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中“让交换价格接近价值”的3个条件是循环论证对于价格和价值的关系,如何才能让交换的价格接近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10章是这么说:
要使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接近于符合它们的价值,只需要:1. 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2. 就直接的商品交换来说,这些商品是双方按照大体符合彼此需要的数量来生产的,这一点是由交换双方在销售时取得的经验来确定的,因此是从连续不断的交换行为中自然产生的结果;3.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
仔细参考这3个条件,尤其是第3条,其实是一种循环论证:第3个条件的限制非常严格:在没有垄断的情况下,商品必须按价值的那个数字——这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把条件写在前面、结果写在后面就是:商品要按照价值交易,所以交换价格等于价值。这种“因为A所以A”的循环论证没有任何意义,它相当于在说:因为我吃饱了,所以我不饿。这种话用来说相声可以,用来当成学术论著就免了吧。
在LightOn的脑瓜里,商品按照任何价格都可以成交。
在第一种情况下,某个傻瓜误把百元大钞当作十元面钞给支付了,于是社会财富——至少是出售方的财富就大增了。
在第二种情况下,供给所能提供的数量只有和需求方大相径庭商品才能按照价值成交的。当然,如果他不承认价值的话,我们把他的价值换成价格也是一样,于是在这里只有双方要么供过于求,要么供不应求,于是才有成交价格。这真是天才的发现。
在第三种情况下,垄断价格在马克思那里总是成交价格,但这个成交价格绝对不是价值的体现。LightsOn只能理解成交价格等于价值的情况,但不能理解成交价格不等于价值的情况,于是误把成交价格完全等同于价值,看不出马克思这里开列的三条区分了价格和价值的三种脱离关系:
1、由于偶然因素,成交价格表现为随机现象。
2、由于数量因素,价格分别表现为背离成交价格和价值。
3、由于制度因素,成交价格表现为背离价值。
这个世界上幸亏有了纸币,如果还存在金本位的话,LightsOn要认为经济学简直难以捉摸了,因为按照LightsOn的理解方式成交价格几乎总是要么表现为出售方的亏损,要么表现为购买方的上当。
顺便指出,LightsOn所引用的文字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而不是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