
首先,关于劳资关系,我们首先考察马克思时代的劳资状况。为此,我们引述马克思在《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结合当时时代特点的分析。因为这在《资本论》当中并没有得到系统阐述,而在这篇手稿中,马克思结合他那个时代具体现实,从理论上系统地分析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指出,“工资决定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的斗争。胜利必定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没有工人能比工人没有资本家活得长久。资本家的联合是很通常而卓有成效的,工人的联合则遭到禁止并会给他们招来恶果。此外,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可以把产业收益加进自己的收入,而工人除了劳动所得既无地租,也无资本利息。……从而,资本、地产和劳动三者的分离只有对工人说来才是必然的、本质的、有害的分离。……对人的需求必然调节人的生产,正如其他任何商品生产的情况一样。如果供给大大超过需求,那么一部分工人就要沦为乞丐或者饿死。因而工人的生存被归结为其他任何商品的存在条件……但是,第一,在分工大大发展的情况下,工人要把自己的劳动转用于其他方面是极为困难的;第二,在工人从属于资本家的情况下,吃亏的首先是工人。因此,当市场价格向自然价格靠近时,工人无条件地要遭到最大的损失。”⑨
这里马克思分析了,劳动工人和资本家(包括土地所有者),因为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而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处境截然不同,从而彼此力量不平衡,从而造成了剥削。具体来说,剥削又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在生产地位上,资本家占有的资本是生产的基础,非常重要,而工人由于没有物化生产资料而只能被迫出卖自身的劳动力,同时也没有受到良好教育,从而只能从事低端体力劳动,本身劳动价值就非常低下。其次,从生产制度来看,马克思时代在生产过程中既没有相应法律保障工人自身各种劳动权益,工人也缺乏相应的劳动维权意识,从而资本家在获得生产指挥权和管理权之后,可以任意支配工人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剥夺工人权利,进而剥削创造的价值。第三,从劳动市场供求来看,资本处于垄断地位,而从事体力劳动的生产工人数量众多,工人之间的竞争又使得资本家可以进一步压低工资。
交换是讨价还价的过程,因而等价交换暗含的前提条件是市场供求关系一致、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否则,则必然存在不等价交换或剥削。所以,这里马克思显然也是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的,认为,资本剥削劳动是直接由劳资力量不平衡及其对抗性所决定的,而这种对抗性和不平衡的根源又在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显然这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基本相符合的,因而这个结论有其正确的一面。
但是,进一步从历史发展来看,现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和马克思时代有着巨大的差异。第一,从生产权益保障来看,马克思之后,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工人权利意识有所觉醒,组建了和资本家谈判的工会组织,和资本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同时资本主义国家也出台了劳工权益保护法,给工人以社会保障和福利,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第二,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从事科技、管理、高端服务等脑力劳动的工人越来越多,形成所谓的中产阶级。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所从事的是脑力劳动,所以其创造的价值很高,从而工资也很高。进一步从劳动供求关系来看,在高端脑力劳动市场,人才相对比较稀缺,这就导致资本家无法压价,甚至会为了争夺人才而提价。而同时,从事低端体力劳动的蓝领工人面对的市场供需状况则大大改善,其工资也越来越高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剥削和两极分化。
所以,解决剥削乃至两极分化问题,最直接的办法是通过法律手段,限制资本权利,保护工人权益,其次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工人劳动能力,改善劳资力量对比。这样,工人和资本家谈判过程中才会给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另外,剥削和两极分化的解决长期来看要靠生产的发展。因为只有发展生产,体力劳动才可能减少(技术排斥的是体力劳动,而非脑力劳动),社会才需要更多的技术、管理等高端人才。工人也只有真正从事脑力劳动,才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摆脱贫穷和被剥削的命运。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广大发展中国家仍然存在马克思时代的那种剥削。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由于马克思处于一个资本主义并没有十分成熟稳定的时代,劳资对立严重,而其理论鲜明的阶级性使得其必然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维护工人利益,从而强调资本的剥削属性就是必然的了。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劳资力量不平衡得到了改善,因而其剥削属性降低了。
分析完劳资关系问题,我们再来分析管理劳动形式的问题。马克思时代由于劳资关系的对立性和力量不平衡,管理劳动采取的方式确实比较专制。这是由当时的生产力决定的。早期资本主义管理只是对车间生产制造进行管理,以监督劳动为主,并不注重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管理创新,因而管理内容比较简单,管理方式也比较简单粗暴,从而管理劳动的生产属性较弱。
但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技术创新越来越重要,管理也越来越复杂,管理的内容也增加了市场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战略管理等方面,所以,现代管理的内容远非监督劳动这么简单,需要不断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表现在管理劳动的方式上,就是专制的管理方式在减少,管理的方式越来越人性化、民主化、科学化。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的那种棍棒纪律,工业化时代的“泰勒制”、“福特制”等专制式的管理,已难以维持。管理者开始从现代管理理论,如“行为科学”、“人本管理”等当中寻找依据,“从人的行为本性中激发出动力”。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通过工人“参加管理”等形式,增加管理的民主色彩,建立企业文化,在企业里营造一种“亲密关系”的氛围, 以此缓和劳资矛盾,增加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同时刺激工人的进取心和首创精神,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所以,管理劳动的生产属性越来越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