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无极 发表于 2010-11-14 11:06
决定商品价值的应当是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你的案例中,一个农民生产布匹所耗用的劳动时间以及某个资本家生产布匹所好用的劳动时间都不属于生产该布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能说,如果布匹的最价值是一元一米,那么该资本家个人生产布匹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和生产该布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生产的布匹的价值就不能完全实现,只能是1元一米,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不存在剥削资本家的可能,因为在流通领域肯定要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你的反驳若有理的话,那马的说法也就站不住脚了。
因为我的逻辑和方法只是将马克思分析问题的剖析点放在了资本家和消费者这个环节。整个经济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剖析在哪里其结论都应该是一致的。
将你的反驳换到马的剩余价值说法里,那就是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是等价交换(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是整个经济过程中的一环),不存在资本家剥削的可能。工人的价值不存在剩余价值,因为社会上工人的工资基本上是一致的。工人不可能多得,工人要想多得就会不能实现。
你要注意一点,劳动力是商品,也属于流通范畴,自然属于等价交换。